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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5-15 16:50:5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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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

  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清府办函〔2024〕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清远市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大部署,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清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以标准提升助力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消费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组织开展强制性标准的宣贯培训和推广应用,引导和支持参与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强化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和执法,通过配套政策协同发力,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扎实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支持参与能耗排放标准制修订,助力设备更新。严格落实国家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安全等领域强制性标准制修订。推动执行锅炉、电机、泵、冷水机组、数据存贮设备等重点用能设备能耗标准,推广应用更新的检测方法和评价标准。落实《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2023—2030年)》,配合制定碳测量、碳核算、碳评价等相关领域省级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广东省节能标准化工作行动方案》《广东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等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推动能耗排放标准实施。支持开展钢铁、化工、陶瓷、轻纺、电子等行业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产品等绿色标准研制。到2027年,推动参与节能环保、双碳、绿色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8项以上。做好《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强制性省级地方标准的宣贯培训和实施监督。(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质量安全标准水平,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严格执行燃气软管、切断阀等燃气用具及产品强制性标准。支持相关单位参与电梯主要零部件报废标准制定,做好标准宣贯实施,逐步推动15年以上老旧电梯更新,消除安全隐患。鼓励和支持我市相关单位参与压力容器、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标准制修订。加大燃气气瓶安全相关标准的宣贯培训和实施应用力度,监督充装单位严格执行燃气气瓶报废规定。引导大型游乐设施经营者,对超设计使用年限大型游乐设施实施更新,提升设备安全。持续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善,加大对地方特色食品及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等标准研制力度,加快推进预制菜等重点食品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消费品标准提升研制,促进消费品升级。贯彻落实国家、省对汽车、家居、家电等消费品标准升级要求。推进以标准升级带动消费品升级,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相关标准研制,支持参与消费品质量分级等标准制修订。支持消费品更新换代和以旧换新等领域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修订。根据《广东省推动智能家电标准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要求,推动智能家电标准化建设。(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推动产业循环畅通。贯彻执行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易制造等绿色设计国内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督促企业落实以旧换新、绿色低碳等相关标准主体责任。鼓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参与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再生材料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到2027年,推动参与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再生材料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项以上。鼓励和支持制定涉及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和材料零部件回收利用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引导二手电子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稳步推进国内国际标准衔接,助力产业提质升级。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推动中国标准海外应用,到2027年,推动中国标准海外应用5项以上。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湾区标准”研制,到2027年,推动参与“湾区标准”8项以上。以“湾区标准”引领我市相关产业提质升级。加强“湾区认证”制度宣传和采信推广。加大“湾区认证”宣传推广力度,支持和鼓励企业申请“湾区认证”,推动我市高品质产品顺利进入大湾区市场流通。(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市贸促会、清远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标准实施监督执法,保障消费品质量。开展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推动本市生产、销售的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持续推进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切实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集中整治非法电梯使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和能效、水效标识计量器具计量监督检查。(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多措并举,推动企业标准化能力提升。提升企业安全应急标准水平。组织发动我市企业积极申报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到2027年,推动创建标准创新型企业3家以上。加强对新制定标准的宣贯,严格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对标达标工作和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加强对参与国内、国外标准制定和修订的资金扶持。(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加强政府质量奖的培育,充分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支持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参评各级政府质量奖。加强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检测等全过程质量管控,持续提升全生命周期质量水平。推动企业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深化机器视觉、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以企业生产技术的整体提升,带动消费品品质提升。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龙头企业申报建设国家级、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以质量安全为前提探索质量分级管理,助力消费升级。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托“粤品通”质量技术服务平台开展“提质、助优、强链”行动。根据省统一部署推动实施部分消费品质量分级管理,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参与消费品质量分级等标准制修订,推动产品向高端品质方向发展,实现产品优质优价,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推广实施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开展绿色建材、绿色家电下乡等活动,推广采用绿色产品。推动主流电商平台建立“质量安全共治、优质产品优先”合作机制。(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线上线下齐发力,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持续开展“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引导电商平台上的本地商家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并加入“放心消费承诺”单位。鼓励家电品牌企业积极加入“以旧换新”活动,助力我市家电消费提质升级。引导消费者关注了解“以旧换新”政策,通过消费警示等方式,引导消费者注意家电产品安全使用年限等问题,提醒消费者及时更换老旧家电,减少安全隐患,推动消费升级。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促进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积极从源头化解消费纠纷。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流程,依法及时处置消费者在“以旧换新”活动遇到的消费纠纷,提升消费者维权体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强化对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组织领导,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各有关单位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各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工作,引导和支持开展标准研制。各县(市、区)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支持标准制修订工作,切实推动标准落地见效。

  (二)强化资金支持。对标中央及省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强化标准与财政支持等政策措施的协同。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鼓励各相关部门统筹各类资金用于支持和推动标准制修订工作。

  (三)监督标准实施。加大强制性标准宣贯培训力度,推进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加强对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中强制性指标要求的抽查。加强对电子电器、儿童用品等重点消费品缺陷调查和召回力度。

  (四)加大宣贯力度。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质量宣传周、中国品牌日等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多渠道、多维度加大标准提升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标准宣贯,扩大社会影响,营造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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