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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时间:2019-10-09 07:35:39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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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清远市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9-2022年)

  

    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为加快5G商用步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清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建成5G基站累计达1065个,5G示范应用场景3个,5G个人用户数达14万。到2022年底,全市主要城区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全市5G基站累计达2008个,5G个人用户数达140万,5G示范应用场景超过8个,形成区域性5G产业聚集区和5G融合应用区。力争在5G网络建设创新能力应用融合产业培育等方面位居粤东西北各市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5G网络建设

  1.编制5G基站建设规划。2019年底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铁塔清远市分公司”)会同电信运营企业统筹提出5G基站建设需求。2020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将5G基站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将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基站纳入建设规划。各县(市、区)政府制订国土用地、城乡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要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2020年底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要求,严格执行省出台的新建住宅与商业楼宇预留5G宏站、微站、室内分布系统等设施建设标准规范。每年1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向电信运营企业、铁塔清远市分公司公布公共建筑、绿化用地、物业资源开放清单,免费开放公共建筑和杆塔等资源支持5G基站建设,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基站建设和运行维护中违规收取额外费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电信清远分公司、移动清远分公司、联通清远分公司、铁塔清远市分公司负责〕

  2.大力推进5G智慧杆塔建设。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整合各类杆塔资源,原则上确定不超过2家5G智慧杆塔运营主体,编制市政道路杆塔信息目录和智慧杆需求汇总表,统筹规划建设智慧杆及配套资源和“一杆多用”改造。支持铁塔清远市分公司以划片区方式试点推进智慧杆建设与运营。2019年底前,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铁塔清远市分公司编制智慧杆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计划,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编制智慧灯杆技术规范。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5G智慧杆塔建设各项工作,为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创造良机。2020年1月起,全市新建道路要统一规划和建设智慧杆,现有道路要将各类存量杆塔分批改造为智慧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代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铁塔清远市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3.稳步推进5G网络建设。按照中心城区-南部、北部城区-农村重点区域的次序推进5G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全市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热点区域5G网络建设,构建连续覆盖的5G网络。2019年底前,建成至少一个5G应用示范场景。2022年底前,实施乡村5G网络覆盖工程,推进农村重点区域5G网络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实施5G产业培育计划

4. 推进5G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抢占5G技术创新制高点,力争在突破5G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新成果。将5G高端人才纳入政府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推动市各高等院校、重点职业学校设立5G技术课程。推进5G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公共平台建设。面向制造业、教育、交通、医疗、电力等垂直行业,建设5G融合应用技术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中心)。〔市科技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5.招引5G产业重点项目。依托清远高新区、广清产业园等主要产业平台,开展精准招商,大力引进国内外5G设备设计生产龙头企业,推进一批5G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大力引进5G器件、5G网络与基站设备、5G天线以及终端配件等优势产业,支持企业重点发展5G融合应用,积极发展面向垂直行业融合应用的5G产品。5G产业项目所需土地、能源、营业场所、人才公寓等要素予以充分保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6.培育5G产业集聚发展一是培育5G产业集群,支持我市电子信息骨干企业,顺应产业发展潮流,探索在5G关键元器件、智能机器人、智能无人机、智能扫地机、智能穿戴等细分领域产品研发,拓展5G产业链上下游产品。二是培育孵化5G应用型企业,支持有实力的众创空间、孵化器、中小创业投资机构,推进5G与工业、文化传媒、教育培训、金融商贸、交通物流等领域跨界融合创新应用,力争孵化和培育一批5G应用型企业培育5G应用软件特色企业。支持我市软件企业聚焦5G需求,面向5G不同垂直行业的应用场景,研发适应该领域的定制化软件产品,努力培育一批5G应用软件特色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5G应用试点示范

    7.5G+智能制造。依托全市各重点工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以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为重点,聚焦建材、汽配、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精细化工、家居、电子信息等领域,建设基于5G网络的工业互联网,构建人、机、物全面互联的工厂物联网网络体系,开展标识解析、设备远程运维、机器视觉检测、联网服务类机器人等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8.5G+智慧农业。以全市各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重点,结合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实际,建设5G智慧农业产业园区,构建基于5G网络的智慧农业互联网。以清新“互联网+”农业小镇为基础,加快5G+智慧农业示范应用,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冷链物流等产业链条有机融合。〔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9.5G+4K/8K超高清视频。开展5G+超高清视频示范项目建设,扩大4K/8K超高清视频在演出赛事直播、游戏娱乐、景点宣传等领域应用。市电视台要有计划地开展5G+4K/8K超高清视频直播活动。〔市广播电视台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东广电网络清远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10.5G+智慧教育。实施基于5G网络的数字化校园扩容提速工程,依托5G网络技术实现基于高清视讯的远程协同教育教学与在线资源共享,开展5G+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沉浸式教学和基于人工智能的教育教学评测与管理;探索建设基于5G网络的教育实时监管与服务体系,提升教育管理与服务水平。〔市教育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11. 5G+智慧医疗。支持市内三甲医院率先开展5G+智慧医疗示范,发展远程监护、移动式院前急救、远程医疗、远程机器人手术等应用。推进5G技术在互联网医院、医学影像、数字化手术室、卫生应急指挥等领域的应用。2022年底前,力争建成1个以上省级5G+智慧医疗示范项目。〔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12. 5G+智能交通。探索推进5G+无人机、无人车、无人船试验场地建设。推进高速公路、城轨等交通干线和枢纽的5G+智能交通示范应用。探索开展无人驾驶、无人物流配送试点,发展车辆编队自动行驶、高级别自主驾驶、远程遥控驾驶等新模式。〔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13.5G+智慧政务。推动“粤省事”小程序以及协同办公平台5G技术适配性改造。支持企业与个人利用5G终端开展高精度信息采样,实现“不见面”审批。在消防、安防、生产安全、应急等领域建设基于5G网络的移动监视、遥控、报警联网系统。在移动巡检、执法系统及视频报警平台建设中普及5G图传设备终端和警务终端。〔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14.5G+智慧城市。建设5G+智能抄表、智慧照明、智慧社区、智慧能源等场景,推动安防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设施接入5G网络实现互联。推动5G+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技术在文化教育、赛事直播、游戏娱乐等的应用。2022年底前完成至少1个5G+智慧城市示范项目建设。〔各县(市、区)政府会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有关单位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5G产业发展工作统筹领导。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市5G产业发展工作,推动全市5G建设工作中社会公共资源的共建共享和综合利用,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市5G产业发展工作的部门协调机制,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并商市委网信办、清远供电局、电信运营企业、广东铁塔、广电网络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健全本地5G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强化用电用地等资源要素保障。市发展改革局要积极推动电信运营企业、广东铁塔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市市场监管局要组织查处对5G基站违规加收电费和电价外附加收费等行为。清远供电局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和报装资料,在用电申请、电力增容上为5G网络建设提供最大便利。公变供电区域原则上实行抄表到户。专变供电区域新建建筑需预留通信基站容量及安装条件。2020年前,商请清远供电局分批将产权清晰且具备条件的按‘高改低’改造供电。各县(市、区)政府每年将需要独立占地的5G基站和网络建设用地需求纳入年度计划,合理安排用地,及时办理产权证。〔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清远供电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进一步开放公共资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无偿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交通站场等公共建筑或物业,为包括5G基站在内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条件。由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分别协调国有企业、学校、医院、交通运营企业,向铁塔公司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放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力支持5G基站建设。〔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加强5G频率保障。加大5G频谱资源使用保护力度,依法打击违法用频行为。5G基站设置与使用单位应主动协调解决合法无线电台(站)使用单位的干扰问题,无线电台(站)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建立市级无线电台(站)数据库与电信运营企业、广东铁塔的公众移动基站数据交互机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电信清远分公司、移动清远分公司、联通清远分公司、铁塔清远市分公司负责〕

  (五)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市财政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5G网络建设、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与示范应用。将工业企业利用5G改造提升生产设备等符合条件的成本费用纳入技术改造扶持政策范围。对符合首购条件的5G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市财政局会同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六)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预警机制,建立组织严密、高效顺畅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5G通信网络、重要信息系统及数据资源保护,构建多层次、多纵深的综合防御体系。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政策法规、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市委网信办会同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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