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府办〔2012〕130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已经六届第2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0日
清远市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实施“桥头堡”发展战略,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方面率先突破,全力打造“广东省教育强市”,根据《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见》(清发〔2012〕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的通知》(粤府〔2009〕15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粤府〔2012〕107号)等文件精神和《清远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义务教育重心下移发展战略,把教育的重点放到提高质量、促进均衡发展上来,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培养好每一个孩子。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南联北扶”战略,扩大对外教育交流合作,加大对北部山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扶持力度。通过实施均等化发展战略,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南部北部、城乡、各类教育、校际之间均衡协调发展,实现从量的普及到质的提升的新跨越,为清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和任务。
1.总体目标。
全力确保用4年时间,使我市区域和城乡教育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实现各县(市、区)教育发展水平基本持平,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至2015年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6%。力争到2016年,全市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达到珠三角地区平均水平的80%以上,北部地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达到南部地区平均水平的80%以上。
2.具体目标。
(1)学前教育阶段目标: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88%以上。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办有1所以上的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学前教育领域,支持社会力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独立举办、合作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民办幼儿园。力争到2016年,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35%以上,学前教育公办学位(含民办公助)达70%以上。
(2)义务教育阶段目标:至2015年,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实现全覆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差距缩小,教师结构相对合理,开足开好课程。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初中生年辍学率1.5%以下。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全部建有特殊教育学校,“三残”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低于97%。
(3)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全日制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大力发展高等中等职业教育,使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普职比达到4:6;省重点以上高中阶段学校学位占比高于70%,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60%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3000元以上。
二、发展战略和基本路径
(一)实施“创强争先”战略,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全市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1.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提升全市教育的整体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按照“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实事求是,梯度推进”的思路,全面开展教育强镇(街)、强县(市、区)建设。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教育部门按照市的规划表,认真对照省教育强镇、强县(市、区)的督导验收标准,制订详细工作进度表,落实工作责任;定期进行自评,发现薄弱环节,及时整改,确保实现创建目标。目前,已完成创建省教育强县(区)4个,占全市县(市、区)总数的50%;省教育强镇(街)38个,占全市有创建任务乡镇(街)总数的48.1%。2012年,阳山县、英德市力争创建成省教育强县(市),连山县、连州市于2013年完成创建省教育强市任务。到2013年,全市8个县(市、区)均建成省教育强县(市、区)、90%以上的建制镇(街)创建为省教育强镇(街);到2015年,全市所有的建制镇均创建为省教育强镇,实现我市教育事业更高层次的均衡协调发展。
根据《清远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相关规定,市委、市政府已明确了教育创强奖补措施。对在2011年底前通过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督导验收的县(市、区),奖励1000万元;2012年通过督导验收的县(市、区),奖励800万元;2013年通过督导验收的县(市、区),奖励500万元。市委、市政府将完成“创强”任务的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年度工作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年终奖惩挂钩。
2.推进市中心区域教育扩容提质,发挥市中心区域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大力推进省职教基地建设,稳步实施《关于调整清远市中心区域教育管理体制和学校布局的决定》(清府〔2012〕100号),促进市中心区域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实现市中心区域教育扩容提质,解决好市中心区域“有书读,读好书”问题,并以此带动和提升清远教育的整体实力,加强与广州及珠三角地区交流与合作,把市中心区域办成全市教育现代化的先行区,努力缩小市中心区域与珠三角地区的教育差距。同时,佛冈县、清新县、连南县要尽快启动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建设工作。
(1)推进省职教基地建设,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省职教基地为依托,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提升我市职业教育的层次和水平,助推清远产业的发展和人口素质的提升,增强我市的综合竞争力。加大财政投入,推进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创建省示范性高职院,做强做优市中心区域的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市职业技术学校、市高级技工学校和清新县职业技术学校,支持英德市、连州市职业教育做强做大,构建市中心区域、英德、连州三点一线的职业教育框架,充分发挥师资、实训等优质资源的辐射作用。
(2)盘活、整合市中心区域现有教育资源。新建、扩建一批高中(职校)、初中、小学、幼儿园,彻底解决市中心区域读书难问题。
第一阶段(2012-2013年),迁建市第一中学;新建市第一职校、市公共实训中心,搬迁清城区职校并入市第一职校;实施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石角梓琛中学初、高中分离,市田家炳实验中学高中部整体搬迁至市第一中学原址并更名为清远市高级中学(暂定);推进市特殊教育学校二期建设;搬迁后街中学、三角小学、市直机关幼儿园; 新建银泉小学、新北江小学新校区;扩建后街小学;新建、扩建7所幼儿园。
第二阶段(2014-2015年),2014年前新建市二中,建成后清城中学实施初、高中分离,清城中学高中部整体搬迁至市二中;2015年前扩建梓琛中学、源潭中学,新建东城二中,迁建莲塘小学,改建平安小学。
(二)实施教育资源向农村下移战略,推进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化和教育资源“两个下移”发展战略。“两个下移”,即教育资源从相对集中县城(区)向乡镇下移,从相对集中乡镇向农村下移。通过均衡化发展战略,促使资金、设备、师资等向乡镇和农村下移,进一步提升农村教育发展水平,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重点实施以下五项工程:
1.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正确处理集中教育资源与兼顾农村学生就近入学的关系,从方便群众、减轻负担、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出发,科学规划布局调整工作。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农村当地地理与交通状况,重新科学制定农村中小学布局。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各县(市、区)必须暂停撤并教学点,今后对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的学校,必须在统筹考虑学生上下学的距离、交通安全、寄宿生学习生活设施等条件保障,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撤并方案。在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后,撤并方案要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要解决后续可能的问题,保证平稳过渡。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原则上每个乡镇应设置1所初中,初中学生在500人以下的,可以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交通极不方便、方圆2公里聚集户籍人口500人以上的边远农村要设置、保留或恢复教学点。2012年12月-2013年1月,各县(市、区)要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调研,对农村完全小学和教学点设置进行细致科学论证。争取从2013年春季学期开始,对该恢复的教学点予以恢复。
2.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规范化学校创建规划;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应抓住“创强”这一契机,认真对照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和台账指南逐项自查,查漏补缺,不断提高规范办学水平。分类建设规划如下:
(1)总体规划:2013年完成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93所,2014年完成建设85所,2015年完成建设11所。2015年前全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覆盖率达到100%。经费预算:2013年计划投入38230.9万元,2014年计划投入21740万元,2015年计划投入12027万元。2013-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计划总投入71997.9万元。根据义务教育阶段“以县为主”原则,以县级财政统筹为主;列入省民生实事项目计划的,省给予部分专项补助资金。此项经费预算已纳入教育“创强”投入计划。
2013—2015年清远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配置计划
县(市、区)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
总计(所) |
办学类型 |
计划投资 (万元) |
总计 (所) |
办学类型 |
计划投资 (万元) |
总计 (所) |
办学类型 |
计划投资 (万元) | ||||||||||
完全小学 |
初 级 中 学 |
九年 一贯制 |
其中 校舍 建设 |
其中设备设施购置 |
完全小学 |
初级中学 |
九年 一贯 制 |
其中校舍建设 |
其中设备设施购置 |
完 全 小 学 |
初 级 中 学 |
九年 一贯制 |
其中校舍建设 |
其中设备设施购置 | ||||
清城区 |
1 |
0 |
0 |
0 |
0 |
3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清新县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2 |
0 |
0 |
1030 |
297 |
英德市 |
8 |
4 |
2 |
2 |
22805 |
5000 |
1 |
1 |
0 |
0 |
4000 |
1000 |
2 |
1 |
1 |
0 |
6600 |
1200 |
佛冈县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阳山县 |
54 |
33 |
14 |
7 |
860 |
400 |
45 |
24 |
14 |
7 |
7200 |
700 |
0 |
0 |
0 |
0 |
0 |
0 |
连州市 |
13 |
6 |
4 |
3 |
1975.7 |
777.2 |
32 |
24 |
7 |
1 |
3484 |
2036 |
0 |
0 |
0 |
0 |
0 |
0 |
连南县 |
1 |
1 |
0 |
0 |
0 |
3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连山县 |
16 |
8 |
4 |
4 |
5600 |
750 |
7 |
3 |
2 |
2 |
3000 |
320 |
7 |
3 |
2 |
2 |
2500 |
400 |
全市 合计 |
93 |
52 |
24 |
16 |
31240.7 |
6960.2 |
85 |
52 |
23 |
10 |
17684 |
4056 |
11 |
6 |
3 |
2 |
10130 |
1897 |
38230.9 |
21740 |
12027 |
(2)村小和教学点改造。
基本情况:全市现有村小138所,在校学生42393人;教学点376个,在校学生21289人。100人以下的村小和教学点有387个,人数最少的教学点只有4名学生。只有1名教师的教学点有7个。教学点的办学条件普遍较差,基本没有功能场室,设备设施严重缺乏,教师配备不足,存在身兼多职。村小则功能场室配备标准普遍较低,设备设施较为陈旧,利用率不足;教师结构性缺编现象严重,且年龄老化,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等课程专业教师缺乏。
实施计划:一是制订村小、教学点合格标准,将村小办学条件改善计划纳入教育“创强”和规范化学校建设计划,2015年前完成;教学点改造计划从2013年开始,每年完成25%,2016年改造完成。二是从2013年起,各县(市、区)增加学校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和教学点公用经费标准。根据在校生人数的多少,按照正常生均拨款1.2-4倍的标准核拨公用经费。
经费预算:一是改善村小办学条件预计投入4798.8 万元,纳入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经费投入;教学点改造预计投入5490.85 万元,由县级财政分4年投入。二是增加村小和教学点生均公用经费拨款。预计每年增加生均公用经费拨款963.78万元。可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约3%的比例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统筹解决。具体详见下表。
清远市村小改造计划资金投入预算
单位:万元
县(市、区) |
村小数量 |
预计投入 |
连山县 |
4 |
146.85 |
连南县 |
3 |
106.24 |
阳山县 |
23 |
843.49 |
英德市 |
22 |
832.88 |
连州市 |
13 |
442.16 |
清城区 |
0 |
0.00 |
清新县 |
41 |
1585.31 |
佛冈县 |
22 |
841.88 |
合 计 |
138 |
4798.8 |
(注:此项经费纳入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资金。)
清远市教学点改造计划资金投入预算
单位:万元
县(市、区) |
教学点数量 |
预计投入 |
连山县 |
15 |
216.17 |
连南县 |
0 |
0.00 |
阳山县 |
99 |
1423.04 |
英德市 |
166 |
2346.08 |
连州市 |
22 |
298.54 |
清城区 |
14 |
180.00 |
清新县 |
57 |
795.20 |
佛冈县 |
17 |
231.82 |
合计 |
376 |
5490.85 |
村小、教学点增加公用经费情况
村小、教学点情况 |
数量(所) |
在校生人数 (人) |
核拨标准 |
生均增加公用经费 (元) |
增加公用经费总额 (万元) |
主要分布情况 |
少于20人 |
93 |
1084 |
4倍 |
1650 |
178.86 |
佛冈4、连山2、连州15、清新10、阳山30、英德11、连南21 |
21-50人 |
144 |
4960 |
3倍 |
1100 |
545.6 |
佛冈7、连山10、连州18、清新15、阳山32、英德49、连南13 |
51-80人 |
115 |
7406 |
1.5倍 |
275 |
203.67 |
佛冈3、连山3、连州2、清新18、阳山31、英德54、连南4 |
81-100人 |
35 |
3241 |
1.2倍 |
110 |
35.65 |
佛冈3、清新4、阳山9、英德19、连南3 |
合计 |
387 |
16691 |
|
|
963.78 |
|
(注:此项经费可以在生均公用经费中统筹解决。)
基本要求:一是教育经费投入向农村学校倾斜,新增教育经费和“创强”经费主要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严格按照规范化学校标准配备每一所农村中小学的教学仪器和设备设施,着力解决设备设施不足问题。教学点必须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必需的办公设备,装备图书室、科学实验室,有满足教学需要的仪器设备和体育器材。加快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实现“校校通”、“班班通”,配置数字化优质课程教学资源。二是根据班级数量和班额,为农村完小和教学点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师。每个教学点至少应配备2名教师。采取补充专任教师、教师走教和“班班通”,实施远程同步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为学生开齐开足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等课程,保障村小和教学点教学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管理,合理调配管理人员和师资,督促各学校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课程方案开设课程,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积极组织活动课和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抓好校园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减负”的要求,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农村寄宿制学校改造。
基本情况:我市现有乡镇及村级寄宿制学校小学91所、初中118所,寄宿生人数小学12541人、初中58706人。寄宿制学校普遍存在配套设备不齐全,食堂及宿舍卫生条件较差的现象,专职生活管理员、卫生保健员、心理辅导员等缺乏。
实施计划:到2016年,争取100%的寄宿制学校能够达到生活设施“五有”。2013年,由各县(市、区)对照学生食堂和宿舍的建设标准摸查情况,提出2013-2016年改造计划,并逐年分步实施。寄宿制学校改造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经费预算:按小学平均每所投入50万元、初中平均每所投入100万元进行预算,209所学校预计总投入为16350万元,由县(市、区)财政分年度统筹解决。具体详见下表。
清远市乡镇及以下农村寄宿制学校改造计划资金投入预算
单位:万元
县(市、区) |
小学量 |
预计 投入 |
初中 数量 |
预计 投入 |
两项预计投入合计 |
备注 |
连山县 |
24 |
1200 |
8 |
800 |
2000 |
改造资金预计投入,小学按平均每所50万元测算,初中按平均每所100万元测算。 |
连南县 |
11 |
550 |
10 |
1000 |
1550 | |
阳山县 |
9 |
450 |
20 |
2000 |
2450 | |
英德市 |
25 |
1250 |
33 |
3300 |
1580 | |
连州市 |
8 |
400 |
15 |
1500 |
1900 | |
清城区 |
1 |
50 |
5 |
500 |
550 | |
清新县 |
2 |
100 |
16 |
1600 |
1700 | |
佛冈县 |
11 |
550 |
11 |
1100 |
1650 | |
合 计 |
91 |
4550 |
118 |
11800 |
16350 |
基本要求:一是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住宿条件。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实现“五有”,即有符合安全标准的学生宿舍和冲凉房,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学生食堂,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有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厕所,有可供教师工作休息的用房。按照实际需要核拨学生宿舍、食堂、饮水、厕所、冲凉房等生活设施维护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按照一定标准,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伙食和交通补贴。二是加强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根据寄宿生规模,配备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卫生保健员、心理辅导员、生活管理员和生活指导教师,制定科学的作息时间,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开展符合学生身心特点、有益于健康成长的校园活动。
3.农村教育装备及信息化工程。教育装备及信息化水平偏低已成为制约我市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全市中小学教育装备总值为4.8亿元,生机比小学为13.5、初中为10.1、高中为7.67,“校校通”覆盖率为60%(其中大部分农村学校接入网络的带宽只有4M,无法满足视频教学、教研等高带宽的业务应用的需要),“班班通”覆盖率为35%。与珠三角地区对比相差甚大,如东莞市,该市中小学教育装备总值为12.75亿元,生机比小学为11.04、初中为5.3、高中为3.6,“校校通”、“班班通”覆盖率均为100%。针对这一现状,实施方案如下:
(1)实施基教网“校校通”建设计划。根据我市发展现状及今后5年的发展趋势,全市教育网访问互联网带宽应达到10G,学校接入带宽教学点应使用100M、其它普通应使用1000M。创新建设方式,对使用环型或者网状的网络拓扑、超过10G的骨干网络带宽、教育网内提供多种灵活业务的网络服务、整网的10G互联网出口和学校以千兆和百兆接入带宽等五项内容进行技术要求约定,采用由运营商进行一揽子全包,政府购买运营商提供的网络服务,教育系统负责使用的模式,签约期为5年以上,每年需要支付992万元的费用,5年期约4960万元。预计5年内新增或减少公办学校,都不影响总的费用,新增学校接入基教网,参照同一类型学校的带宽标准。力争到2014年全市“校校通”覆盖率达到100%。经费投入每年992万元,由市财政统一招投标并实行全额支付。
实施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建设计划。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要求,今后3年内要解决全市10998个班级(其中农村中小学校班级数为4089个)的同步教学视频。若按设备5年使用期及多媒体设备配备要求,则每年需投入4400万元;按现在我市各地教育发展水平及人员配备实际,城镇学校采用多媒体设备,农村学校使用远程视频点播系统设备和优质学校录播系统设备来实现远程优质教学资源共享,费用约为每年3172万元,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市财政主要负担市直学校和农村学校及教学点的班级(共4089个教学班)。按国家和省的要求,力争到2015年全市“班班通”覆盖率达到100%。每年的资金解决方案如下:
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建设资金预算投入方案
单位:年·万元
县(市、区) |
城镇班级数(个) |
农村班级数(个) |
县级财政 支付数额 |
市级财政支付数额 |
市直 |
147 |
|
|
58 |
清城区 |
1689 |
181 |
675.6 |
18.1 |
清新县 |
1117 |
699 |
446.8 |
69.9 |
英德市 |
1704 |
1111 |
681.6 |
111.1 |
佛冈县 |
580 |
272 |
232 |
27.2 |
阳山县 |
650 |
757 |
260 |
75.7 |
连州县 |
478 |
676 |
191.2 |
67.6 |
连山县 |
222 |
112 |
88.2 |
11.2 |
连南县 |
322 |
281 |
128.8 |
28.1 |
全市 |
6909 |
4089 |
2705 |
467 |
(2)实施中小学教育装备工程计划。根据教育装备配备的有关要求,图书配备每年需投入500万元;计算机提升每年需投入6000万元,使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达到师机比3:1、生机比7:1的要求;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建设每年需投入2400万元。建设经费纳入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资金和教学点改造资金。在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育装备配备的同时,市将研究出台加强教育信息化和教育装备管理的配套性文件。
4.北部地区提升办学水平工程。
(1)加强教师培训。从2013年起,连续4年,市级教师培训经费和培训项目向北部“连阳地区”农村教师倾斜,解决该地区教师素质提升的问题。北部“连阳地区”现有农村教师3036人,培训项目主要是远程培训(教育教学技能通识培训)和面授(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培训)。预计培训经费631.43万元,由市、县两级财政负担,其中市财政负担70%,即442万元,分年度划拨为每年110.5万元。此项经费纳入“强师工程”专项经费。
(2)提高教师待遇。从2013年起,对北部地区乡镇以下(不含乡镇所在地)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教师,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的岗位补贴,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并逐步扩大到给予除县城以外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发放岗位津贴。逐步缩小北部地区与南部地区农村教师收入水平差距。按2012年上半年在职在编人数进行测算,北部地区乡镇以下(不含乡镇所在地)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教师,共计3036人(其中连州市1165人、阳山县1026人、连南县487人、连山县358人)。具体发放范围和标准由有关县(市)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地区差别和与乡镇中心所在地距离远近,可作适当的调整,但人均每月300元标准不变。所需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清远市本级财政资金差异化配套机制试行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2〕43号)的规定负担。南部地区农村教师岗位津贴由各县(市、区)财政自行解决。
(3)优化师资配置。实施“支教计划”,每年招募和选聘100名珠三角优秀退休教师到我市进行支教服务工作,解决我市北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优秀教师和部分学科教师缺乏问题,每年所需经费按清财教函〔2012〕41号文要求专题报市政府审批。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在南部地区选拔优秀教师到北部地区进行支教服务工作,同时选拔北部地区教师到南部跟班学习,加快提升北部地区农村教师综合素质。
5.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工程。以佛冈县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为抓手,推动我市已完成“创强”任务的县(市、区)继续完善办学条件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区域均衡发展。
(三)实施统筹战略,推进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1.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目前,学前教育是我市教育体系中的短板,而农村学前教育相对更加滞后,为此,必须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要认真贯彻落实《清远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将学前教育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提高政府保障水平,实现就近入园入托,并逐步建立起以公办幼儿园为主的学前教育体系。
(1)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的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大力发展规范化公办幼儿园。重点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农村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要办好1所乡镇中心幼儿园,4000人以上行政村举办村办幼儿园或镇中心幼儿园分园,4000人以下行政村依托完小和教学点举办学前班或混龄班。市中心城区要进一步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切实解决“入园难”问题。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学前教育教研中心,带动全镇幼儿园(包括村级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幼儿教育水平的提升。计划在2013-2016年期间,建设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22所、村级幼儿园43所。具体建设计划列表如下:
2013-2015年清远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计划
单位:万元
单 位 |
乡镇(街道办)总数 |
2012年已有乡镇中心幼儿园(所)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
计划建成(所) |
需投入资金 |
计划建成(所) |
需投入资金 |
计划建成(所) |
需投入资金 | |||
清城区 |
7 |
5 |
2 |
4800 |
0 |
0 |
0 |
0 |
清新县 |
8 |
8 |
2 |
526 |
0 |
0 |
0 |
0 |
佛冈县 |
6 |
6 |
0 |
0 |
0 |
0 |
0 |
0 |
英德市 |
24 |
21 |
3 |
1993.6 |
0 |
0 |
1 |
750 |
阳山县 |
13 |
12 |
1 |
400 |
1 |
400 |
0 |
0 |
连州市 |
12 |
10 |
6 |
1460 |
2 |
755 |
0 |
0 |
连南县 |
7 |
7 |
0 |
0 |
0 |
0 |
0 |
0 |
连山县 |
7 |
3 |
4 |
747 |
0 |
0 |
0 |
0 |
全市合计 |
84 |
72 |
18 |
9926.6 |
3 |
1170 |
1 |
750 |
2013-2016年清远市村级幼儿园建设计划
单位:万元
单 位 |
2012年已有(所)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
计划建成(所) |
需投入资金 |
计划建成(所) |
需投入资金 |
计划建成(所) |
需投入资金 |
计划建成(所) |
需投入 资金 | ||
全市 |
85 |
14 |
1193 |
18 |
1439 |
8 |
1660 |
4 |
320 |
清城区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清新县 |
10 |
6 |
720 |
0 |
0 |
0 |
0 |
0 |
0 |
佛冈县 |
22 |
2 |
120 |
3 |
420 |
4 |
760 |
0 |
0 |
英德市 |
36 |
1 |
10 |
7 |
390 |
2 |
760 |
4 |
320 |
阳山县 |
3 |
4 |
300 |
4 |
280 |
2 |
140 |
0 |
0 |
连州市 |
1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连南县 |
1 |
1 |
43 |
0 |
0 |
0 |
0 |
0 |
0 |
连山县 |
2 |
0 |
0 |
4 |
349 |
0 |
0 |
0 |
0 |
(2)推进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等三份文件的通知》(粤教基〔2012〕1号),结合我市实际,从2013年开始对进行规范化幼儿园验收,以促进规范化幼儿园的建设。待省教育督导室出台规范化幼儿园验收方案后,市教育局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2013-2015年清远市规范化幼儿园创建计划详见下表:
2013-2015年清远市规范化幼儿园创建计划
幼儿园性质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
幼儿园数 (所) |
规范化园数(所) |
覆盖率(%) |
幼儿园数(所) |
规范化园数(所) |
覆盖率(%) |
幼儿园数 (所) |
规范化园数(所) |
覆盖率(%) | |
公办 |
101 |
61 |
60% |
113 |
90 |
80% |
118 |
112 |
95% |
民办 |
328 |
30 |
9% |
328 |
60 |
18% |
328 |
120 |
37% |
说明:表中的公办幼儿园数是根据2013至2015年乡镇中心幼儿园与村级幼儿园的建设计划推算得出;民办幼儿园数为2011年教育事业年初报表统计数据,不作园数增加的推算。
(3)实施学前教育民办公助,促进民办幼儿园提升办园水平。出台《清远市学前教育“民办公助”暂行办法》,由财政安排,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对符合普惠性规范化民办幼儿园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幼儿园基建工程及其设施设备、教师工资补贴、师资培训及其公用经费等支出。补助资金的核拨,按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办园规模及规定班额确定的在园幼儿人数,按每学期每人200 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经费。补助经费以县级财政负担为主,市财政适当给予奖补。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扩大普惠性规范化民办幼儿园的补助范围。补助面2013年达到20%,2014年40%,2015年60%,2016年达到100%。预计2013年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有65所,占现有民办幼儿园的20%;2014年约有130所,2015年约有200所。到2016年,大部分民办幼儿园都能达到接受补助的条件。2013-2016年民办公助资金投入预算列表如下:
2013-2016年清远市学前教育“民办公助”资金投入计划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
计划 资助园(所) |
需投入资金 (万元) |
计划资助园(所) |
需投入 资金 (万元) |
计划 资助园(所) |
需投入资金 (万元) |
计划资助园(所) |
需投入 资金 (万元) |
65 |
523.1 |
130 |
1036.2 |
200 |
1595 |
328 |
2615.5 |
(说明:表中预测的民办幼儿园数主要是根据现有的幼儿园数量及我市的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进行预测。尽管按照我市目前学前教育的发展来看,我市的幼儿园数量将会在今后几年逐年递增,但到2016年,并非全部幼儿园都能达到受助条件。表中的数据为预测数据,符合受助条件的幼儿园具体数据以当年的督查核定为准)
(4)加强规范管理和督导评估工作,提升学前教育水平。制定我市规范化幼儿园评估验收实施方案,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系。指导和推动等级园建设,争取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以上省一级幼儿园,作为当地学前教育窗口和示范,承担本地学前教育的师资培训、大型教研活动开展等,指导乡镇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农村幼儿班的建设、管理,规范办园行为,避免小孩化倾向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学前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支持市机关幼儿园、市新北江幼儿园、清城区第一幼儿园建设成为省一级幼儿园、省示范园。加强幼教师资队伍建设,公办幼儿园(含完小、教学点附设的学前班)按照粤机编〔2012〕232号文标准配备教职工。分期分批对中小学富余教师进行学前教育转岗培训,充实幼儿教育师资队伍。加大力度培训幼儿园在岗园长及教师。
2.着力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
(1)分类分层推进,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主要分为三类:优质高中、特色高中、综合性高中。
优质高中:保障市中心区域优质高中定位不变,把市一中、市华侨中学办成全市示范性龙头高中。县(市)确保至少建成1所优质高中。
特色高中:以学校办学特色、课程特色为核心,培养学生特长,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办出特色,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需要。以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清城中学、英西中学、佛冈中学为试点逐步推进。
综合性高中:主要任务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主,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在学习文化课基础上,以相关课程为支撑,加强职业教育的思想理念教育。在经过1至2年后,让学生选择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继续学业。如源潭中学、梓琛中学、滨江中学、禾云中学等。积极探索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有效衔接的新模式。
(2)加快改革创新,推动中职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探索以市级为主的中等职业教育统筹发展机制,出台《关于统筹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两个统筹”),启动全市中职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和学校布局优化,实施全市中职跨区域招生。按照“大市之内错位发展、县市之内不重复”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区域专业布局,形成学校之间定位准确、错位竞争、优势互补、各有所长、有序发展的专业结构。大力推动全市范围内职业学校生源流动,打破县市招生壁垒,逐步建立起区域生源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以三二分段为主体的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试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推进省级重点以上中职学校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2013-2015年,全市建设3所国家级示范性职校,2所国家级重点职校,2所省级重点职校。
(3)扩大教育合作与交流,加快融入珠三角。加强广州清远两市基础教育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佛山清远两市职业教育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借力发展,不断巩固提升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3.加快发展特殊教育。
(1)将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打造成全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按规划完成学校二期建设。主要是特殊高中(职业)教育和建设校办企业、校企联办工厂,构建集特殊教育、培训就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二期规划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建设教学综合楼、实训楼、师生宿舍、校办企业等。目标是将市特殊教育学校建成一所集盲、聋、智障教育、高中职业教育、教师培训、教育科研为一体的全市中心特殊教育学校,省级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粤北乃至全省一流的特殊教育学校。
(2)加快推进连州市、阳山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这是两县(市)创建省教育强县(市)的必达指标之一。
(3)办好连南县、连山县特教班。结合全市实际,2013年继续办好连州、阳山、连南、连山4个县(市)的特教班;2014年,在连州、阳山两个县(市)的特殊教育学校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办好连南、连山两县从小学到高中阶段的特教班。依据省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在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人数,按省规定的师生比聘用特教教师,配备工作人员,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和教具学具、图书资料等教育教学资源。
(4)继续认真开展好随班就读工作。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全市义务阶段学校都要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和教具学具、图书资料等教育教学资源,满足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学习、生活和康复训练需要;全市高中阶段学校都要有条件招收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资金投入依据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由学校每一学期上报本校招收的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及经费,经所在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由县级财政拨付。
4.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坚持“两个引导”:一是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举办民办教育,提供更多的优质学位,满足社会群体对高层次、多样化教育的需求。二是引导并扶持民办学校(市一中实验学校、盛兴学校、博爱学校、英德华粤学校等)规范办学、提升办学水平,创建省一级学校和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由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民办教育发展资金,对普惠性规范化民办幼儿园实行“民办公助”奖补。同时,对上等级的民办学校安排市级奖励,奖励标准为创建成省一级学校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创建成国家级示范性高中阶段学校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四)实施“强师兴教”战略,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出台加强校长队伍建设与管理的配套性文件。落实《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清远市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决定》(清发〔2004〕39号)文关于“中小学取消行政级别”的规定,学校要去行政化,实行校长聘任制。今后聘任的校长一律不定行政级别,由教育部门按校长任职资格和要求选聘校长。规范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标准,完善中小学校长、园长任职资格制度。改革校长选任制度,进一步完善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机制。逐步建立适应校长岗位需要、体现能力业绩的校长职级制,提升校长专业化管理能力。建立和完善符合教育规律的中小学校长绩效考评办法,切实加强对校长的履职考核和民主监督。实行县域内校长定期交流制度,校长每届任期为5年,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2届原则上要进行交流,鼓励城区学校校长到农村学校任职,优质学校校长可以同时兼任一所薄弱学校校长。实行校长岗位津贴。校长岗位津贴可以是同级教师岗位津贴的1.5至2.0倍,副校长岗位津贴可以是同级教师岗位津贴的1.2至1.5倍,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设立学校中层干部岗位津贴,具体执行标准由县级教育部门商本级人事、财政部门确定,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另行拨付。实施“名校长”培养工程。采取“理论学习”、“探究交流”、“专家辅导”、“挂职锻炼”等有效形式实施培养,使中小学校长理论水平和工作业务能力得到明显的提高。到2015年,培养50名市级中小学名校长,100名市级骨干校长,10名校长进入省级名校长行列。
2.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
(1)健全教师编制核定机制,足额配备各类师资。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要根据班级数量和班额核定教师编制数,不以简单的“师生比”核定编制。根据中小学布局调整等情况,要适当增加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编制,该调配教师的就应当调配,确保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都能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学校生活指导教师、安全保卫等专职后勤人员。
(2)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坚持“两个为主”原则,建立中小学教师补充新机制。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以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主,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必须有本地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历。及时补充薄弱学科和紧缺学科教师,优化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针对当前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老化和结构性缺编比较严重的情况,各地要创新工作思路,补充农村中小学急需的英语、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教师。各地新补充教师要优先满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紧缺学科需要。新聘小学教师要优先安排到村小和教学点任教。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山区任教。
(3)建立健全教师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县级教育部门在县域范围内统一管理师资,行使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招聘录用、培养培训、调配交流、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按照因地制宜、县域统筹、政策引导、城乡互动的原则,建立县域内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以镇域、县域、市中心区域为单位对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10年的教师有计划地进行轮岗。县域内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城乡交流人数占教师总数的比例10%左右。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特级教师以及参加评优评先,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选调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必须以在农村学校工作年限和业绩为主要条件。鼓励到退休年龄的优秀教师继续留任,到农村学校从教(不占学校编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教师从“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从根本上解决师资配置不均衡的问题。
(4)创新培养培训机制,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全面建立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确保教师选择权落实到位,确保地方按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和教育费附加总额的5%、学校按日常公用经费总额的5%,提取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从2013年起,市本级财政安排强师工程专项经费1000万元。健全教师培训制度,落实教师周期不低于360学时培训规定,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建立全员培训以远程和送教下乡为主、骨干教师以面授和跟岗学习为主、个性化培训以校本和专题培训为主的培训体系。坚持面向全员、倾斜农村、突出骨干原则,组织实施各项培养工程和培训工作。到2015年,市级培训1000名市级骨干教师,600名市级学科带头人,100名市名教师;培养省级学科带头人200人,省级边远山区优秀教师100人。从2013年起,委托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学前教育、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教师学历提高培训和转岗培训,每年培训300人,至2016年共培训1200人。此项经费纳入“强师工程”专项经费。
(5)建立符合清远地区实际的教师激励机制。从2013年1月起,对在农村学校从教满25年并在农村从教至退休的教师,实行终身岗位津贴。在培养培训、职称聘用、评优评先等方面向农村教师特别是贫困山区教师倾斜。健全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和教师岗位管理,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政策。由县级教育、人事部门对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和教师岗位管理改革展开深入的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调动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的配套性文件。
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到2015年,中小学按课程方案基本配齐合格的各学科教师。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队伍在学科结构、年龄结构、优质师资的区域分布及学段分布上趋于合理,基本解决农村边远地区部分学科教师紧缺问题。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大幅度提高。
3.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增加教研室学科教研员编制,充实教研力量,强化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教研员岗位配置应占教师总数的千分之五,全市各地教研员配置都明显不足,各地编办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定,增加配备教研员。大力保障教育科研经费,各级财政将教育科研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使学校年度教育科研经费占学校总运作经费的8%以上。创新教研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市、县、校三级教研网络。市教育教学研究室主要负责全市中学(含中职)教研指导工作和全市教研工作的统筹协调,并依托市一中作为教研基地,实现教学、教研、培训一体化。各县(市、区)教研室主要负责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含幼儿园)教研指导工作,并可以分别依托办学质量高的初中、小学、幼儿园作为教研基地,实现教学、教研、培训一体化。2013年,争取成立市教育科学院,辐射带动全市教育科研和信息化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逐步配齐中小学学科教研员,发挥专业引领,质量提升功能。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教研中心组,落实校本教研、校本培训和校本课程资源的开发。推进“学科名师工作室”建设,探索研训一体的工作机制,结合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积极开发优秀教师示范课课件和教学光盘,送教下乡,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加大力度培训教研员,从2013年开始,市、县两级教育部门每年要有计划安排教研员到广州、佛山等地优质学校跟班学习。建立教育科研激励机制,提升教师参与热情,增强教师科研能力。至2015年,全市100%以上独立建制的中小学有县、市级以上课题,100%的学校有校级课题研究项目。对各级教师获得教研成果予以奖励。探索出台加强教学质量评价、教育科研工作考评的配套性文件。加强对高考的研究和引领,确保全市高考质量从2013年起逐步提高,力争到2016年全市高考成绩达到全省的中等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建立领导机制。
1.提高认识,形成共识。当前,我市社会领域过于市场化问题仍较突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呈扩大趋势,城乡二元结构仍较严重。就教育而言,我市教育事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如南北部教育差距大、公共教育服务和基础设施水平不均衡、市中心区域带动作用不明显、学前教育薄弱等。因此,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倾斜,要深刻认识到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是实现教育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措施和基本路径,是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实现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力争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方面率先突破。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好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的第一手材料,做出科学发展教育事业的决策部署。落实基础教育“分级管理,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特别是要落实到乡镇政府和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本实施方案,制定可行性、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加大财政投入,多方筹措资金,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1.落实财政专项资金,为实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提供基本的财力保障。一是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即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和“四个提高”(即市、县本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提高;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在预算决算中逐年提高;市、县本级财政一般性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连续三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或财政一般性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高于省规定;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逐年提高)。二是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明确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列入财政一般性预算按时拨付。三是职业技术教育经费逐年增加。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实行人均定额拨款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助学配套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2.用好用足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一是依法依规足额征收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全额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其中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二是确保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0%以上用于教育;市、县新增财政收入的10%以上用于教育。新增投入教育的经费主要向学前教育、向农村学校倾斜,财政一般性预算学前教育、农村学校经费支出占财政一般性预算经费支出比例逐年提高。三是市、县(市、区)“6.30”扶贫助困日捐款可以划出一定比例或主要用于支持农村薄弱学校和教学点的建设。四是鼓励依法依规探索BT、BOT方式筹集教育资金。在风险可控范围内,继续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渠道发展农村教育。五是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华人捐资办学、助学奖学。
3.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市、县两级分别建立教育财政专户,确保各级财政安排的教育资金100%用于教育。
(三)盘活品牌资源,探索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新机制。
大力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工程。积极探索“一校多区”、建立学校联盟、“强校托管”、“联合办学”的帮扶新模式。实施城乡学校联盟,实行城乡学校强弱结对,城乡学校共同打造优质教育,努力构建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新格局。
1.高中阶段:实行对口支教帮扶。市一中对口帮扶连南高级中学、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对口帮扶连山高级中学。各县(市、区)也要明确高中阶段强校与弱校之间的对应帮扶责任。
2.义务教育阶段:县城名校可以把薄弱学校设为分校,乡镇中心小学可以把农村完小设为分校,农村完小负责管理所属片区教学点,实现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无缝对接管理。总校与分校实行“领导班子对接”、“学科对接”、“教学活动对接”等全方位对接,让总校(名校)的优质资源直接渗透到分校,形成总校、分校的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机制。
3.学前教育阶段:实施幼教联盟,推进集团化办园。在学前教育阶段实施集团化管理,大力推行“一园带多园”的城乡办园模式。县城幼儿园可以成立幼教联盟或幼教集团,乡镇中心幼儿园要在农村设立分园或学前班,实施统一管理和统一教学教研活动。
(四)健全扶贫助学机制,确保没有一个学生因贫辍学失学。
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扶贫助学保障体系,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措施,从制度上保障贫困家庭子女避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加快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步伐,进一步细化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出台的《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市、县两级共同设立政府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继续实施“两免一补”政策;支持连山、连南两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并在全市中逐步推广。对全市小学住宿生(9930人)和初中住宿困难学生(按53543人的20%计算,约10709人)给予每人每月30元并按每年10个月计算、即每生每年300元的标准实行伙食补助。共计20639人,共需620万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50%的比例拨付资金,其中市级财政负担310万元(连山、连南两县已纳入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未计在内)。协助市扶贫办落实2012年省级贫困村小学及教学点自建扶建公益饭堂的学生伙食补助计划,并逐步扩大资助的范围。高度关注贫困家庭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问题,落实好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出台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农村学生中职免学费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切实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的就读问题,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本地生源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顺利入学。更加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引导全社会关心特殊儿童少年,支持特殊教育。
(五)构建符合我市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评价机制。
结合省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业绩考核的相关指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面向各级党政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各个层面的实绩评价指标体系,确保政府对教育的保障功能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功能的落实到位,从而实现教育资源的最优化和办学效益的最大化。
附件:清远市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经费投入测算表(2013-2016年)
附件
清远市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经费投入测算表(2013-2016年)
单位:万元
类别 |
序号 |
项目 |
合计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
合计 |
市级 安排 |
县级 安排 |
合计 |
市级 安排 |
县级 安排 |
合计 |
市级 安排 |
县级 安排 |
合计 |
市级 安排 |
县级 安排 |
合计 |
市级 安排 |
县级 安排 | |||
合计 |
134634 |
12276 |
122358 |
60895 |
3069 |
57826 |
35893 |
3069 |
32824 |
25982 |
3069 |
22913 |
11864 |
3069 |
8795 | ||
农村中小学改造提升工程 |
小计 |
96319 |
1240 |
95079 |
44311 |
310 |
44001 |
27820 |
310 |
27510 |
18108 |
310 |
17798 |
6080 |
310 |
5770 | |
1 |
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 |
71998 |
|
71998 |
38231 |
|
38231 |
21740 |
|
21740 |
12027 |
|
12027 |
|
|
| |
2 |
教学点改造 |
5491 |
|
5491 |
1373 |
|
1373 |
1373 |
|
1373 |
1373 |
|
1373 |
1372 |
|
1372 | |
3 |
农村寄宿制学校改造 |
16350 |
|
16350 |
4087 |
|
4087 |
4087 |
|
4087 |
4088 |
|
4088 |
4088 |
|
4088 | |
4 |
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伙食补助 |
2480 |
1240 |
1240 |
620 |
310 |
310 |
620 |
310 |
310 |
620 |
310 |
310 |
620 |
310 |
310 | |
教育信息化和装备工程 |
小计 |
16656 |
5836 |
10820 |
4164 |
1459 |
2705 |
4164 |
1459 |
2705 |
4164 |
1459 |
2705 |
4164 |
1459 |
2705 | |
5 |
“校校通” 工程 |
3968 |
3968 |
|
992 |
992 |
|
992 |
992 |
|
992 |
992 |
|
992 |
992 |
| |
6 |
“班班通” 工程 |
12688 |
1868 |
10820 |
3172 |
467 |
2705 |
3172 |
467 |
2705 |
3172 |
467 |
2705 |
3172 |
467 |
2705 | |
学前教育工程 |
小计 |
16459 |
|
16459 |
11120 |
|
11120 |
2609 |
|
2609 |
2410 |
|
2410 |
320 |
|
320 | |
7 |
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 |
11847 |
|
11847 |
9926.6 |
|
9926.6 |
1170 |
|
1170 |
750 |
|
750 |
|
|
| |
8 |
村级幼儿园建设 |
4612 |
|
4612 |
1193 |
|
1193 |
1439 |
|
1439 |
1660 |
|
1660 |
320 |
|
320 | |
民办教育提升工程 |
9 |
民办教育发展资金 |
1200 |
1200 |
|
300 |
300 |
|
300 |
300 |
|
300 |
300 |
|
300 |
300 |
|
强师工程 |
10 |
强师工程 |
4000 |
4000 |
|
1000 |
1000 |
|
1000 |
1000 |
|
1000 |
1000 |
|
1000 |
1000 |
|
说明:“校校通”工程全部由市级财政安排,并安排至2017年;“班班通”工程由市、县两级财政按不同层次分别负担;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伙食补助按每生每年300元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