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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1-02-02 16:04:5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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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

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粤办函〔2020〕332号)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粤办函〔2020〕332号).PDF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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