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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废止《关于清远市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4-12-17 18:50:0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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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废止《关于清远市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

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落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动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现决定对《关于清远市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清安监〔2012〕123号)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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