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远市2021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
考评的通知
清府办函〔2022〕3号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2021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清远市2021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
新媒体考评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粤办函〔2015〕555号)要求,现就我市2021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考评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用、评建结合的宗旨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和完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把我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整体联动、利企便民、人民满意的网上政府。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共41个。分三类进行考评:
第一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共8个。
第二类: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频道栏目及政务新媒体),共26个。
第三类:不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频道栏目及政务新媒体),共7个。
考评对象名单见附件1。
三、考评内容
(一)单项否决。政府网站、频道栏目与政务新媒体主要针对是否存在安全和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以及无法访问、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服务不实用和监管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考评。
(二)扣分指标。主要针对政府网站、频道栏目等的健康情况、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和监管保障等情况进行考评。
1.健康情况。主要对网站常态化监管和问题整改情况(以抽查结果为依据)进行考评。
2.政务公开。主要对网站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动态要闻、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解读比例、解读关联、数据发布、年度报表、重点领域和其他栏目等建设运维情况进行考评。
3.办事服务。主要对网站事项公开、在线申请、办事统计、办事指南、内容准确和表格样表等情况进行考评。
4.互动交流。主要对网站信息提交、留言公开、办理答复、知识库、在线访谈和调查征集等开展情况进行考评。
5.功能设计。主要对网站域名名称、网站标识、可用性、站内搜索、一号登录、页面标签和兼容性等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6.监管保障。主要考评各地各部门通报整改、机制保障、自行评议等监管工作情况。
(三)加分指标。主要考核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功能设计、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以及优秀案例等情况。
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见附件2。
四、考评程序
(一)自查自评。2022年1月17日至1月28日,考评对象按照考评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并在“清远市政府网站监管平台”中在线填报自评信息。
(二)年终考评。2022年2月,市政府办公室完成对考评对象的综合采样、交叉验证、汇总分析等工作,形成考评结果,撰写考评报告。
(三)结果复核。2022年3月上旬,市政府办公室将初步考评结果反馈各考评对象。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进行复核。
(五)结果公布。考评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实行分类排名,并根据考评分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和信息更新工作,以考评为抓手,以利企便民、人民满意为导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断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二)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严格按照考评指标逐项进行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评价。对自查工作隐瞒事实或上报信息不准确的,将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和问责。申请复核内容与考评报告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考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考评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保证考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附件1:2021年度清远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对象.wps
附件2:2021年度清远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指标说明.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