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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9-26 02:15:04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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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网上

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清远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市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26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围绕“放管服”改革一个核心,依托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简政放权与全程监管”、“公共服务与一机两页”两个结合,加强政府“信息惠民”建设,切实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质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7年底,市网上办事“三率一数”稳步提升,达到省对珠三角地区的考核标准。全市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7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7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65%以上,75%以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20%以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

市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8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8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75%以上,87%以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32%以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证照(批文)电子化率达10%以上。

各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7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7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65%以上,72%以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12%以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网厅门户建设。

升级网上办事大厅,整合导航、申办、认证、查询与评价等服务功能,形成全省统一的“一张网”应用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成查优化服务导航,进一步推广扶贫服务主题,丰富扶贫服务主题有关事项。完成地市分厅门户集约化实施工作,包括梳理本地区市、县分厅门户及镇街网上办事站、村居网上办事点服务内容,配合完成门户的配置、测试及上线,实现网上办事服务统一导航,促进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8月底前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二)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

1.升级市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实现全市行政许可目录同步管理,推动行政许可事项的整合归类和优化管理。加强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合规性、合法性备案审查工作。完成市、县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的编写录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南和业务手册,确保事项目录确认率100%、审查通过率100%。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标准的动态管理机制,提升服务事项标准应用水平。(6月底前完成)[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7年版)》完成本地区市、县行政许可事项调整。(8月底完成)[市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3.参照省的标准应用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区标准应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8月底前完成)[市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三)推进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建设。

动态维护本地区服务事项目录和标准,梳理本地区国家、省级垂直业务系统事项并动态更新,按省的统一规范完成自建目录系统与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的对接,以及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同步更新。按省的统一规范完成分厅平台与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的对接。(6月底前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四)推进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建设。

升级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推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70%以上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推动与部门业务系统、国家、省垂直业务系统对接,优化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的“一网式”政务服务。(10月底前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五)推进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

推进市、县级部门业务系统按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业务系统接入规范》要求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事项总体接入率达90%。有条件的县区开展用户实名核验窗口业务。(12月底前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六)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建设。

1.梳理全市证照通用目录,推进存量和增量纸质证照及相关证明、批文、鉴定报告、办事结果等材料电子化。按照《广东省政务电子证照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政务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效力的有关精神,应用政务电子证照替代纸质证照,逐步实现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交,推进民生服务、投资审批、工商登记等领域的证照应用。(6月底前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按照全省统一规范要求部署电子证照系统地市基础版,实现省市互联、完成与市网上办事分厅、市统一申办受理系统等对接。(10月底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3.推进各级部门按照建设实施指南及相关规范开通电子证照,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实现证照(批文)电子化率10%以上。(12月底前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4.按照统一标准对市直部门、县区电子证照建设实施工作进行考核。(12月底前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七)拓展公共服务“一机两页”便捷应用。

1.加强“一机两页”推广应用,按省建设指南要求,优化完善“一机两页”系统,推进与部门业务系统、垂直业务系统、县区分厅等对接。(7月底前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拓展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功能,提升个性化服务和精准推送能力,丰富工商、交通、税务、海关、教育、医疗、户籍、出入境、二孩等热点服务内容。梳理整合县区、镇街民生服务接入手机版,推动移动服务向县区和镇街延伸。已接入手机版的事项,按建设指南要求对移动网页进行标准化改造并定期检测,确保已接入移动办事服务事项可访问、可办理,规范化稳定运行。优化完善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围绕工商、税务、质监、公积金、社保等热点服务,丰富两页建设内容,做好个性化精准推送服务。企业专属网页使用率达10%,市民个人网页使用率达8%。(12月底前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八)加强网上办事数据在线监测。

1.按照全省统一的办事数据交换规范要求,实时向省网上办事大厅推送办事全过程数据,最晚不超过12小时。(12月底前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县区和市直部门通过使用省网上办事大厅数据监测系统,核查本地区、本部门网上办事数据规范情况和业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数据质量,确保系统真实反映本地区、本部门网上办事情况,提高网上办事服务质量。(12月底前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九)健全效能监督体系。

完善市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的部门内部监督功能,加强对各部门办事环节、办理人等的监督,根据时效、内容、流程等异常情况发出“红牌”、“黄牌”预警信号。健全网上办事效能监督平台,完善在线实时监管、满意度测评、综合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指标体系,实现网上办事效能在线监督和考核。建立行政许可绩效评估机制,制定绩效评分标准,对行政许可进行绩效评估。升级改造市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栏目,与各县(市、区)网上办事分厅进行对接,定期公布网上办事监督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12月底前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十)推进垂直系统对接。

梳理本地区垂直业务系统事项并进行动态管理,将梳理的国家垂直业务系统和涉及事项,以及省级垂直业务系统和涉及事项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信息中心)。组织本市(县、区)分厅做好办事过程数据的接收使用工作。(6月底前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十一)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基层。

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后台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无缝连接,有条件的地区可将“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延伸到村(居)。结合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推进在村(居)办理的民生服务类和公共服务等民生服务进驻网办大厅,提升基层民生服务能力,提高办事便捷性。拓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实现事项网上直办、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12月底前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网办工作是省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进一步充实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技术和建设管理力量。各级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沟通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务必确保本方案落实到位、保质保量按期推进。

(二)健全沟通协调机制。

各级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沟通渠道,加强与上级管理部门及本级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掌握各相关工作和重大改革推进情况,做好统筹指导,确保将最新的便民服务精神和要求贯穿到网办大厅建设中,推进网办便民服务应用。

(三)强化网办考核督办工作。

各级网办建设管理部门要健全网上办事大厅日常检查和月度通报机制,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的日常检查和数据监测,及时反馈问题,每月对监测到的问题进行通报;继续推进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栏目建设,每月向社会公开网上办事监督、行政服务投诉、业务办理结果、事项进驻情况。各级效能监督主管部门要加强效能建设的监督问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建设职责;各级监察部门要对职能部门效能监督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效能建设方面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效能监督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并予以通报。

(四)加强安全保障。

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将安全防护理念融入网上办事大厅各建设阶段,确保网上办事大厅各业务系统开发设计及部署过程遵从安全标准及规范。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梳理各业务系统的核心数据资产和所面临的安全威胁。完善技术防范、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定期进行网上办事大厅应急安全响应演练,切实保护信息安全和公民个人隐私。 

(五)加强宣传推广。

加大网上办事大厅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报道和品牌推广,逐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对网上办事大厅的认知度和使用率。开展公众调查和专业评测,主动搜集并及时回应用户提出的问题,提升用户的网上办事体验。

附件:1.服务主题分类

          2.名词解释

附件1

服务主题分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服务主题分类如下:

面向自然人(31类):生育收养、户籍办理、民族宗教、教育科研、入伍服役、就业创业、设立变更、准营准办、抵押质押、职业资格、行政缴费、婚姻登记、优待抚恤、规划建设、住房保障、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证件办理、交通出行、旅游观光、出境入境、消费维权、公共安全、司法公证、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化体育、公用事业、医疗卫生、离职退休、死亡殡葬、其他(含个体工商户,按照人类生命周期排序)等。

面向法人(34类):设立变更、准营准办、资质认证、年检年审、税收财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投资审批、融资信贷、抵押质押、商务贸易、招标拍卖、海关口岸、涉外服务、农林牧渔、国土和规划建设、交通运输、环保绿化、应对气候变化、水务气象、医疗卫生、科技创新、文体教育、知识产权、民族宗教、质量技术、检验检疫、安全生产、公安消防、司法公证、公用事业、法人注销、档案文物、其他(按照法人生命周期排序)等。

附件2

名词解释

1.业务量:指办事人提出申请,部门受理且已办结的业务量。

2.部门窗口集约化: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上统一建设部门窗口,取代部门自建窗口和导航服务,实现网上办事服务统一导航,促进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3.地市分厅门户集约化: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上统一建设地市分厅门户,提供市、县(市、区)、镇(街)、村(居)网上办事导航服务,实现网上办事统一服务导航,促进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4.网上全流程办理率:指网上全流程办理的事项数占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事项总数的比率。(行政许可事项)

5.上网办理率:指上网申办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网上办理和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的比率。(行政许可事项)

6.网上办结率:指网上全流程办理并办结的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网上办理和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的比率。(行政许可事项)

7.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申请人在整个办事过程到现场的跑动次数。

8.证照(批文)电子化率:已开通电子证照服务实现增量同步签发的证照种数占本部门/地区应开通证照种数的比率。

9.企业专属网页用户使用率:使用企业专属网页的企业数占企业总数的比例。(企业总数数据来源于省工商局,不含个体工商户)

10.市民个人网页用户使用率:使用市民个人网页的人数占本地区人口数的比例。(人口数为20-49周岁年龄段的人口数据,数据来源于省统计局《2010年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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