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府办函〔2023〕92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三
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抽查情况的通报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了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11个在线运行的政府网站、33个市政府门户网站频道栏目和135个政务新媒体。2023年第三季度,我办对上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开展健康状况和信息内容抽查(抽查名单见附件)。从抽查结果看,我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总体良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合格率为100%。
二、下一步工作
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清远分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职责,加强网站和集约化平台的运行、维护、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同时要建立集约化平台账号监管台账,规范账号开设注销管理,定期组织清理检查,杜绝因账号管理疏漏导致出现政府网站安全问题。
附件: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2023年第三季度)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
附件
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
一、监测抽查网站情况(共11个)
二、监测抽查频道栏目情况(共33个)
三、
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
注:抽查采样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