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力提升工程措施实施指引》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工程措施实施指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1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地要结合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实际,合理采用地力提升工程措施,有效解决项目区酸化、贫瘠、耕层变浅等问题,提高耕地地力水平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耕地、补充耕地地力提升(培肥)参照执行。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7日
(联系人:沈绮菡,联系电话:33639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