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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8-27 16:47:0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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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

“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实施

方案》的通知

 清府办〔2020〕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清远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6日

 

清远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实施方案

 

“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出并领导推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将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为全力落细落实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各项工作,保障乡村振兴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通知》(粤办发〔2018〕3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0〕7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人民政府“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方案的有关要求,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建设目标

(一)2020年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任务共2161.378公里,其中县道砂土路30.08公里;乡、村道砂土路2082.969公里;通产业园公路8.26公里;200人以上自然村23.66公里;100-200人自然村16.409公里;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3座。

(二)中央车购税项目共148.353公里,其中农村公路路网改造工程11.723公里;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工程136.629公里。

三、工作重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照本方案的目标任务,抓紧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按照“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要求,着力从“会战式”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建设质量和安全水平转变,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与乡村建设规划、乡村公交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同步谋划、一体推进,全力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工作。

  (一)建设标准

  坚持“安全适用、经济自然”原则,严把建设标准关,严格工程方案设计、控制价审查。树立“花少钱、多干事、干成事”理念,科学确定建设标准。充分利用老路路基宽度,综合利用老路砂石材料。宜宽则宽、宜窄则窄,尽量避免裁弯取直、征地拆迁,不得随意提高标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尽量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路段,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全面落实“三同时”制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应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质量监督检测费等费用按规定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1.砂土路改造:县道砂土路采用不低于双车道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6.0m。乡、村道砂土路改造原则上采用不低于四级公路最低标准,用地困难路段结合实际路况实施路面工程,完善安防设施,保障行车安全。结合沿线地形合理设置错车道,满足错车通行。

  2.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公路: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用地、征拆等特殊路段按宜窄则窄的原则,完善交通工程设施,确保双车道安全通行。

3.通村(组)硬化路:原则上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对100至200人自然村村道,按照宜宽则宽、宜窄则窄原则,结合实际路况实施路面硬化。结合沿线村头村尾地形设置错车道,满足错车通行。

4.农村公路路网改造: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面宽度不少于3.5米,结合路网周边实际情况实施路网改造升级。

5.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采用原公路标准,改造后路面宽度达到4.5m以上,可充分利用旧路面板,优先考虑单侧加宽。

(二)建设资金

1.总投资规模。2020年清远市“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总投资测算约11.19亿元,项目建设投资扣除省级及以上补助资金外,市、县级各按照50%比例承担。鼓励采取出让公路冠名权、广告权、路域资源开发权、“一事一议”、捐助、捐款等方式筹集资金。

2.市级补助资金测算标准。按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9〕18号)精神,纳入省级“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清单的项目,其投资扣除省级及以上补助资金外,市、县级各按照50%比例承担。经初步测算,部、省级补助资金合计约7.80亿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约1.47亿元(最终以省财厅下达的资金文件及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建设任务为准,届时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部、省、市级补助标准

项目名称

造价测算

(万元/公里)

分级补助

连南、连山县(万元)

其它县(市、区)(万元)

1.通产业园公路

143

省级补助

140

110

市级财政

1.5

16.5

2.县道砂土路

100

省级补助

90

70

市级财政

5

15

3.乡、村道砂土路及200人以上自然村道

50

省级补助

45

35

市级财政

2.5

7.5

4.100-200人自然村道

50

省级补助

18

18

市级财政

16

16

5.农村公路路网改造

50

部级补助

20

20

市级财政

15

15

6.窄路基路面拓宽

17

部级补助

13

8

市级财政

2

4.5

3.加大资金统筹支持力度。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统筹用好省已下达的2020年中央车购税资金和涉农统筹资金及市级补助资金,并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集中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决胜攻坚。此前涉农统筹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比例过低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财力调整资金用回“四好农村路”建设,确保完成决胜攻坚任务。

(三)建设管理

1.优化项目审批管理。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招标、财政投资审查和资金支付程序。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明确2020年县级“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库,报本级政府批准,列入项目库的项目视同已批准立项。

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设计审批(含设计控制价)、建设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的审批流程,改变以往按部就的惯性思想,以超常规手段推动工作开展,通过全面简化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方式缩短办理时间。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制定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抓好配套资金筹措和拨付工作。在符合省和市对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前提下,进一步简化财政资金审查和资金支付程序,及时按项目实际进度、计量和合同履行要求拨付资金。

2.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落实项目业主责任制,县级公路管理机构或各乡镇政府履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业主责任,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项目业主结合建设任务和工程费用,以优化管理程序,有利施工组织、加快项目建设为原则,采取多种建设管理模式灵活推进项目建设。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七公开”有关制度,按规定向社会公开质量信息,在政府监督的基础上强化群众监督作用,积极邀请当地村民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动态跟踪和满意度评价。

  3.严格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管理。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工程质量监督实施方案,牵头负责质量监督指导和过程督查工作,加强施工过程中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及原材料现场检查和抽检,保证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日常质量监督工作,及时受理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允许部分资料在实施过程中补充完善,同时加强现场监督巡查和竣(交)工验收检测等工作。

4.规范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管理。根据《广东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执行。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交工验收,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和项目管理权限组织竣工验收,竣(交)工验收应当邀请同级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参加。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统计申报入库,列入农村公路养护范围。

  (四)进度安排

2020年6月下旬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6月底施工单位进场施工,10月底前完成施工建设任务,12月底前完成交工及部、省级补助资金支付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成立“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吕成蹊同志任组长,市政府联系交通工作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工作由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承担。市交通运输局要成立建设攻坚工作推进组及工作专班,按照“一月一会商、一月一跟进”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发挥行业监管和指导督促作用,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乡村振兴考核,加强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督查督办。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针对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实行点对点督促指导。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资金投入、机构、人员及保障措施,确保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指标任务按计划完成。

(三)开展示范创建。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 “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加快“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路创建工作,推广示范县的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做到县县是示范县,县县有示范路。

(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典型示范、主题示范、区域示范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义和成效,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清远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0年清远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任务分解

清单

3.2020年清远市中央车购税任务分解清单

 

 

 

 

 

 

 

 

 

 

附件1

 

 



清远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吕成蹊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吴家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范桂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廖剑锋  清城区委常委、副区长

       潘海涛 清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罗振宇 英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唐荣伟 连州市副市长

      朱小松 佛冈县副县长

      蔡科友 阳山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刘志刚  连南县副县长

    连山县副县长

       朱辉萍 市发展改革局总经济师

      肖    市财政局副局长

      麦卫忠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灵仕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少强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附件2

 

 



2020年清远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

任务分解清单

 

县(市、区)

小计

2020年省下达决胜攻坚任务规模

其中:

县道
  砂土路

(公里)

乡、村道砂土路

(公里)

通产业园公路   (公里)

200人以上自然村(公里)

100人至200人自然村(公里)

通建制村双车道(公里)

危桥  改造(座)

2277个省定贫困村通20户以上自然村(公里)

合计

2161.378

30.08

2082.969

8.26

23.66

16.409


3 

233.0 

佛冈县

169.316


168.774



0.542


2

17.00 

连南瑶族自治县

223.058

16.552

188.616

3

14.89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106.225


104.825

1.4




1


连州市

137.961


127.382


7.799

2.78



33.00 

清城区

68.697


67.367

1.33






清新区

318.908


304.65

0.55

0.621

13.087



20.00 

阳山县

425.353


425.353






46.00 

英德市

711.86

13.528

696.002

1.98

0.35




117.00 

备注:全市建设攻坚任务2161.378公里,实际实施约2134公里,其中连南县约27公里为被占用路段,无需实施硬化。最终符合条件列入省、市级补助规模的里程为2072公里,其中约62公里是与往年计划重复或由其它渠道超前完成,省级没有安排补助资金,因此不申请市级配套补助资金。最终以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建设任务为准。

 

附件3

 

2020年清远市中央车购税任务分解清单


 

县(市、区)

农村公路路网改造工程

(公里)

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工程(公里)

合计

11.723

136.629

佛冈县

/

7.14

连南瑶族自治县

/

5.401

连山县

/

4.68

连州市

6.106

/

清城区

/

/

清新区

5.617

/

阳山县

/

104.634

英德市

/

14.774

备注:农村公路路网改造工程符合市级财政配套资金里程为8.463公里,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工程阳山县104.634公里不申请市级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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