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2020年清远市总部企业名单的通告
清府办函〔2021〕13号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20〕35号)精神,经专家评审、联席会议审定、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20年清远市总部企业名单,现通告如下:
一、同意认定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2020年清远市总部企业(见附件)。
二、市总部企业要加强规范管理,不断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20年清远市总部企业名单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
附件
2020年清远市总部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