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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12-25 02:32:31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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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市耕地

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度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2017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2017年末我市实有耕地(含可调整地类)面积444.6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12.22万亩,均高于省下达我市耕地保有量365.46万亩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10.97万亩的目标。2017年,省下达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计划指标4787亩,当年实际使用1933亩,未突破计划指标,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同时,全市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不断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全面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考核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动态巡查仍有待加强,上报违法违规用地少,未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二是群众来信来访实行逐级信访制度不够落实;三是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承诺落实难度较大。

二、考核结果

(一)耕地保护考核。按照落实耕地保有量、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以及是否因耕地保护相关问题被约谈等6项指标要求。经考核,评分前三名分别为阳山县、连州市和连南瑶族自治县。

(二)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按照单位生产总值(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单位生产总值(GDP)消耗建设用地下降率、批后征地率、土地供应率和闲置土地处置率等5项指标要求。经考核,评分前三名分别为连州市、清新区和连南瑶族自治县。

(三)“三旧”改造考核。按照完成“三旧”改造项目面积、完成面积占本市纳入“三旧”改造项目地块数据库总面积比例、投入资金、投入资金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比例、节地面积和节地率等6项指标要求。经考核,评分第一名为连州市,其他7个县(市、区)评分相同。

(四)土地执法监察考核。根据各地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情况,结合年度违法用地实际新增面积、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违法用地反弹程度、土地动态巡查以及典型案件被国家和省立案查处、挂牌督办等情况进行要求。经考核,评分前三名分别为连山县、佛冈县和连南瑶族自治县。

(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检查情况。根据“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报备管理系统”中各县的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3月底,全市共批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21个(不含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规模168.83万亩,其中已竣工项目221个,建设规模168.83万亩。扣除2012、2013、2014、2015年度建设任务143.09万亩后,已竣工面积25.74万亩。根据《广东省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检查评分细则》,对各地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年度资金筹集安排情况、项目建设质量情况、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四项指标进行了考核,经考核,评分前三名分别为英德市、清新区和阳山县。

我市各地在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阳山县未完成2012年度项目验收确认任务。由于该县未完成项目整改,延误了全市2012年度高标项目验收确认函的核发。二是部分地区未完成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影响市级验收工作推进。三是档案资料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针对以上问题,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查找问题,剖析原因,真正拿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不拖全市后腿。 

综上所述,各地要狠抓耕地保护责任制的落实,不断加强法制国土建设工作,加大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力度,进一步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争取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再上新水平。特别是考核排名靠后地区,更应认清差距、查找原因,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努力争取在2018年度耕地保护工作中取得好的成绩。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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