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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19-01-14 08:11:44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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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

能力建设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8-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清远海事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清远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

    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

         (2018-2025年)

前  言

“十二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各部委对内河水运发展日益重视,广东省内河水运迎来黄金发展时期。北江是清远市通往珠江三角洲的重要水上通道,是促进清远社会发展的重要交通线,清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北江河道的开发建设,将其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先后建设清远水利枢纽工程,整治北江中下游段航道,提升北江航道通航等级,扩大北江航道和沿线港口通航能力。随着清远港口运输业务的发展,进出港口的船舶日渐增多,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对水域环境造成的污染风险日益增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推动清远市港口经济可持续发展,保护清远水域环境和生态系统,亟需加强清远市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本规划以为清远水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目标、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以提升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为核心,在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组织协调、信息系统、设备设施、应急队伍、事后处置等方面,提出防治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任务,以指导清远市开展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工作。

一、能力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既得成果。

清远市防治船舶污染应急工作初见成效,船舶污染应急预案体系较为完善,应急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具备一定的监视监测能力,配备了部分污染应急设备设施,船舶污染应急体系基本形成。

1.船舶污染预防工作。

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清远市高度重视船舶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加大了对船舶防污设备改造的资金支持,鼓励老旧船舶提前退出市场;加强了现有船舶防污染设备检验,推动船舶改造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或收集设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与防污染主体责任,落实公司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加强了现场船舶防污染检查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安全监管措施,有助于从源头上降低船舶污染事故发生概率。

2.应急预案体系。

2018年,为提高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清远市修订并发布了《清远市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该预案有效衔接了《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清远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清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明确了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义务、监控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内容,使船舶污染事故应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10家港口码头企业与2家船舶污染清除单位也编制了企业级船舶污染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了清远市船舶污染应急预案体系。

3.应急体制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清远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研究确定全市应对突发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整合全市各专项突发事件处置资源;统一领导全市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为有效应对船舶污染事故,清远市成立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部等组成的船舶污染应急组织体系。领导机构是清远市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为分管副市长,统一领导指挥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清远海事局,负责贯彻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以及船舶污染应急预案的日常运行管理。现有应急组织体系的良好运行,有助于各相关部门的合作协调,切实推进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

4.应急信息系统。

清远市建设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指挥决策系统,集中相关部门基础数据及预警信息,提高了清远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系统涵盖的各行业应急物资、专家队伍、监控信号等有关信息,可用于船舶污染应急。清远智慧海事监管服务平台系统具备船舶安全监管、船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指挥调度功能,提升了清远市船舶污染应急信息化水平。

清远市建成6个船舶AIS基站、3个海事专用VHF通讯基站,47个CCTV视频监控点,同时配备无线对讲终端,加强了码头前沿作业和船舶进出港的动态监管,有助于预防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同时可在船舶污染事故接报警、获取船舶位置及事故信息等环节发挥作用;此外,公务船艇亦可在溢油监视监测方面发挥辅助作用。清远市溢油应急监视监测能力初步彰显。

5.应急设备设施。

清远市防治船舶污染应急设备设施由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船舶污染清除单位、港口码头企业三方面投资建设。清远市已配备的防治船舶污染设备主要有500米吸油拖栏,0.5吨吸油毡,存放于清远港码头库房;现有22艘公务船,分别承担清城、清新、英德、阳山、连州等地的安全监管任务,可在事故发生后作为应急指挥船。清远市目前有2家船舶污染清除单位,拥有4艘应急处置船、1台收油机、400米PVC围油栏、0.3吨吸油材料等。

6.应急队伍。

清远市船舶污染应急的主要力量是船舶污染清除单位从业人员,共有2名应急指挥人员,4名溢油应急设备管理人员,4名溢油应急设备操作人员,均参加过溢油应急或安全相关培训。

(二)存在问题。

清远市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存在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不完善、信息化水平薄弱、应急力量布局不合理、应急关键设备欠缺等问题。

1.应急预案体系。

(1)应急预案有待落实。《清远市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虽已发布,但实际工作开展距应急预案要求有较大差距: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作亟需强化,不同规模应急预案演练行动较少。

(2)预案体系有待完善。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等地方政府尚未编制本级船舶污染应急预案;部分港口码头企业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存在应急流程不规范、内容欠缺、可操作性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2.应急体制机制。

(1)应急协调机制尚待健全。船舶污染应急工作涉及部门多,影响范围广,需要政府内部有关部门的统一协调,更需要周边地区的有力配合。目前船舶污染事故应急相关部门存在信息不畅、各自为战的问题,应急资源难以充分调动利用;与韶关、佛山、肇庆等周边地区的应急协调机制尚未建立。

(2)船舶污染应急相关工作制度缺失。应急演练工作没有制度化、常态化规定,事故损失、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评估机制尚未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和奖励体系尚不完善。

(3)未设立船舶污染应急专项资金。资金缺乏对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形成制约,应急设备数量少、性能差,应急基地用地难以解决,设备库建设遥遥无期,污染应急演练难以开展。

3.应急信息化。

(1)船舶污染应急决策支持系统不完善。清远市船舶污染应急所需的环境敏感目标、应急资源分布、监控系统、专家队伍、应急船舶等信息分散于各部门,资源尚未共享,难以完全满足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决策支持的功能需求。

(2)船舶污染监视监测能力偏低。清远水域主要通过CCTV、AIS、VHF系统对船舶进行动态监管,并且CCTV数量不足,AIS系统的有效运行可能因船舶关闭船载设备受到影响;监视范围较为有限,监视效率总体水平偏低,溢油应急监视能力较为薄弱。

4.应急设备设施。

(1)船舶污染应急设备与风险不匹配。政府未设置专门的水上溢油设备库,污染应急物资储备有限;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的应急设备严重匮乏,码头企业尚未配置船舶污染应急设备;水资源保护区未配置相应的污染应急防护设备;现有应急力量仅能应对5吨以下船舶溢油事故。

(2)清远有两家备案船舶污染清污单位,但部分清污船舶尚未完成改造,无法正式运作,且现阶段配备的应急设备较少,设备类型存在不适用的问题,如配备了不允许用于内河的溢油分散剂,缺少快速围控设备等,人员、设备均未达到船舶污染清除单位要求。

(3)应急能力布局不适应港区发展需要。清远现有污染应急设备集中于清远港区,无法满足英德港区污染风险应急需求,亟需统筹区域内的应急设备布局,优化应急能力分布,弥补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在空间上的薄弱区域。

(4)清远市虽发布了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及联单制度,但船舶污染物陆上接收处置设施建设进度滞后,难以满足溢油事故中回收污染物的处置需求。

5.应急队伍。

(1)应急专家队伍亟待建设。船舶污染应急专家队伍应包括海事、港航、消防、环保、气象、安全应急等领域专家,但清远市尚未建立完善的船舶污染应急专家库,难以保证应急指挥的及时、准确、科学、合理。

(2)应急队伍组成有待优化。清远市船舶污染应急队伍主要以船舶污染清除单位人员和港口码头企业兼职人员为主,缺少船舶污染事故应急的专业应急技术人员。

(3)应急处置经验不足。清远市船舶污染应急人员大多未参与过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实战经验不足,需要加强对应急处置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水域环境、为清远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为主线,立足清远市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充分考虑清远市港口经济发展的长远需求,整合中央、地方、企业等多方资源,全面提升清远市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构建组织健全、职责明晰、全面覆盖、全天值守、设备精良、反应快速、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现代化防治船舶污染应急体系,推动清远市社会经济和水域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原则。

1.立足当前、着眼未来。

清远市船舶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的发展水平应与当地港口经济和港口发展水平相协调,与水域污染风险水平相适应,并充分考虑港口经济发展的长远需求,随着清远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而适度超前发展。

2.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清远市船舶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规划应与广东省船舶污染应急能力规划、清远市港航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有效衔接,统筹规划清远市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方案应加强防治船舶污染应急薄弱环节建设,着重解决污染应急能力建设中存在的关键应急设备短缺、空间分布不合理等重大问题。

3.协调合作,整合资源。

在清远市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海事、港航、环保、安监、港口码头企业、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等单位的应急能力建设工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基础上,促进全市船舶污染应急平台、信息、队伍、设备、物资等资源的有机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应急合力”。

4.合理布局、优化配置。

结合“多点布局,分段应急”的思路,分阶段分层次规划清远市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合理布局应急力量,强化码头集中区、交通密集区、事故多发区的应急力量配备,加强对敏感区域水域的防护;优化应急资源配置,适当增加监测设备,实现关键性设备优化和整体性能提高。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清远市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应将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导向和市场机制作用,有效调动港航企业、专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参与积极性,提高船舶污染应急管理的专业化程度。

(三)规划范围。

规划期限:2018—2025年;规划基准年:2017年。

地理范围:清远市行政区管辖水域。

内容范围:本规划主要针对船舶自身活动(航行、勘探、生产、旅游等),或船舶有关作业活动(装卸过驳、清舱洗舱、打捞拆解等)中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提出防治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的目标和规划方案。

(四)规划目标。

到2025年,建成与清远市港口经济发展水平和内河环境保护目标相统一,与区域污染风险水平相适应的船舶污染应急能力体系。形成完善的船舶污染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实现污染事故应急科学化管理;建设覆盖全面的船舶污染监视监测网络,实现高风险水域有效监控;建立起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应急队伍,为提升应急能力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防范和处置船舶污染事故的能力显著增强,形成“多点布局,分段处置”的应急能力建设格局,基本满足清远水域船舶污染应急的需求。

具体目标如下:

覆盖能力:船舶污染应急力量全面覆盖清远港区和英德港区,兼顾阳山港区和连州港区。

运行能力:内河清污力量可在5级风下有效作业。

清除能力:清远水域一次溢油控制清除能力目标达到80吨,岸线清除能力目标为50吨,回收物陆上接收处理能力达到80吨。

三、规划内容与主要任务

(一)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践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及时处置、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风险源安全监管,加强水上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建设,预防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加强水上加油站安全监督管理,要求作业过程中严格落实防污染措施,预防操作性溢油事故;开展现场监督、船舶安检工作,全面加强辖区船舶污染物处置检查,严禁向内河水域排放垃圾;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落实船舶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要求;推进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和国家政策性文件,针对性加强风险集中区域应急能力建设,降低污染事故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1.健全完善预案体系。

(1)结合清远市船舶污染风险识别和应急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健全以政府船舶污染应急预案为纲,各区县船舶污染应急预案、港口码头企业预案、重特大船舶污染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为补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

(2)船舶污染重点风险企业编制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及现场应急操作方案,重视应急预案演练,加强企业船舶污染应急管理。

2.强化预案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库,实施预案数字化、电子化管理,实现与应急指挥决策系统有效衔接,便于高效、科学地开展船舶污染应急响应,提升船舶污染应急处置效率。

3.深化预案演练和评估。

(1)各级、各部门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重点做好新增和新修编预案的演练工作,并着重加强高风险水域的预案演练。

(2)深入探索船舶污染应急桌面演练、电子沙盘推演、模拟演练、实战演练等多元化的应急演练方式,通过各种演练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增强能力的目的。

(3)进一步加强对船舶污染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处置人员的预案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工作人员对预案的熟悉程度和执行能力。

(三)健全应急体制机制。

通过建立区域联动、联席会议、资金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从软实力方面保障清远市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得以提升。

1.健全溢油应急指挥机制。

充分利用清远市水上搜救中心资源,健全船舶污染应急指挥机制。建立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船舶污染应急处置情况及防污染管理的最新动态,交流解决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中的有关问题;各部门根据管理职责加强执法监管,重大检查活动时突出部门联动,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船舶污染应急机制。

2.完善区域联动机制。

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明确细化各应急联动单位职责,不断健全完善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污染应急联动体系全覆盖;加强与韶关、佛山、肇庆等周边地区的联动机制,提高应对较大船舶污染事故的协同作战能力。

3.健全应急资金保障机制。

设立船舶污染应急专项资金,为应急设备库的管养维护、船舶污染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和无法查清源头的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提供经费支持;建立船舶污染应急政府奖励机制,奖励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中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人员。

4.建立应急设施运行维护机制。

加强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的运行管理,建立应急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设备维护运行的途径,推动船舶污染应急服务的专业化和市场化。

5.建立培训演练机制。

建立健全从事船舶污染应急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各类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船舶污染应急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建立船舶污染应急演练制度,定期开展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应对突发污染事故的能力。

(四)推进信息系统建设。

通过信息化建设,构建以风险源、敏感资源、应急物资、应急专家等信息为基础,集成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船舶污染应急指挥决策支持平台,全面提升船舶污染应急指挥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形成可靠的现代化、专业化、自动化决策支持系统。

1.船舶污染应急指挥决策支持平台。

建设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平台,建立快速有效的上下级指挥体系,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了解事故现场,并进行有效的远程指挥。

建立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决策支持平台,有效整合海事部门、环保部门、水质监测部门、气象部门的信息资源,实现各部门应急数据实时共享,为各级应急指挥人员提供信息支持。

2.船舶污染监视监测系统。

(1)完善船舶污染监视系统。结合CCTV、AIS、VHF等设备设施,完善清远市船舶污染事故监视体系。加强清远港区CCTV、布控球、小型无人机等监视系统的建设。

(2)构建船舶污染监视信息平台。将水源保护区、码头、修造船厂、船闸等监视信号纳入船舶污染监视信息平台,结合地理信息系统和电子海图技术,确保第一时间获得事故信息;依托现有监视监测力量,确保船舶污染应急过程的实时有效监测,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制定和清污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持。

(五)加强设备设施建设。

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应急基础设施布局,合理调整应急清污设备配备选型,提升应对突发性船舶污染事故的能力,同时建设相应的岸线清除能力及回收物陆上处置能力,构建“专业力量承担主力、社会力量参与处置”的应急处置工作格局。

1.水上清除能力建设。

(1)应急设备库建设。在清城、英德分别建设浮趸式移动设备库,配备吸油围油栏、吸油毡、收油机、储油罐、防护装备及辅助设备等,能够快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船舶污染应急处置。

(2)应急设备点建设。在飞霞库、山塘库、英德库、飞来峡水利枢纽库、连江口库、阳山库建设集装箱式标准设备库,全面覆盖清远市水域,配备围油栏、吸油毡、浮动油囊、岸滩油污清除设施、应急人员防护设备等,有效应对清远辖区船舶污染事故。

(3)应急船艇建设。结合港区发展需求,进一步增配应急船艇,充分发挥应急船艇在船舶污染事故监测、事故应急指挥等方面作用;落实船舶污染应急船专用码头及用地;应急时要充分发挥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现有专业溢油应急船的作用。

(4)促进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发展。加强对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的管理,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政策支持,促进其防污染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持续更新,发挥其在溢油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先锋主力作用。

(5)开展企业污染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北江沿岸港口码头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配备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有效提升清远水域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引导港口码头企业以船舶污染应急联防体形式,统筹配备应急设备物资,共同出资建设企业应急设备点,不断补充企业应急关键设备,构建“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抵御”的码头企业船舶污染应急联防体系;加强水资源保护区船舶污染保护,提高饮用水保护区污染应急能力。

2.岸线清除能力建设。

清远市岸线清除能力应结合水上溢油应急设备库的布局,调查评估岸线清污设备及能力现状,编制岸线溢油清除建设方案,使沿江岸线清除能力目标达到50吨,完善船舶污染应急能力体系。

3.回收物陆上接收处置能力建设。

溢油应急回收物陆上接收处置能力由清远市人民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建设,在充分利用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基础上,建立回收物接收处置应急联动机制,实现回收物陆上接收处置能力与水上污染物清除能力相匹配的建设目标。

回收污染物陆上接收处置能力建设内容包括油水混合物贮存能力、废油利用能力、含油固废贮存能力和含油固废处置能力四部分。到2025年,全市建成350m³的油水混合物贮存能力、30吨的废油利用能力、40 m³的危险固体废弃物贮存能力及50吨含油固废处置能力。

(六)提升应急队伍水平。

优化完善现有专家库结构,整合各类船舶污染应急队伍,通过船舶污染应急演练培训,不断提升专兼职应急队伍船舶污染应急水平。

1.深化应急专家队伍建设。

(1)应急专家组由清远市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建,由海事、港航、消防、环保、气象、安全应急等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分析评估船舶污染事故,在防治对策、应急处置、损害评估、污染赔偿等方面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2)加强应急专家队伍管理。建立专家资源信息平台和专家资源共享机制;健全溢油应急专家队伍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专家开展业务培训及高级研修,建立调用专家参与应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预防和处置污染事故中的参谋和智库作用。

2.支持专业应急队伍发展。

推进船舶污染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扶持引导清远市技术水平过硬、具有良好信誉的专业清污企业,将其纳入清远市船舶污染应急体系。市政府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购买专业清污企业的公共服务。研究制定《清远市船舶污染应急队伍管理办法》,完善队伍日常管理制度、培训演练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奖优惩劣制度等制度建设,提升清远市应急队伍的整体专业化水平。到2025年,专业应急队伍总人数不低于20人。从事有关作业活动的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作业人员进行防治污染操作技能、设备使用、作业程序、安全防护和应急反应等专业培训,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关防治污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健全兼职清污队伍建设。

依据港航企业规模和实际情况,建立由企业职工组成的兼职污染应急队伍,主要负责处置本企业船舶污染应急事故。每个企业配置至少一名兼职污染应急负责人,并通过培训逐步建立企业兼职应急队伍。到2025年,企业应急人员总数达到50人,经过专业培训的应急人员数量不低于20%。吸纳社会人员组建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志愿者清污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发挥其在科普宣教、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辅助作用。

四、建设项目与资金匡算

清远市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序列与投资估算见表1。

                  表清远市防治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序列与投资估算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

投资(万元)

备注

2019-2020年

(第一期)

2021-2022年

(第二期)

2023-2025年

(第三期)

1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应急体制机制

1.1

修编《清远市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40

0

20 

20 

结合当前阶段市船舶污染风险识别和应急工作实际情况,健全政府船舶污染应急预案,数字化基础信息。

1.2

市级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演习

280

80

80

120

每年举办一期市级规模船舶污染应急演习,每年演习预算40万。

1.3

船舶污染应急专项资金

140

40

40

60

奖励船舶污染应急处置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人员,补偿临时征召参加应急处置的企业、人员劳务费用。

1.4

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支出

350

100

100

150

日常工作经费50万元/年

2

推进防治船舶污染应急信息系统建设

2.1

应急指挥决策平台

270

150

60

60

第一期:完成应急指挥决策平台系统、网络传输系统建设,以及辅助信号接入;

第二期、第三期:优化系统,补充硬件设施,完善传输网络。

2.2

CCTV监视系统

175

50

50

75

第一期:将饮用水源保护区、码头、修造船厂、船闸等敏感目标和风险源纳入视频监控范围;

第二期、第三期:不断完善视频固定采集点和系统更新。

2.3

无人机监控

200

100

100

0

通过无人机空中监测,为污染事故科学处置以及调查取证提供快速准确的决策参考。

3

溢油应急设备建设

3.1

应急围控围油栏

400

150

150

100

第一期、第二期:增配吸油围油栏、导流围油栏和围油栏挤压机,围油栏总长度为2000米。

第三期:按使用年限保养更新现有围油栏,完善设备存放方式,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3.2

应急围控拖轮

500

300

100

100

第一期:建造一艘应急拖轮,用以处置溢油应急事故,实现快速围控以及污染物回收。

第二期、第三期:定期维护更新,支付船员劳务费用等。

3.3

应急储运能力

90

25

25

40

购置并定期更新浮动油囊。

3.4

应急清除能力

130

80

20

30

第一期:配置20吨吸油毡,每吨价格为4万元。

第二期、第三期:定期维护更新。

3.5

应急防护能力

23

10

5

8

第一期:配置40套人员防护设备;

第二期、第三期:定期维护更新。

4

应急设备库建设

4.1

浮趸式移动设备库

1450

50

600

800

第一期:开展浮趸式移动设备库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工作;

第二期:建设清城浮趸式移动设备库;

第三期:建设英德浮趸式移动设备库。

4.2

集装箱式标准设备库

194

72

72 

50 

第一期:在飞霞库、山塘库、英德库建设标准库;

第二期:在飞来峡水利枢纽库、连江口库、阳山库建设标准库;

第三期:定期维护更新。

5

提高应急队伍水平

5.1

应急队伍培训

70

20

20

30

从港航企业、从事相关作业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兼职应急队伍,定期组织培训演练,确保队伍人员具备防治污染专业知识和技能。

合计

4312

1227

1442

1643

                

五、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协调配合。

清远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加强清远市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清远市防治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建立规划实施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组织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推进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

(二)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

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机制,将规划落实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制定任务分解清单,细化具体任务和建设项目,定期考核规划进展和落实情况;各相关部门应加强重点项目监督管理,编制相应的规划实施工作方案,统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进度安排,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

(三)拓宽资金来源,加大政策扶持。

在本级政府预算中设立船舶污染应急专项资金,落实各相关部门重点建设项目;定期划拨专项资金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管养维护设备;积极向中央、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资金支持,建设船舶污染应急设备库,采购应急设备设施;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本市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

(四)重视管养维护,提升应急水平。

加强对船舶污染应急设备库和应急基地的日常管理,制定应急设备库管养制度,重视应急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落实维护人员编制和维护经费,培养专业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和考核评估,加强应急准备工作的针对性,在船舶污染应急处置实战中真正发挥作用。

(五)抓好舆论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组织编写船舶污染事故应急的宣传材料,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手段,积极宣传船舶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提高船舶公司、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单位、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等方面从业人员的航运环保意识,普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常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污染防治思想。

附图  清远市防治船舶污染应急机构和应急设施规划图(2025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有关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办公室,清远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有关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清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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