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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府办〔2023〕16(关于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3-06-29 15:21:1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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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

  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清府办〔2023〕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决策事项组织承办部门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定程序,按规定向市委请示报告,并认真组织实施。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清远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部门

  1

  清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市自然资源局

  2

  清远市区公交线网三年(2023—2025年)优化调整方案

  市交通运输局

  3

  清远市乡村振兴示范带总体规划(2023—2027年)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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