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联系人:陈诗汉、潘伟航,联系电话:3363956、3380691)
清远市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粤办函〔2015〕55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190号)要求,现就我市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评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用、评建结合的宗旨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评价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运维保障、应用传播和创新发展水平,引导各地、各部门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地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包括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网站共20个。分三类进行考评:
第一类: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共8个)。
第二类:承担对外服务职能较多的单位网站(共9个)。
第三类:承担对外服务职能较少的单位网站(共3个)。
考评对象名称和网址见附件1。
三、考评内容
(一)健康情况。主要考评网站常态化监管、内容安全、登载地图情况、监测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政务公开。主要考评网站的基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五公开”和数据发布的情况。
(三)办事服务。主要考评网站办事的服务内容情况。
(四)互动交流。主要考评网站的咨询投诉、征集调查和在线访谈的情况。
(五)政策解读。主要考评网站政策解读的情况。
(六)功能应用。主要考评网站集约化、网站功能、多元渠道和传播应用的情况。
(七)规范情况。主要考评网站标识、展现设计和网站管理的情况。
(八)附加指标。通过设置加分、扣分项,主要考评网站大数据应用、网站服务方式创新、优秀案例、上级表扬,安全事件、抽查通报、媒体曝光等情况。
考评指标及权重(评分细则)见附件2。
四、考评程序
(一)指标解读。组织全市政府网站业务培训,对考评指标及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解读。
(二)日常监测。2018年1-12月,对网站的运行健康情况进行日常监测,每季度末将监测发现问题反馈各考评对象整改,1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并上传整改报告。日常监测按每季度计分,取各季度平均分计入年终考评结果。
(三)自查自评。2018年12月16-31日,考评对象按照考评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并在“清远市政府网站监管平台”中在线填报自评信息。
(四)年终考评。2019年1月1-31日,完成对考评对象网站的综合采样、交叉验证、汇总分析等工作,形成考评结果,撰写考评报告。
(五)结果复核。2019年2月,市政府办公室将初步考评结果反馈各考评对象。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进行复核。
(六)结果公布。考评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在全市通报并在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考评结果实行分类排名,并根据考评分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次。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以考评为抓手,以高效惠民为导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严格按照考评指标逐项进行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评价。对自查工作隐瞒事实或上报信息不准确的,将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和问责。申请复核内容与自评报告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考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考评公平、公正、透明,保证考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附件:1.考评对象及网址
2.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附件1
考评对象及网址
一、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序号 |
网站 |
网址 |
1 |
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qingcheng.gov.cn/ |
2 |
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qingxin.gov.cn/ |
3 |
英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yingde.gov.cn/ |
4 |
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lianzhou.gov.cn/ |
5 |
佛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fogang.gov.cn/ |
6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gdls.gov.cn/ |
7 |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liannan.gov.cn/ |
8 |
阳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yangshan.gov.cn |
二、承担对外服务职能较多的单位网站
序号 |
网站 |
网址 |
1 |
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 |
http://www.qyjx.gov.cn/ |
2 |
清远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
http://www.qyga.gov.cn/ |
3 |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
http://www.qyhrss.gov.cn/ |
4 |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 |
http://www.qylr.gov.cn/ |
5 |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门户网站 |
http://www.qyjs.gov.cn/ |
6 |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 |
http://www.qyjt.gov.cn/ |
7 |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门户网站 |
http://www.qyup.gov.cn/ |
8 |
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 |
http://www.gdqyfda.gov.cn/ |
9 |
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 |
http://www.gdqygs.gov.cn/ |
三、承担对外服务职能较少的单位网站
序号 |
网站 |
网址 |
1 |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 |
http://www.qygxq.gov.cn/ |
2 |
清远市统计局门户网站 |
http://www.qystats.gov.cn/ |
3 |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门户网站 |
http://www.qysi.gov.cn/ |
附件2
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要点 |
考评内容 |
评分细则 |
权重 |
健康情况 (20) |
常态化监管 (12) |
可用情况 |
按照国办普查及通报相关要求,监测网站能否正常访问,以及页面、图片、附件、功能与外部链接的可用情况和各栏目更新维护情况。 |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普查评分要求(国办发〔2015〕15号),每季度对网站进行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比重扣分。 |
6 |
更新情况 |
6 |
||||
内容安全 (2) |
严重错别字 |
本地区政府网站是否存在严重错别字问题。 |
发现本地区政府网站存在严重错别字扣1分;一般错别字,一次扣20%,扣完为止。 |
1 |
|
商业广告 |
本地区政府网站是否存在刊登商业广告问题。 |
发现本地区政府网站刊登商业广告的,此项不得分。 |
1 |
||
网站登载 地图 (1) |
地图审图号 |
网站是否规范登载使用地图。 |
发现本地区政府网站使用地图不规范,没有地图审图号,每次扣50%,扣完为止。 |
1 |
|
问题整改情况 (5) |
整改时间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未及时整改反馈的,此项不得分。 |
2 |
|
整改质量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质量。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此项不得分。 |
3 |
||
政务公开 (20) |
基础信息公开(10) |
内容覆盖与更新 |
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政务动态等信息内容覆盖及更新维护情况。 |
1.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务动态、政策文件等内容的专栏建设情况,每缺一类扣2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应更新未更新的,扣20%,扣完为止。 |
4 |
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 年报 |
本地区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报栏目建设及更新情况。 |
1.未规范发布信息公开指南的,扣20%。 2.每发现一个信息公开目录的栏目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0%,扣完为止。 3.每年3月31日前在本地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发布信息公开年报,未及时发布年报,或年报内容不准确、不规范的,扣40%。 |
4 |
||
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
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编制公示更新情况。 |
每年1月15日前发布,未及时发布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的,此项不得分。 |
1 |
||
信息转载 |
及时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情况。 |
未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或入口隐蔽不易查找的,此项不得分。 |
1 |
||
重点领域 信息公开 (6) |
专栏建设 |
是否规范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重点领域信息。 |
未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重点领域信息的,此项不得分。 |
2 |
|
更新情况 |
重点领域信息的更新维护情况。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历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粤办函〔2016〕474号)相关要求,每发现一个领域未公开或建设不规范、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0%,扣完为止。 |
4 |
||
数据发布 (4) |
专栏建设 |
是否建立数据发布相关专栏集中发布数据信息。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文件,建立数据发布栏目: 1.未建立数据发布专栏的,此项不得分。 2.链接至统计部门网站首页的,此项不得分。 |
2 |
|
更新情况 |
数据发布相关专栏的更新维护情况。 |
每发现一个应更新未更新的(按年、或半年、或季度、或月度、或周、或天),扣20%,扣完为止。 |
2 |
||
办事服务(10) |
服务内容 (10) |
要素全面性 |
是否按国办函〔2016〕108号文等相关文件要求提供办事指南要素。 |
随机抽查办事事项,每发现一次要素缺失情况,扣10%,扣完为止。 |
2 |
内容准确性 |
办事指南信息是否存在错误,是否与实际办事情况不一致。 |
每发现一次办事指南信息不准确,或与其他栏目信息办事指南内容不一致的,扣10%,扣完为止。 |
3 |
||
流程清晰性 |
提供事项办理流程图,注明各环节需提交的材料;对于流程复杂事项是否仅提供办理环节名称(如: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而未明确说明各环节具体内容。 |
1.每发现一次办事事项未提供流程图的,扣1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流程图仅提供办理环节名称的,扣10%,扣完为止。 |
2 |
||
材料明确性 |
是否有明确的办理材料格式要求(如: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是否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
1.每发现一次办事指南中未明确办理材料格式要求的,扣1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办事指南中材料要求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扣10%,扣完为止。 |
2 |
||
附件实用性 |
办事指南中要求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的,是否提供规范表格的获取渠道,填写说明或示范文本。 |
1.每发现一次未提供办事指南中要求的申请表、申请书的(或张冠李戴、内容不准确的),扣1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未提供填写说明或示范文本的(或张冠李戴、内容不准确的),扣10%,扣完为止。 |
1 |
||
互动交流(15) |
咨询投诉 (6) |
渠道建设及信件公开 |
是否开通政务咨询、投诉类渠道,能否在线提交信件并公开信件的内容和答复处理情况(涉密及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 |
1.未提供政务咨询渠道的,此项不得分。 2.需要注册的,如果不能成功注册,此项不得分。 3.提供渠道,但不能在线提交信件,此项不得分。 |
2 |
答复情况 |
网民来信处理是否及时并满足来信中咨询或投诉的需求。 |
每发现一次回复不及时或质量不高(存在推诿、敷衍现象,或无实质性内容的),扣10%,扣完为止。 (注:无信件公开的,该指标不得分。) |
4 |
||
征集调查 (6) |
更新情况 |
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或社会热点组织开展征集调查活动的情况。 |
1.未提供民意征集或在线调查渠道,此项不得分。 2.2018年开展次数少于6次的,扣50%。 3.2018年开展次数为0次的,此项不得分。 |
4 |
|
结果公开 |
是否及时公开征集调查的结果及意见采纳情况。 |
每发现一次未公开征集调查结果的,扣20%,扣完为止。 (注:回应情况应与征集调查主题匹配,否则视为未回应) |
2 |
||
在线访谈 (3) |
渠道建设 |
是否建设开通在线访谈类渠道,公众可以在线参与访谈。 |
未提供在线访谈渠道的,此项不得分。 |
1 |
|
更新情况 |
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或社会热点组织开展在线访谈的情况。 |
1.2018年开展访谈次数少于3次的,扣50%。 2.2018年开展访谈次数为0次的,此项不得分。 |
2 |
||
政策解读 (5) |
-- |
渠道建设与 更新 |
是否建设政策解读相关专栏,及时集中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
1.未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的,此项不得分。 2.超过半年未更新的,此项不得分。 3.超过三个月未更新的(未超过半年),扣50%。 |
3 |
解读比例 |
发布的解读信息中对县(市、区)政府(办)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的比例。 |
1.未对县(市、区)政府(办)印发文件进行过解读的,此项不得分。 2.解读比例低于50%的,扣50%。 |
2 |
||
功能应用(10) |
集约化 (2) |
资源集约程度 |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县(市、区)政府部门向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后,信息资源的无缝整合。 |
1.县级部门信息未与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无缝整合的,每发现一个扣10%,扣完为止。 2.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信息未与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无缝整合的,每发现一个扣10%,扣完为止。 |
2 |
网站功能 (3) |
站内搜索 |
是否提供站内搜索功能,以及搜索结果分类展示和实用情况。 |
1.未提供站内搜索功能或不可用的,此项不得分。 2.搜索结果未分类展现的,扣30%。 3.搜索结果与搜索关键词关联度不高的,扣50%。 |
1 |
|
地图导航 |
是否建立清晰、准确的站点地图,对主要栏目进行导航。 |
1.未提供地图导航的,此项不得分。 2.地图导航结构不清晰的,扣40%。 3.地图导航链接不准确的,扣40% |
1 |
||
转载分享 |
网站是否具备向主要社交媒体分享信息的功能。 |
不具备向主要社交媒体分享功能的,此项不得分。 |
1 |
||
多元渠道 (4) |
政务新媒体 |
是否开通微信(微博、APP),及时发布信息、解读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是否整合业务系统,提供在线查询等服务。 |
1.未建设政务微信或政务微博的,此项不得分。 2.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类内容更新不及时(至少每两周更新一次),每发现一次应更新未更新的,扣50%。 3.未提供政策解读信息的,扣30%。 (注:如自评未提供所开通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则该指标均不得分。) |
4 |
|
传播应用 (1) |
搜索到达率 |
通过主流公共搜索引擎搜索网站、重点信息和服务的情况。 |
1.通过主流公共搜索引擎搜索“地区名政府”相关关键字,政府门户网站不在前三位显示的,扣20%。 2.通过主流公共搜索引擎搜索“地区名重点信息关键字”,政府网站相关信息不在第一页显示的,扣40%。 3.通过主流公共搜索引擎搜索“地区名重点办事服务关键词”,政府网站相关服务不在第一页显示的,扣40%。 |
1 |
|
规范情况 (20) |
网站标识 (6) |
名称域名 |
网站名称是否规范,是否在网页头部标识区域显著展示网站全称,域名是否为“www.***.gov.cn”结构。 |
1.网站名称中不含有政府、政务等关键字的,此项不得分。 2.域名不是“www.***.gov.cn”结构的,此项不得分。 |
1 |
网站基本 信息 |
是否在首页底部功能区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标识能否链接标识证书基本信息)、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内容。 |
网站底部区域是否清晰显示以下要素: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每缺一项或不准确的,扣50%,扣完为止。 |
5 |
||
展现设计 (5) |
页面兼容性 |
网站兼容主流类别及常用版本浏览器的情况。 |
每发现一次不兼容(错位、不显示、显示不完整等)问题,扣10%,扣完为止。 |
1 |
|
展现友好性 |
网站页面布局的科学合理性,以及插件控件、飘窗等使用情况。 |
使用飘窗但不具备显著关闭功能的,此项不得分。 |
1 |
||
要素完整性 |
网站页面清晰显示发布时间、标明信息来源的情况。 |
随机抽查网站10个信息发布类页面。 1.每发现一个未注明发布时间的,扣2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个未注明信息来源的,扣20%,扣完为止。 |
1 |
||
链接规范性 |
内部链接能否体现网站内容分类和访问路径的逻辑性,打开非政府网站外部链接时是否有提示信息。 |
1.内部链接不能体现网站内容分类和访问路径逻辑性的,扣50%。 2.打开非政府网站的外部链接时无提示信息的,扣50%。 |
1 |
||
标签规范 |
是否在网站所有页面设置网站标签、在栏目页设置栏目标签、在内容页设置页面标签。 |
1.每发现一个页面没有站点标签、或不规范的,扣1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个栏目没有栏目标签、或不规范的,扣10%,扣完为止。 3.每发现一个页面没有网页标签、或不规范的,扣10%,扣完为止。 |
1 |
||
网站管理 (9) |
机制保障 |
是否有明确机构、人员、制度、经费等方面的机制保障。 |
1.没有明确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网站工作的,此项不得分。 2.没有完善的制度体系的,此项不得分。 3.没有明确的经费支持的,此项不得分。 (注:自行评议报告中,通过会议纪要、制度文件等材料证明,未提交佐证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
3 |
|
自行评议 |
是否及时提交网站自评报告,以及内容规范、真实有效情况。 |
1.未及时提交网站自评报告的,此项不得分。 2.内容不完整准确,网址和指标不对应,每发现一次扣20%,扣完为止。 |
2 |
||
监督举报 |
网站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入口的情况及找错处理情况。 |
1.本单位网站均须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入口,每发现一个未添加的,扣20%,扣完为止。 2.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入口提交涉及本地区政府网站的问题,每发现一次处理不及时的,扣20%,扣完为止。 |
2 |
||
安全防范 |
政府网站安全漏洞及安全事件发生次数、整改时限、整改结果等情况。 |
考查全年安全漏洞及安全事件发生次数、整改时限、整改结果等情况。 1.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的,如网站被张贴反宣言论等产生特别严重政治影响的,此项不得分。 2.其他安全事件,如网页挂马、黑链、暗链等,每次扣30%,扣完为止。 3.存在超危漏洞的,每个扣30%,扣完为止。 4.存在高危漏洞的,每个扣20%,扣完为止。 5.存在中危漏洞的,每个扣10%,扣完为止。 6.存在低危漏洞的,每个扣5%,扣完为止。 7.对涉及本单位政府网站预警信息,有整改反馈的,每个漏洞或事件加5%。 |
2 |
二、承担对外服务职能较多的单位网站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要点 |
考评内容 |
评分细则 |
权重 |
健康情况 (20) |
常态化监管 (12) |
可用情况 |
按照国办普查及通报相关要求,监测网站能否正常访问,以及页面、图片、附件、功能与外部链接的可用情况和各栏目更新维护情况。 |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普查评分要求(国办发〔2015〕15号),每季度对网站进行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比重扣分。 |
6 |
更新情况 |
6 |
||||
内容安全 (2) |
严重错别字 |
本部门政府网站是否存在严重错别字问题。 |
发现本部门政府网站存在严重错别字扣1分;一般错别字,一次扣20%,扣完为止。 |
1 |
|
商业广告 |
本部门政府网站是否存在刊登商业广告问题。 |
发现本部门政府网站刊登商业广告的,此项不得分。 |
1 |
||
网站登载 地图 (1) |
地图审图号 |
网站是否规范登载使用地图。 |
发现本部门政府网站使用地图不规范,没有地图审图号,每次扣50%,扣完为止。 |
1 |
|
问题整改 情况 (5) |
整改时间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未及时整改反馈的,此项不得分。 |
2 |
|
整改质量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质量。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此项不得分。 |
3 |
||
政务公开 (20) |
基础信息 公开 (15) |
内容覆盖与 更新 |
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政务动态、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内容覆盖及更新维护情况。 |
1.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政务动态、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等内容的专栏建设情况,每缺一类扣2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应更新未更新的,扣20%,扣完为止。 |
5 |
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报 |
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报栏目建设及更新情况。 |
1.未规范发布信息公开指南的,扣20%。 2.每发现一个信息公开目录的栏目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0%,扣完为止。 3.每年3月31日前在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发布信息公开年报,未及时发布年报,或年报内容不准确、不规范的,扣40%。 |
8 |
||
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
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编制公示更新情况。 |
每年1月15日前发布,未及时发布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的,此项不得分。 |
1 |
||
信息转载 |
及时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情况。 |
未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或入口隐蔽不易查找的,此项不得分。 |
1 |
||
重点领域 信息公开 (5) |
专栏建设 |
是否规范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本部门重点领域信息。 |
未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重点领域信息的,此项不得分。 |
1 |
|
更新情况 |
涉及本部门的重点领域信息的更新频率。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历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粤办函〔2016〕474号)相关要求,每发现一个领域未公开或建设不规范、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0%,扣完为止。 |
4 |
||
(备注:无该项内容的单位将此部门权重平均分解至基础信息公开指标中) |
|||||
办事服务(10) |
服务内容(10) |
要素全面性 |
是否按国办函〔2016〕108号文等相关文件要求提供办事指南要素。 |
随机抽查办事事项,每发现一次要素缺失情况,扣10%,扣完为止。 |
2 |
内容准确性 |
办事指南信息是否存在错误,是否与实际办事情况不一致。 |
每发现一次办事指南信息不准确,或与其他栏目信息办事指南内容不一致的,扣10%,扣完为止。 |
4 |
||
流程清晰性 |
提供事项办理流程图,注明各环节需提交的材料;对于流程复杂事项是否仅提供办理环节名称(如: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而未明确说明各环节具体内容。 |
1.每发现一次办事事项未提供流程图的,扣1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流程图仅提供办理环节名称的,扣10%,扣完为止。 |
2 |
||
材料明确性 |
是否有明确的办理材料格式要求(如: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是否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
1.每发现一次办事指南中未明确办理材料格式要求的,扣1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办事指南中材料要求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扣10%,扣完为止。 |
1 |
||
附件实用性 |
办事指南中要求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的,是否提供规范表格的获取渠道,填写说明或示范文本。 |
1.每发现一次未提供办事指南中要求的申请表、申请书的(或张冠李戴、内容不准确的),扣1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未提供填写说明或示范文本的(或张冠李戴、内容不准确的),扣10%,扣完为止。 |
1 |
||
互动交流(15) |
咨询投诉 (9) |
渠道建设及信件公开答复情况 |
是否开通政务咨询、投诉类渠道,能否在线提交信件并公开信件的内容和答复处理情况(涉密及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 |
1.未提供政务咨询渠道的,此项不得分。 2.需要注册的,如果不能成功注册,此项不得分。 3.提供渠道,但不能在线提交信件,此项不得分。 |
4 |
答复情况 |
网民来信处理是否及时并满足来信中咨询或投诉的需求。 |
每发现一次回复不及时或质量不高(存在推诿、敷衍现象,或无实质性内容的),扣10%,扣完为止。 (注:无信件公开的,该指标不得分。) |
5 |
||
征集调查 (6) |
更新情况 |
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或社会热点组织开展征集调查活动的情况。 |
1.未提供民意征集或在线调查渠道,此项不得分。 2.2018年开展次数少于3次的,扣50%。 3.2018年开展次数为0次的,此项不得分。 |
4 |
|
结果公开 |
是否及时公开征集调查的结果及意见采纳情况。 |
没发现一次未公开征集调查结果的,扣20%,扣完为止。 (注:回应情况应与征集调查主题匹配,否则视为未回应) |
2 |
||
政策解读 (5) |
-- |
渠道建设与 更新 |
是否建设政策解读相关专栏,及时集中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
1.未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的,此项不得分。 2.超过半年未更新的,此项不得分。 3.超过三个月未更新的(未超过半年),扣50%。 |
3 |
解读比例 |
发布的解读信息中对本部门文件进行解读的比例。 |
1.未对本部门文件进行过解读的,此项不得分。 2.解读比例低于50%的,扣50%。 |
2 |
||
网站功能(10) |
-- |
站内搜索 |
是否提供站内搜索功能,以及搜索结果分类展示和实用情况。 |
1.未提供站内搜索功能或不可用的,此项不得分。 2.搜索结果未分类展现的,扣30%。 3.搜索结果与搜索关键词关联度不高的,扣50%。 |
4 |
地图导航 |
网站是否建立清晰、准确的站点地图,对主要栏目进行导航。 |
1.未提供地图导航的,此项不得分。 2.地图导航结构不清晰的,扣40%。 3.地图导航链接不准确的,扣40% |
3 |
||
转载分享 |
网站是否具备向主要社交媒体分享信息的功能。 |
不具备向主要社交媒体分享功能的,此项不得分。 |
3 |
||
规范情况 (20) |
网站标识 (6) |
名称域名 |
网站名称是否规范,是否在网页头部标识区域显著展示网站全称,域名是否为“.gov.cn”结尾。 |
1.网站名称中不含有本单位规范名称的,此项不得分。 2.域名不是“.gov.cn”结尾的,此项不得分。 |
1 |
网站基本信息 |
是否在首页底部功能区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标识能否链接标识证书基本信息)、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内容。 |
网站底部区域是否清晰显示以下要素: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每缺一项或不准确的,扣50%分,扣完为止。 |
5 |
||
展现设计 (5) |
页面兼容性 |
网站兼容主流类别及常用版本浏览器的情况。 |
每发现一次不兼容(错位、不显示、显示不完整等)问题,扣10%,扣完为止。 |
1 |
|
展现友好性 |
网站页面布局的科学合理性,以及插件控件、飘窗等使用情况。 |
使用飘窗但不具备显著关闭功能的,此项不得分。 |
1 |
||
要素完整性 |
网站页面清晰显示发布时间、标明信息来源的情况。 |
随机抽查网站10个信息发布类页面。 1.每发现一个未注明发布时间的,扣2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个未注明信息来源的,扣20%,扣完为止。 |
1 |
||
链接规范性 |
内部链接能否体现网站内容分类和访问路径的逻辑性,打开非政府网站外部链接时是否有提示信息。 |
1.内部链接不能体现网站内容分类和访问路径逻辑性的,扣50%。 2.打开非政府网站的外部链接时无提示信息的, 扣50%。 |
1 |
||
标签规范 |
是否在网站所有页面设置网站标签、在栏目页设置栏目标签、在内容页设置页面标签。 |
1.每发现一个页面没有站点标签、或不规范的,扣1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个栏目没有栏目标签、或不规范的,扣10%,扣完为止。 3.每发现一个页面没有网页标签、或不规范的,扣10%,扣完为止。 |
1 |
||
网站管理 (9) |
机制保障 |
是否有明确机构、人员、制度、经费等方面的机制保障。 |
1.没有明确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网站工作的,此项不得分。 2.没有完善的制度体系的,此项不得分。 3.没有明确的经费支持的,此项不得分。 (注:自行评议报告中,通过会议纪要、制度文件等材料证明,未提交佐证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
4 |
|
自行评议 |
是否及时提交网站自评报告,以及内容规范、真实有效情况。 |
1.未及时提交网站自评报告的,此项不得分。 2.内容不完整准确,网址和指标不对应,每发现一次扣20%,扣完为止。 |
2 |
||
监督举报 |
网站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入口的情况及找错处理情况。 |
1.本单位网站须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入口,每发现一个未添加的,扣20%,扣完为止。 2.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入口提交涉及本地区政府网站的问题,每发现一次处理不及时的,扣20%,扣完为止。 |
2 |
||
安全防范 |
政府网站安全漏洞及安全事件发生次数、整改时限、整改结果等情况。 |
考查全年安全漏洞及安全事件发生次数、整改时限、整改结果等情况。 1.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的,如网站被张贴反宣言论等产生特别严重政治影响的,此项不得分。 2.其他安全事件,如网页挂马、黑链、暗链等,每次扣30%,扣完为止。 3.存在超危漏洞的,每个扣30%,扣完为止。 4.存在高危漏洞的,每个扣20%,扣完为止。 5.存在中危漏洞的,每个扣10%,扣完为止。 6.存在低危漏洞的,每个扣5%,扣完为止。 7.对涉及本单位政府网站预警信息,有整改反馈的,每个漏洞或事件加5%。 |
1 |
三、承担对外服务职能较少的单位网站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要点 |
考评内容 |
评分细则 |
权重 |
健康情况 (25) |
常态化监管 (14) |
可用情况 |
按照国办普查及通报相关要求,监测网站能否正常访问,以及页面、图片、附件、功能与外部链接的可用情况和各栏目更新维护情况。 |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普查评分要求(国办发〔2015〕15号),每季度对网站进行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比重扣分。 |
7 |
更新情况 |
7 |
||||
内容安全 (2) |
严重错别字 |
本部门政府网站是否存在严重错别字问题。 |
发现本部门政府网站存在严重错别字扣1分;一般错别字,一次扣20%,扣完为止。 |
1 |
|
商业广告 |
本部门政府网站是否存在刊登商业广告问题。 |
发现本部门位政府网站刊登商业广告的,此项不得分。 |
1 |
||
网站登载 地图 (1) |
地图审图号 |
网站是否规范登载使用地图。 |
发现本部门政府网站使用地图不规范,没有地图审图号,每次扣50%,扣完为止。 |
1 |
|
问题整改 情况 (8) |
整改时间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未及时整改反馈的,此项不得分。 |
4 |
|
整改质量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质量。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此项不得分。 |
4 |
||
政务公开 (25) |
基础信息 公开 (20) |
内容覆盖与更新 |
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政务动态、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内容覆盖及更新维护情况。 |
1.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政务动态、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等等内容的专栏建设情况,每缺一类扣2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应更新未更新的,扣20%,扣完为止。 |
6 |
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 年报 |
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报栏目建设及更新情况。 |
1.未规范发布信息公开指南的,扣20%。 2.每发现一个信息公开目录的栏目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0%,扣完为止。 3.每年3月31日前在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发布信息公开年报,未及时发布年报,或年报内容不准确、不规范的,扣40% |
10 |
||
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
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编制公示更新情况。 |
每年1月15日前发布,未及时发布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的,此项不得分。 |
2 |
||
信息转载 |
及时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情况。 |
未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或入口隐蔽不易查找的,此项不得分。 |
2 |
||
重点领域 信息公开 (5) |
专栏建设 |
是否规范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本部门重点领域信息。 |
未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重点领域信息的,此项不得分。 |
1 |
|
更新情况 |
涉及本部门的重点领域信息的更新频率。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历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粤办函〔2016〕474号)相关要求,每发现一个领域未公开或建设不规范、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0%,扣完为止。 |
4 |
||
(备注:无该项内容的单位将此部门权重平均分解至基础信息公开指标中) |
|||||
互动交流(15) |
咨询投诉 (9) |
渠道建设及信件公开答复情况 |
是否开通政务咨询、投诉类渠道,能否在线提交信件并公开信件的内容和答复处理情况(涉密及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 |
1.未提供政务咨询渠道的,此项不得分。 2.需要注册的,如果不能成功注册,此项不得分。 3.提供渠道,但不能在线提交信件,此项不得分。 |
4 |
答复情况 |
网民来信处理是否及时并满足来信中咨询或投诉的需求。 |
每发现一次回复不及时或质量不高(存在推诿、敷衍现象,或无实质性内容的),扣10%,扣完为止。 (注:无信件公开的,该指标不得分。) |
5 |
||
征集调查 (6) |
更新情况 |
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或社会热点组织开展征集调查活动的情况。 |
1.未提供民意征集或在线调查渠道,此项不得分。 2.2018年开展次数少于3次的,扣50%。 3.2018年开展次数为0次的,此项不得分。 |
4 |
|
结果公开 |
是否及时公开征集调查的结果及意见采纳情况。 |
没发现一次未公开征集调查结果的,扣20%,扣完为止。 (注:回应情况应与征集调查主题匹配,否则视为未回应)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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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5) |
-- |
渠道建设与更新 |
是否建设政策解读相关专栏,及时集中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
1.未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的,此项不得分。 2.超过半年未更新的,此项不得分。 3.超过三个月未更新的(未超过半年),扣50%。 |
3 |
解读比例 |
发布的解读信息中对本部门文件进行解读的比例。 |
1.未对本部门文件进行过解读的,此项不得分。 2.解读比例低于50%的,扣50%。 |
2 |
||
网站功能(10) |
-- |
站内搜索 |
是否提供站内搜索功能,以及搜索结果分类展示和实用情况。 |
1.未提供站内搜索功能或不可用的,此项不得分。 2.搜索结果未分类展现的,扣30%。 3.搜索结果与搜索关键词关联度不高的,扣50%。 |
4 |
地图导航 |
是否建立清晰、准确的站点地图,对主要栏目进行导航。 |
1.未提供地图导航的,此项不得分。 2.地图导航结构不清晰的,扣40%。 3.地图导航链接不准确的,扣40% |
3 |
||
转载分享 |
网站是否具备向主要社交媒体分享信息的功能。 |
不具备向主要社交媒体分享功能的,此项不得分。 |
3 |
||
规范情况 (20) |
网站标识 (6) |
名称域名 |
网站名称是否规范,是否在网页头部标识区域显著展示网站全称,域名是否为“.gov.cn”结尾。 |
1.网站名称中不含有政府、政务等关键字的,此项不得分。 2.域名不是“.gov.cn”结尾的,此项不得分。 |
1 |
网站基本信息 |
是否在首页底部功能区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标识能否链接标识证书基本信息)、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内容。 |
网站底部区域是否清晰显示以下要素: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每缺一项或不准确的,扣50%分,扣完为止。 |
5 |
||
展现设计 (5) |
页面兼容性 |
网站兼容主流类别及常用版本浏览器的情况。 |
每发现一次不兼容(错位、不显示、显示不完整等)问题,扣10%,扣完为止。 |
1 |
|
展现友好性 |
网站页面布局的科学合理性,以及插件控件、飘窗等使用情况。 |
使用飘窗但不具备显著关闭功能的,此项不得分。 |
1 |
||
要素完整性 |
网站页面清晰显示发布时间、标明信息来源的情况。 |
随机抽查网站10个信息发布类页面。 1.每发现一个未注明发布时间的,扣2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个未注明信息来源的,扣20%,扣完为止。 |
1 |
||
链接规范性 |
内部链接能否体现网站内容分类和访问路径的逻辑性,打开非政府网站外部链接时是否有提示信息。 |
1.内部链接不能体现网站内容分类和访问路径逻辑性的,扣50%。 2.打开非政府网站的外部链接时无提示信息的,扣50%。 |
1 |
||
标签规范 |
是否在网站所有页面设置网站标签、在栏目页设置栏目标签、在内容页设置页面标签。 |
1.每发现一个页面没有站点标签、或不规范的,扣1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个栏目没有栏目标签、或不规范的,扣10%,扣完为止。 3.每发现一个页面没有网页标签、或不规范的,扣10%,扣完为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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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管理 (9) |
机制保障 |
是否有明确机构、人员、制度、经费等方面的机制保障。 |
1.没有明确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网站工作的,此项不得分。 2.没有完善的制度体系的,此项不得分。 3.没有明确的经费支持的,此项不得分。 (注:自行评议报告中,通过会议纪要、制度文件等材料证明,未提交佐证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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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评议 |
是否及时提交网站自评报告,以及内容规范、真实有效情况。 |
1.未及时提交网站自评报告的,此项不得分。 2.内容不完整准确,网址和指标不对应,每发现一次扣20%,扣完为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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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 |
政府网站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入口的情况及找错处理情况。 |
1.政府网站须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入口,每发现一个未添加的,扣20%,扣完为止。 2.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入口提交涉及本地区政府网站的问题,每发现一次处理不及时的,扣20%,扣完为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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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 |
政府网站安全漏洞及安全事件发生次数、整改时限、整改结果等情况。 |
考查全年安全漏洞及安全事件发生次数、整改时限、整改结果等情况。 1.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的,如网站被张贴反宣言论等产生特别严重政治影响的,此项不得分。 2.其他安全事件,如网页挂马、黑链、暗链等,每次扣30%,扣完为止。 3.存在超危漏洞的,每个扣30%,扣完为止。 4.存在高危漏洞的,每个扣20%,扣完为止。 5.存在中危漏洞的,每个扣10%,扣完为止。 6.存在低危漏洞的,每个扣5%,扣完为止。 7.对涉及本单位政府网站预警信息,有整改反馈的,每个漏洞或事件加5%。 |
1 |
四、附加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要点 |
考评内容 |
权重 |
附加指标 |
加分指标 |
网站大数据应用 |
通过大数据分析,挖掘用户潜在需求,实现智能化推送服务。 |
2 |
网站服务 方式创新 |
网站服务方式创新便民使用。 |
2 |
||
优秀案例 |
网站建设工作具有明显的示范效应,国内领先,值得推广的做法和创意。 |
3 |
||
上级表扬 |
单位网站受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公示表彰的,加分。 |
3 |
||
扣分指标 |
安全事件 |
政府网站、移动app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内容失真、政治方向错误等事件的,扣分。 |
3 |
|
抽查通报 |
单位网站及下属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的,扣分。 |
4 |
||
媒体曝光 |
单位网站及下属网站发生媒体曝光的等其他负面影响的情况。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