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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 2021072 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1-09-08 15:51:3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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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路桥函〔2021〕603 号

李金华代表:

  您在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提出《关于 G355 段( 源潭红绿灯到高桥段)扬尘整治的建议》(第 2021072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中心在 3 月 17 日收到该《人大建议部门处理单》( 立 案号: 2021072)后,领导高度重视,马上组织养护事务部、 桥隧事务部对 G355 线源潭红绿灯到高桥段进行实地调查,并 要求道路养护单位严格履行公路养护职责,保障道路交通安 全,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污 染防治攻坚战 ,全面完成年度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市人 民政府每年都与市直有关单位签订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市政府将按全面完成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的 目标要 求,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和奖惩,考核结果通报全市,对未认 真履职,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责任。 清远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也出台 一系列的工作方 案、工作手册,指导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打赢蓝天保卫 战。如要求对建筑工地落实扬尘管控“六个 100%”工作措施; 要求工地渣土和封装物料应实现密闭运输并配备卫星定位装 置; 开展泥头车、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规定运输时 间、规范运输路线,严格落实车轮、车身冲洗和车厢全密闭 等环保措施,减少道路扬尘,实施源头治理; 要求强化道路 扬尘治理,确保无明显扬尘等等。

  二 、至于您提出设置环境扬尘管理专项检查监督岗 ,对 泥头车的进行监管 、处罚等 ,非我中心职能范围。

  三 、G355 线(源潭红绿灯到高桥段) 由我中心属下清远 市公路应急抢险中心负责道路养护管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 一)G355 线源潭红绿灯至高桥段日常养护情况及严重 污染路段应对措施。清远市公路应急抢险中心作为 G355 线源 潭红绿灯至高桥路段( K1066+379~K1089+400,长 23.021 公 里)的养护单位,按照我中心下达日常养护任务的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每天在该路段进行 “两扫一洗”的机械作业, 即:

  每天扫路车清扫路面 2 次,洒水车全幅路面洒水每天 1 次。 按日常养护 “两扫一洗”的保洁机械投入扫路车 3 台、洒水 车 3 台,配备 2 个人工养护工班清扫路侧积沙、清理车辆洒 漏物( 障碍物)及其他日常养护工作。 由于该路段沿途开发 的工地、 陶瓷原料厂、洗沙场、石场较多,运输车辆洒漏较 多,污染路面情况严重,结合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 好道路扬尘管控 、 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要求, 自 2021 年 1 月开始,为应对道路扬尘,在该路段我中心增加扫路车 2 台( 共 5 台)、增加洒水车 2 台( 共 5 台)进行路面清扫和 洒水降尘保湿,从 3 月份开始,又再增加一 台洒水车冲洗经 常受污染的路 口,专门增加一 台雾炮车降尘。对于广乐高速 出入 口至源潭红绿灯受污染严重路段进行不少于 8 次的路面 清扫和洒水降尘保湿频次,在不 良天气时,洒水车晚上加班 至 10 点进行洒水降尘保湿。另外,从 3 月份开始,源潭红绿 灯至高桥路段又再增加 2 个养护工班( 共 4 个)进行清扫路 口、路侧积沙、冲洗路树、清洗交通安全设施等其他日常养 护工作。

  ( 二)造成该路段扬尘弥漫的原因分析。该路段沿途有 大型陶瓷厂 7 个、大型陶瓷原料堆场 6 个、洗沙场 3 处、石 场 3 处、施工工地 3 处、混凝土搅拌站 1 座、汽车修理厂( 商 铺)约 300 间。在供需过程中,重型运输车经常带泥上路、

  运输时在路上洒漏经常发生、卸货后车体( 厢)没冲洗造成 车体( 车厢)的余料在路上漂扬; 沿途路侧原料堆场、工地 ( 物流园)等存在裸土露天无覆盖情况; 原料堆场出入冲洗 车槽有些形同摆设没有发挥其作用; 新建工地出入路 口无硬 底化,没有在路 口设置车辆出入冲洗车槽; 沿途路侧商铺修 理厂等无落实 “门前三包”工作; 修理厂进行空气滤清器清 洁时在露天用高压气枪吹的简单做法; 废弃的旧配件、 旧轮 胎随意丢在公路边、花基上等; 沿途有些无硬底化村道等情 况。

  ( 三)有关工作建议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虽经我中心 多方努力,切实加强了对源潭红绿灯至高桥路段的路面清扫、 洒水降尘、冲洗的频次,道路扬尘污染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 但道路扬尘弥漫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 为此,我中心将建议 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陶瓷厂、陶瓷原料堆场、洗沙场、石场、 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等的监管,要求严格执行扬尘污染 防治“6 个 100%”; 督促有关企业全面落实扬尘污染治理主体 责任; 督促沿途路侧商铺、修理厂落实 “门前三包”工作;  建议执法部门加强对运输车辆监管工作,加大违规违法行为 的处罚力度; 建议镇政府对沿途村道路 口实行路面硬底化处 理。

  下一步,我中心继续加强对 G355 线源潭红绿灯至高桥路段的日常养护工作,相信在政府有关部门强有力的监督管理 下,该路段扬尘弥漫的污染情况会大大改善,还沿途人民群 众一个蓝天白云。

  感谢您对我市公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清远市公路事务中心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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