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清远市高标准农田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部门力量,加快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清远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雷玉春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钟鸿辉 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胡兴桂 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旭东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杨蔚宁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灿明 市水务局局长
张伟杰 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纪春雨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黄运全 市财政局副局长
钟志成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小风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梁伟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陈东眉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敏怀 市农业局副局长
肖新宇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龙艺成 市林业局副局长
童立定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钟志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纪春雨、李敏怀、黄运全、陈东眉同志兼任,成员为相关局业务骨干。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审定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计划和建设年度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
4.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5.组织召开全市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会议。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等工作。
2.贯彻落实市领导小组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级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建设任务指标。
3.负责起草和制定市级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实施方案文件材料、总结报告,并受理各县(市、区)年度建设实施方案备案。
4.督促、检查、跟踪各县(市、区)工作开展、工程进度、任务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和报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情况。
5.编印工作情况通报(施工建设期每周一通报,非施工建设期每季度一通报),及时总结经验,反映存在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6.负责各县(市、区)项目规划设计审批、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批、项目竣工验收和确认。
7.结合省级年度考核和绩效考评,对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并向省级主管部门推荐奖励名单。
8.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该领导小组为临时工作机构,待本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