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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家禽屠宰厂(场)备案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2-11-24 17:15:1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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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家禽

屠宰厂(场)备案名单的通知

清府办函〔2022〕1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及《广东省农业厅印发〈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家禽屠宰厂(场)设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农规〔2018〕4号)有关要求,经企业申报、部门审核、结果公示等程序,佛冈康隆家禽屠宰有限公司家禽屠宰场通过了家禽屠宰厂(场)备案资格审核,同意备案并予以公布。

  请有关部门按照《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家禽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和动物防疫监督等工作,督促家禽屠宰厂(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保障生鲜家禽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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