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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2-12-29 03:14:39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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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府办〔2012〕133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推进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已经六届第2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1日

清远市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见》,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方面实现率先突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基本原则,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桥头堡”发展战略以及“打造广东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的决策,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使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民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效缓解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人才建设,稳定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提升服务水平,缩小区域间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差距”,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实施计划和资金安排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

(1)工作目标:按照广东省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标准和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到2015年,完成全市业务用房面积尚未达标的13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改造建设,使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全面达标(见附件1)。

(2)实施计划:2012年改造建设6间乡镇卫生院,2013年开始改造建设7间乡镇卫生院(见附件2)。

(3)资金安排:由各县(市、区)自行解决。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标准化配置

(1)工作目标:按广东省乡镇卫生院主要装备选配要求,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基本医疗设备,以满足开展必要的检查、治疗等业务需要。到2014年,每个乡镇卫生院都要配备X光、B超和必要的检查、治疗设备及一台救护车。

(2)实施计划和资金安排:解决全市应装备和更新的救护车35辆、X光机(500mA)36台、B超(台式)44台、心电图机48台、血球计数仪51台、生化分析仪51台、尿分析仪44台,完成配置共需资金4002万元,按《印发清远市本级财政资金差异化配套机制试行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2〕43号)(以下简称差异化配套机制,市级财政配套比例为:连山县、连南县、阳山县70%;英德市、连州市25%;清城区、清新县、佛冈县15%。)决定市、县两级配套资金,2013年市级财政配套816.7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212.3万元;2014年市级财政安排771.6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201.35万元。其他必要的检查、治疗设备配置共需资金500万元,视实际配置情况再按差异化配套机制决定市、县两级配套资金。设备配置分两年完成,由市统一实行政府招标采购(见附件3)。

     3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

(1)工作目标:至2016年,完成1017个行政村各1所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实现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规范的村卫生站,全市实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村卫生室人、财、物统一由卫生院管理,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或由卫生院聘用管理,资产、财务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核算管理。

(2)实施计划:卫生站标准化建设:2013年完成257所,2014至2015年每年完成253所,2016年完成254所(见附件4)。2013年启动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至2016年全面完成。

(3)资金安排:

设备配置资金:行政村卫生站基本设备配置已列入2012年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由市财政解决配置资金737万元。

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资金:通过新建、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业务用房。由各县(市、区)按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年度计划确定纳入镇村一体化建设的村卫生站,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新建、购买或租赁的方式开展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做好所需经费预算,报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实施,所需经费按差异化配套机制由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解决。新建业务用房标准为每站60㎡,每站建设资金预算需10万元。2012年省国资委捐赠我市129个省级贫困村卫生站的建设资金700万元纳入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使用。所有行政村卫生站按新建业务用房测算,共需资金10170万元,扣除省国资委捐赠资金700万元,按差异化配套机制,市级财政配套3184.38万元(其中,2013年618.38万元、2014-2015年每年853万元、2016年86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6285.62万元(其中,2013年1251.62万元、2014-2015年每年1677万元、2016年1680万元)。

乡村医生工资来源:主要是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一是省政府对乡村医生的专项补贴1万元/年;二是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补助经费;三是一般诊疗费收入;四是新农保补助。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制定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标准,不低于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平均工资水平。

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待遇:从2013年开始,为全市1017名乡村医生中纳入镇村一体化管理的人员购买职工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据当前缴费标准测算,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两项合计410.26元(其中,医疗保险155.74元、养老保险254.52元),按1017名乡村医生计算,全年单位应缴纳部分共501万元,差异化配套机制,每年市级财政配套169.38万元、县级财政配套331.3万元(见附件5)。

    4加强县级医疗机构建设

(1)工作目标:到2016年,各县(市、区)均实现有一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其中英德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连州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以上标准。

(2)实施计划:到2013年,清城区人民医院和清新县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到2014年,英德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到2016年,连州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以上标准,连山县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

(3)资金安排:对达到三级以上综合医院标准的医院,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0万元人民币,2家共需600万元;对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的医院,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50万元,6家共需900万元,合计共需1500万元。

5加强基层急救体系建设

(1)工作目标:到2015年,用三年时间,逐步建成覆盖城乡、信息共享、功能完备、互联互通的全市紧急医疗救治体系。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实现与各县(市、区)急救机构系统联网,各县(市、区)急救机构作为清远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的分中心,接受清远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统筹调度。

(2)实施计划:结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关于印发农村急救体系建设方案(2011-2013年)的通知》精神,充分利用中央预算内安排我市各县(市)农村急救体系建设的资金,计划到2012年,清远市建成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清新县建成县级急救机构;到2013年,英德市、连州市建成县级急救机构;到2014年,佛冈县和阳山县建成县级急救机构;到2015年,连山县和连南县建成县级急救机构。县级急救机构挂靠在当地人民医院,其主要职能是负责辖区内院前急救调度、现场救治、急危重症患者的转运等工作,是县域内急救医疗服务中心和技术指导中心,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急救人员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3)资金安排:按照10万及以下人口的县(市、区)急救机构业务用房建设标准为200平方米,每增加10万人增加业务用房75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建设。10万及以下人口的县(市、区)宜配备2辆急救车,每增加10万人口增加1辆急救车的标准配备急救车。各县(市)根据实际需要,可为每个乡镇急救站配置一辆急救转运车。从2011年开始,中央投资支持农村急救体系建设,分三年安排。由市财政对每县(市)定额补助70万元,用于解决县级急救机构房屋改造、急救车辆购置、设备购置及加强等。共需资金49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解决。

6加强采供血体系建设

(1)工作目标:到2014年,英德市中心血库和连州市中心血库按采供血机构设置标准配备人员、业务用房、机器设备,实行与清远市中心血站统一的管理模式、质量标准和责任目标。到2016年,全市共设置固定献血屋12间,其中市区和清城区设置5间(新城区2间,旧城区3间),其余县(市)分设固定献血屋各1间;市区增加流动献血车3台。

(2)实施计划:2013年,英德市中心血库实行与清远市中心血站统一的管理模式、质量标准和责任目标,并建成固定献血屋1间;清远市区建成固定献血屋3间,增加流动献血车1台。到2014年,连州市实行与清远市中心血站统一的管理模式、质量标准和责任目标,并建成固定献血屋1间;清远市区建成固定献血屋2间,增加流动献血车1台;清新县和佛冈县建成固定献血屋各1间。到2015年,清远市区增加流动献血车1台;阳山县建成固定献血屋1间;到2016年,连山县和连南县建成固定献血屋各1间。

(3)资金安排:建设每1间固定献血屋需30万元,购买每1台流动献血车需100万元。2013年安排190万元建设固定献血屋3间(市区2间,英德市1间),增加流动献血车1台;2014年安排250万元建设固定献血屋5间(市区2间,连州市、清新县、佛冈县各1间),增加流动献血车1台;2015年安排130万元,建设固定献血屋1间(阳山县1间),增加流动献血车1台;2016年安排60万元,建设固定献血屋2间(连山县、连南县各1间)。上述合计共需资金630万元,由市级财政配套507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23万元(见附件6)。

7加强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1)工作目标:在现有资源基础上,依据国家已颁布的卫生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加快制定我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方案,统一建设标准,建立以县医院为主轴、以卫生院为核心、涵盖全部村卫生站的信息系统。

(2)实施计划:2013年,完善英德市、连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其他县(市、区)力争在2013年启动,到2016年,全面完成清远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资源高度共享、数据集中管理、网络互联互通、单位相互联动、信息安全交换。

(3)资金安排:项目预算总投资9338.86万元,争取中央投资2800万元,市财政补助2800万元,其余部分由各县(市、区)投入。待中央、省级项目资金下达后,市根据各县(市、区)项目进度安排中央、省、市项目补助资金。

(二)加强人才建设,稳定基层医疗卫生队伍

1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在岗不在编人员录用聘用问题

(1)工作目标:2012年前,依据《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清府〔2011〕83号)文件精神,把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现已具有执业资格的在岗不在编卫生技术人员,作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急需、短缺的人才,解决其列编录用和聘用问题。2015年前,解决其余人员的录用和聘用问题,稳定基层医疗卫生队伍。

(2)实施计划:

现有在岗不在编人员分为卫生专业技术类和行政后勤类等两类人员,采取不同办法解决其编制问题,列编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卫生专业技术类包括医、药、护、技等专业人员,由卫生部门制定考试考核办法。对已通过国家考试取得卫生执业准入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面试(临床实际操作或测评)和考核(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方式,对成绩合格者,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急需引进的人才,由县级编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给予办理列编和聘用手续。2012年12月底前解决现已具备执业资格人员的列编和聘用问题;2013年起,对目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在岗不在编卫生技术人员,给予3年时间,让其考取执业资格,一经取得执业资格,即由县级编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给予办理列编和聘用手续。

行政后勤类包括财务会计、收费、办公室、救护车司机等行政后勤工作人员,目前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用工合同,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所需工资等费用由当地财政支付。此类人员入编问题按人社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考试办法。

2加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1)工作目标:至2016年,全市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1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

(2)实施计划:每年从基层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送40名在职医师,完成全科医生培训工作。

(3)资金安排:参照省全科医师转岗培训补助标准,培训经费由市财政予以补助,每年每人定额补助9600元,市财政每年补助38.4万元,五年合计192万元。

3加强乡村医生培训

(1)工作目标:重点加强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内容的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加强中医药基本知识及运用中医药防治疾病技能的培训。到2015年,用3年时间,将全市2072名注册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全部轮训一遍,提高其防治常见疾病和解决常见健康问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

(2)培训内容:包括与乡村医生有关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应用指南、常见症状(体征)诊断分析、农村常见病与多发病诊治与预防、现场急救技术、中医适宜技术、合理用药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全科医学、临床基本技术知识等知识模块(见附件7)。

(3)实施计划:委托北京华医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省卫生厅指定的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华医网),采用远程视频教学的方式开展培训。通过华医网对全市所有的乡村医生和卫生员进行网络培训和考核。每名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培训200学时。从2013年1月开始,至2015年12月结束。每名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每年培训的学时安排如下:第一年培训70学时,第二年培训70学时,第三年培训60学时。

(4)培训方式:各县(市、区)卫生局在安装IPTV互动教学系统的乡镇卫生院设置培训基地,就近组织当地培训人员接受集中远程培训。列为培训基地和未安装教学系统的乡镇卫生院均应指派1名有一定资历和教学管理经验的医务人员担任培训班管理员。乡镇卫生院管理员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日常学习考核,列为培训基地的乡镇卫生院管理员在每月集中培训结束后要定期上传赏学习记录至管理网站。未安装教学系统的地区,参加培训人员可通过互联网进行学习。

(5)资金安排:按网络学习每学时4元标准,每名学员培训完毕共200学时,需800元。全市2072名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共需投入165.76万元,由市级财政支付。

4.加强适用人才的培训和引进

(1)工作目标:加强人才引进,配齐卫生技术人员,确保到2014年前,全市各乡镇卫生院均有1名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本科学历医务人员。

(2)实施计划

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为培训基地,采取定点培训,协议就业的方式,从2012年起,连续五年,每年招收100名大专学历以上应届毕业生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市卫生局根据各县(市、区)的需求计划,制定人员分配方案,将此类人员作为按县政府急需、短缺人才安排到各县(市、区)卫生院工作。

根据《印发关于引导退休教师、医生到我市北部地区支教支医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清府办〔2012〕99号)文件精神,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求情况,引导珠三角地区退休医生到我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帮扶。

(3)资金安排

每年引进100名大专学历以上应届毕业生参加“定点培训、协议就业”。预计每人每年需培训费用4.5万元,由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定额补助9600元,不足部分由培训机构补贴。

引导珠三角地区退休医生到我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帮扶,有关补助按市制定的标准执行。

5加强对口帮扶工作

   (1)工作目标:建立城乡医疗机构对口帮扶长效机制。

   (2)实施计划:每所三级医院与2-3所县级医院、每所二级医院与2-3所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落实县级以上医疗、预防和保健机构医生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1年以上的政策,帮助基层提升服务水平。

    (3)资金安排:由各医疗机构自行解决。

6提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待遇

(1)工作目标: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生活补贴制度,提升其福利待遇,从2013年起,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平均收入要逐步高于县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平均收入水平,到2016年,连州市、连山县、连南县、阳山县(以下统称北部地区)要高出10%,清城区、英德市、佛冈县、清新县(以下统称南部地区)要高出5%

(2)实施计划

采取分年度实施,逐年提高的办法,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平均收入逐步高于县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平均收入水平。其中北部地区2013年要与县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平均收入水平持平,2014年、2015年、2016年每年要分别高出3%、6%、10%,南部地区2013年要与县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平均收入水平持平,2014年、2015年、2016年每年要分别高出2%、3.5%、5%

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卫生工作25年并立志继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按退休时其本人的职称津贴实行终身岗位津贴。

(3)资金安排:“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生活补贴制度”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共同解决。市财政按照差异化配套机制对不同地区实行差异化补助。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生活补贴制度,到2016年预计增加补贴经费共5979.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配套1623.39万元、县级财政配套4356.51万元(见附件8)。

(三)提升服务能力,缩小区域间服务水平差距

    1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缩小区域间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差距,到2016年,全市各县(市、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超过95%,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88%,婴儿死亡率低于6,孕产妇死亡率低于15/10万、每千人口病床数4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88人。

2.实施计划

(1)落实经费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国家医改政策要求,足额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配套资金(2012年配套资金标准为每人25元,其中,中央2.5元、省级11.25元、市级4.5元、县级6.75元),从2013年起,根据国家政策要求逐年增加配套资金。

(2)完善科室设置和人员配备。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1〕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粤机编办〔2011〕3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粤机编办〔2011〕37号)的规定,每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要设置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科室,并按规定比例配齐公共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和2-4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3)完善体系建设。据《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卫生部令第40号)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卫生部令第39号)的要求,清城区政府应于2013年底前重新设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意见由市卫生局与清城区政府协商确定。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市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市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成立清城区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保支付预付机制等相关专项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细则,以确保本方案顺利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组织,制定配套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机制保障

1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开展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全面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公立医院院长由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其它各级各类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由院长聘任。落实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自主权,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化院长对医院经营管理责任。

    2完善编制管理制度。深化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量,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由卫生行政部门在总量范围内实行动态调整,做到定编定岗不定人,编制数只作为聘用人员和核定收支以及确定政府补偿依据。

3完善绩效分配机制。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分配机制,科学确定岗位绩效工资总额和分配办法,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按40%、60%比例发放,各地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季度末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医务人员待遇,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用于改善待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资金保障

1完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做好资金预算安排,确保实施本方案各项工作目标所需的资金得到落实。

2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分类补偿制度。

(1)建立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实行先预拨后结算。

(2)公立医院通过服务收费解决日常运行经费和在职人员的工资,由政府购买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设立医疗救助基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对公立医院治疗“三无”病人等公益性医疗救助活动给予专项补助;设立重点学科发展奖励基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重点专科建设;政府全额承担审定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项目资金;对公立医院实行全成本核算后因政策性亏损的足额给予财政补贴;政府负责将县级公立医院职工的养老统筹金纳入年度预算。

(3)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慢性病医院、妇女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按履行公益性职能和市场盈利能力给予不同补贴政策。

3完善医保支付机制。医保支付方式实施“总额控制、基金预付、单病种付费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办法,实行全区域即时结算。一是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预拨周转金制度,在每年第一季度按照医疗机构上年度住院病人医保总支出金额的20%预拨付至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周转资金。每月进行一次费用结算,并在次月10日前拨付到位。二是对门诊统筹的医疗机构实行按人头付费;三是对住院病人实行单病种付费;四是对没有纳入单病种付费的病种,按照“保证疗效,合理施治,控制自费,结余共享,超支共担”的原则实行限额付费。

4完善服务价格机制。逐步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

(四)监督保障

各县(市、区)每年7月底和12月底前向市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领导小组建立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不定期对各县(市、区)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

1.业务用房未达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基本情况表

2.业务用房未达标准的乡镇卫生院改造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表

32013-201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设备配置实施计划和资金安排表

4.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实施计划和资金安排表

5.解决村医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待遇资金测算表

6.采供血体系建设资金安排表

7.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课程目录一览表

8.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生活补贴资金测算表

附件1

业务用房未达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基本情况表

县(市、区)名  称

单位名称

服务人口(万人)

核定业务用房建筑面积标准(㎡)

实际业务用房面积(㎡)

按标准计算业务用房不足面积

(㎡)

连南县

大麦山镇卫生院

1.68

800

774

26

三江镇卫生院

4.27

1300

974

326

香坪镇卫生院

1.11

800

633

167

连州市

龙坪镇卫生院

3.6

1300

490

810

丰阳镇卫生院

3.1

1000

696

304

瑶安乡卫生院

1.2

800

560

240

阳山县

阳城镇卫生院

11.6

3000

1736

1264

英德市

英红镇卫生院

3.09

1000

6350(危房)

1000

横石水镇卫生院

2.99

1000

800

200

佛冈县

石角镇卫生院

10.26

3000

233

2767

迳头镇卫生院

1.37

1000

517

483

清新县

太和镇卫生院

18.99

3000

2205

795

石潭镇卫生院

7.24

2300

1663

637

合计

13间

70.5

20300

17631

(含危房)

9019

附件2

业务用房未达标准的乡镇卫生院改造建设项目

实施计划表

正在建设,2012年完成的项目

(6个)

2013年动工建设,2015年前完成的项目(7个)

连南县大麦山镇卫生院

连南县三江镇卫生院

连州市丰阳镇卫生院

连南县香坪镇卫生院

连州市瑶安乡卫生院

连州市龙坪镇卫生院

英德市横石水镇卫生院

阳山县阳城镇卫生院

清新县太和镇卫生院

英德市英红镇卫生院

清新县石潭镇卫生院

佛冈县石角镇医院

佛冈县迳头镇医院

附件3        2013-201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设备配置实施计划和资金安排表

县(市、区)

配置年度

救护车(单位:辆 价格18万元/辆)

X光机(单位:台 价格27万元/台)

B超(单位:台 价格20万元/台)

心电图(单位:台 价格1万元/台)

血球计数仪(单位:台 价格12万元/台)

生化分析仪(单位:台 价格16万元/台)

尿分析仪(单位:台 价格1万元/台)

配置资金合计(万元)

其中:市级财政配套(万元)

其中:县级财政配套(万元)

数量

配置资金(万元)

数量

配置资金(万元)

数量

配置资金(万元)

数量

配置资金(万元)

数量

配置资金(万元)

数量

配置资金(万元)

数量

配置资金(万元)

连山

2013

2

36

2

54

3

60

3

3

3

36

3

48

3

3

240

168

72

2014

1

18

2

54

3

60

3

3

3

36

3

48

3

3

222

155.4

66.6

合计

3

54

4

108

6

120

6

6

6

72

6

96

6

6

462

323.4

138.6

连南

2013

2

36

3

81

3

60

3

3

3

36

3

48

3

3

267

186.9

80.1

2014

1

18

3

81

3

60

4

4

3

36

2

32

3

3

234

163.8

70.2

合计

3

54

6

162

6

120

7

7

6

72

5

80

6

6

501

350.7

150.3

连州

2013

2

36

2

40

3

3

3

36

2

32

2

2

149

37.25

111.75

2014

1

18

2

40

3

3

3

36

1

16

2

2

115

28.75

86.25

合计

3

54

4

80

6

6

6

72

3

48

4

4

264

66

198

阳山

2013

6

108

1

27

3

60

4

4

4

48

4

64

3

3

314

219.8

94.2

2014

7

126

3

60

3

3

4

48

4

64

3

3

304

212.8

91.2

合计

13

234

1

27

6

120

7

7

8

96

8

128

6

6

618

432.6

185.4

英德

2013

5

90

6

162

5

100

4

4

3

36

4

64

3

3

459

114.75

344.25

2014

5

90

7

189

4

80

4

4

4

48

3

48

3

3

462

115.5

346.5

合计

10

180

13

351

9

180

8

8

7

84

7

112

6

6

921

230.25

690.75

佛冈

2013

3

81

4

80

1

1

3

36

5

80

3

3

281

42.15

238.85

2014

3

81

3

60

1

1

3

36

5

80

2

2

260

39

221

合计

6

162

7

140

2

2

6

72

10

160

5

5

541

81.15

459.85

清新

2013

1

27

1

20

4

4

4

48

4

64

3

3

166

24.9

141.1

2014

2

54

1

20

3

3

5

60

4

64

3

3

204

30.6

173.4

合计

3

81

2

40

7

7

9

108

8

128

6

6

370

55.5

314.5

清城

2013

2

36

1

27

2

40

3

3

1

12

2

32

3

3

153

22.95

130.05

2014

1

18

2

54

2

40

2

2

2

24

2

32

2

2

172

25.8

146.2

合计

3

54

3

81

4

80

5

5

3

36

4

64

5

5

325

48.75

276.25

总计

2013

19

342

17

459

23

460

25

25

24

288

27

432

23

23

2029

816.7

1212.3

2014

16

288

19

513

21

420

23

23

27

324

24

384

21

21

1973

771.65

1201.35

注:按差异化配套机制,市级财政配套比例为:连山县、连南县、阳山县70%;英德市、连州市25%;清城区、清新县、佛冈县15%。

附件4

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实施计划和资金安排表

县(市、区)

行政村数量()

2013

2014

2015

2016

建设数量()

其中:贫困村()

建设资金(万元)

其中:省国资委捐赠(万元)

其中:市级财政配套(万元)

其中:县级财政配套(万元)

建设数量()

建设资金(万元)

其中:市级财政配套(万元)

其中:县级财政配套(万元)

建设数量()

建设资金(万元)

其中:市级财政配套(万元)

其中:县级财政配套(万元)

建设数量()

建设资金(万元)

其中:市级财政配套(万元)

其中:县级财政配套(万元)

连山县

46

15

15

150

81.4

48.02

20.58

10

100

70

30

10

100

70

30

11

110

77

33

连南县

67

16

13

160

70.54

62.62

26.84

17

170

119

51

17

170

119

51

17

170

119

51

连州县

163

40

10

400

54.26

86.44

259.3

41

410

102.5

307.5

41

410

102.5

307.5

41

410

102.5

307.5

阳山县

159

39

13

390

70.54

223.62

95.84

40

400

280

120

40

400

280

120

40

400

280

120

英德县

256

64

43

640

233.34

101.66

305

64

640

160

480

64

640

160

480

64

640

160

480

佛冈县

78

21

10

210

54.26

23.36

132.38

19

190

28.5

161.5

19

190

28.5

161.5

19

190

28.5

161.5

清新县

177

45

22

450

119.38

49.6

281.02

44

440

66

374

44

440

66

374

44

440

66

374

清城区

71

17

3

170

16.28

23.06

130.66

18

180

27

153

18

180

27

153

18

180

27

153

合计

1017

257

129

2570

700

618.38

1251.62

253

2530

853

1677

253

2530

853

1677

254

2540

860

1680

附件5

解决村医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待遇资金测算表

县(市、区)

行政村数量(个)

每月单位应缴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元)

每月单位应缴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元)

每年单位应缴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万元)

其中:市级财政配套

(万元)

其中:县级财政配套

(万元)

连山县

46

410.26

18872

22.65

15.85

6.8

连南县

67

27487

32.98

23.09

9.89

连州市

163

66872

80.25

20.06

60.19

阳山县

159

65231

78.28

54.8

23.48

英德市

256

105027

126.03

31.51

94.52

佛冈县

78

32000

38.4

5.76

32.64

清新县

177

72616

87.14

13.07

74.07

清城区

71

29128

34.95

5.24

29.71

合  计

1017

417233

500.68

169.38

331.3

附件6

采供血体系建设资金安排表

县(市、区)

增加建设固定献血屋

增加流动献血车

合计

备注

数量(间)

造价(万元/间)

建设资金(万元)

其中:市级财政配套(万元)

其中:县级财政配套(万元)

数量(台)

购置价格(万元/台)

购置资金(万元)

其中:市级财政配套(万元)

建设(购置)资金(万元)

其中:市级财政配套(万元)

其中:县级财政配套(万元)

市  区

4

30

120

120

3

100

300

300

420

420

增加建设固定献血屋2013年、2014年各2间;2013-2015年每年增加流动献血车1台

连山县

1

30

21

9

30

21

9

2016年建设

连南县

1

30

21

9

30

21

9

2016年建设

连州市

1

30

7.5

22.5

30

7.5

22.5

2014年建设

阳山县

1

30

21

9

30

21

9

2015年建设

英德市

1

30

7.5

22.5

30

7.5

22.5

2013年建设

佛冈县

1

30

4.5

25.5

30

4.5

25.5

2014年建设

清新县

1

30

4.5

25.5

30

4.5

25.5

2014年建设

合  计

11

330

207

123

300

300

630

507

123

附件7

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课程目录一览表

栏目名称

学时

第一栏目

常见症状(体征)诊断分析

10

第二栏目

农村常见病与多发病诊治与预防

内科

28

传染病管理与防治

12

儿科

8

妇产科

12

外科

11

皮肤科

4

五官科

10

第三栏目

现场急救技术

8

第四栏目

中医适宜技术

中医诊断

5

常用中药

3

常用方剂

3

常见疾病诊治

8

针灸疗法

6

推拿疗法

5

第五栏目

合理用药知识

7

第六栏目

公共卫生知识

农村卫生保健知识

4

妇幼保健

5

医学心理学与医学伦理道德

3

医学法规常识

3

第七栏目

全科医学与社区卫生服务

7

第八栏目

临床基本技术知识

体格检查

15

病例分析

6

常用操作技术

6

常用检查结果分析

11

合  计

200

附件8

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生活补贴资金测算表

县(市、区)

核定编制人数

现有卫生从业人员数

每月平均个人收入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个人收入调整及财政配套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单位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县单位对比每月平均个人收入差额

每月平均个人收入高于县单位的比例

调整后每月平均个人收入(元)

每月增加额(元)

按现有卫生从业人员数计算每月财政增加补助资金(万元)

按现有卫生从业人员数计算每年财政增加补助资金(万元)

其中:市级财政配套

(万元)

其中:县级财政配套

(万元)

连山县

322

189

3751

3941

-190

10%

4335

584

11.04

132.48

92.74

39.74

连南县

382

238

2682

3591

-909

10%

3950

1268

30.18

362.16

253.51

108.65

连州市

1186

668

3480

4352

-872

10%

4787

1307

87.3

1047.6

261.9

785.7

阳山县

875

390

3067

3626

-559

10%

3989

922

35.96

431.52

302.06

129.46

英德市

1905

1148

3498

4108

-610

5%

4313

815

93.56

1122.72

280.68

842.04

佛冈县

812

309

2999

3712

-713

5%

3898

899

27.78

333.36

50

283.36

清城区

1188

909

5018

6453

-1435

5%

6776

323

383.7

460.5

69.07

391.43

清新县

1350

688

3513

5756

-2243

5%

6044

2531

174.13

2089.56

313.43

1776.13

合计

8020

4539

498.32

5979.9

1623.39

4356.51

备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单位每月平均个人收入数据由各县(市、区)按年度核实并测算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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