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远市2017年度
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
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市林业局对全市2017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年度执行情况
2017年,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抓好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全面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强化林业基础建设和执法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完成碳汇工程任务4.1903万亩;新建森林公园14个;新建湿地公园2个;建成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133个(其中:省级示范点27个)。森林覆盖率达到72.18%,森林面积2076.5万亩,森林蓄积量8533万立方米,全面完成森林资源“双增”年度目标任务,效果明显。国家林业局授予阳山县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称号;连山县吉田镇、连南县三江镇、阳山县秤架乡、杨梅镇共四个森林小镇建设规划报省林业厅备案;清新区碳汇造林质量好,成活率高,苗木生长良好等,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值得学习借鉴。同时各地在建设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中,还需进一步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个别林木种植地段的后续管护工作跟不上,出现人畜毁坏的现象。二是违法占用林地,非法使用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山林权属纠纷难度增大,林区不稳定因素上升。
二、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经对2017年度各地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全市各地考核得分都在90分以上,考核结果为“优秀”。各县(市、区)得分情况如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96.833分,连州市96.03分,连南瑶族自治县95.956分,清新区95.919分, 阳山县95.007分,佛冈县90.19分,英德市90.118分,清城区90.075分。
今后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以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为主要抓手,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面落实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为建设绿色生态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清远市2017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
核结果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附件
清远市2017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指标名称 |
单位 |
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 |
|||||||
2017年 |
|||||||||
连山县 |
连州市 |
连南县 |
清新区 |
阳山县 |
佛冈县 |
英德市 |
清城区 |
||
总得分 |
分 |
96.833 |
96.030 |
95.956 |
95.919 |
95.007 |
90.190 |
90.118 |
90.075 |
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
% |
45.833 |
46 |
45.196 |
45.279 |
44.817 |
46 |
41.838 |
44.905 |
森林资源保护 |
% |
36 |
34.11 |
35.79 |
34.87 |
34.44 |
30.12 |
33.38 |
30.79 |
林业发展保障机制 |
% |
15 |
15.92 |
14.97 |
15.77 |
15.75 |
14.07 |
14.9 |
14.38 |
注:考核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