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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食安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时间:2017-08-31 07:37:03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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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食安办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基础,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为,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镇(街、乡)基层食安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以下简称“两基”)规范化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基”规范化建设的目的意义

基层食安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是政府履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的前沿阵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来,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全市基层食安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的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全市“两基”建设还很不平衡,没有统一规范的所容所貌、视觉标识、仪表形象等,在思想观念、人员素质和监管执法服务水平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两基”规范化建设是强化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抓手,是切实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的有力支撑,是全面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有效举措,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两基”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两基”规范化建设的总体目标

到2017年底,全市镇(街、乡)基层食安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基本完成,基层食安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职责任务更加明确、基本设施更加完善、干部素质明显提高、监管机制高效灵活,机关文化氛围浓厚。

三、“两基”规范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要统一“两基”规范化建设的内容和要求,稳步推进“两基”规范化建设。

(二)坚持改革创新。要科学整合执法资源,着力构建监管到位、科学高效的监管执法机制。

(三)坚持以人为本。要注重增强基层的内在活力,最广泛地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坚持因地制宜。在基本规范的框架内,各地可以创新思路,打造各具特色的机关文化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体现地方的独有风格和文化特色,塑造良好的机关形象。

四、“两基”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指标

(一)基层食安办要做到“15个一”,即:

1.组织建设“5个一”。

(1)有一个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的好班子。食品安全纳入镇(街、乡)年度重点工作内容,镇(街、乡)党政联席会议(或党委会)每年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不少于2次。

(2)组建一个综合协调机构。镇(街、乡)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简称“食安委”),由综治维稳办、社会事务办、食品药品监管所、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卫生院、城管中队、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等部门组成,食安委主任由镇(街、乡)主要负责人担任,并明确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食安办”),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加挂牌子,负责统筹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县(市、区)食安办指导,食安办主任由镇(街、乡)分管负责人兼任。

(3)每年签订一份责任书。镇(街、乡)每年与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督查考核及奖惩措施。

(4)建设一支食安办、协管员(信息员)队伍。镇(街、乡)食安办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行政村(社区、居委会)配备协管员(信息员)。人员、条件、数量配置要求:每个镇(街道)食安办应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其中,常住人口2万以上的镇(街道)食安办应配有不少于1人的专职工作人员。每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必须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协管员(信息员)。各县(市、区)食安办统一制作配发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证件。

(5)组建一支社会监督员队伍。组建一支热心公益事业、了解食品安全常识的社会监督员、志愿者、义工等公益性服务队伍,健全工作制度,定期开展活动。

2.制度建设“5个一”。

(6)健全一套工作制度。健全信息报告、督查考核、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应急处置、宣传教育、投诉举报受理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主要工作制度要成文、上墙。镇(街、乡)食安办与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卫计、城管、综合执法等监管部门派出机构建立协作衔接机制,每2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7)形成一套工作体系。每年制订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部署开展的各项工作,做到有部署、有举措、有督查、有总结。定期自主开展并配合协助监管部门开展辖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工作,管理档案齐全。

(8)建立一套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加强对协管员(信息员)的规范管理,加强培训考核,建立日常管理、工作考核和报酬补助保障等工作机制。

(9)统一印发一本工作记录本。统一编印协管员(信息员)日常巡查工作记录本,定期检查记录情况。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电子化工作台帐记录档案。

(10)建立一套经费保障机制。镇(街、乡)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市、区)财政年初预算,确保实际工作需要。

3.硬件建设“5个一”。

(11)固定一个办公场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内安排食安办办公场所,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设立相应的办公场所。

(12)配置一套办公设备。镇(街、乡)食安办配备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

(13)绘制一张网格化管理示意图。合理划分区域食品安全网格,绘制网格图,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14)设立一个宣传栏。在乡镇(街道)办公场所、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或橱窗,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15)运用一套信息化监管软件。强化协管员(信息员)用网知识培训,大力提升村(社区、居委会)协管员(信息员)电子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要做到“8个一”,即:

1.一个标志标识。在办公建筑外观形象、内部装饰、公用物品、对外宣传设施、专用执法装备等方面使用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标志标识。

2.一块去向牌。每个办公室制作一块门牌,标明工作人员姓名、去向等情况,便于群众办事和监督。

3.一张网格图。按照职责分工绘制本辖区网格化监管地图,明确职责范围,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无死角的监管体系。

4.一块政务公开栏。在办公场地显著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公示相关内容、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5.一套规范用语。制订一套文明用语规范,禁说服务忌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举止端庄、礼貌待人,热情接待办事群众,落实首办责任制。

6.一套办事流程。制订并公布相关的办事流程,做到简单明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7.一个快速检测室。设立一个快速检测室,对流入市场的食品快速有效地检测出有害及非法添加物质,及时发现问题食品。

8.一套规章制度。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明确权责,以制度管人管事。

五、“两基”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食品药品安全关键在基层,开展“两基”规范化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以人民为中心”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实践,是实现省委“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的重要体现,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各县(市、区)和各镇(街、乡)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推,将规范化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稳步推进。各县(市、区)和各镇(街、乡)人民政府要把“两基”规范化建设作为2017年度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总体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本辖区基层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力度,及时解决规范化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把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市食安办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适时组织明查暗访,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加强指导和督办。各地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亮点,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整体推进“两基”规范化建设工作。 

(四)评审验收,总结提高。2017年12月底,市食安办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严格对照指标要求,组织对各县(市、区)“两基”规范化建设进行评审验收,对符合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基层食安办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授予达标牌匾,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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