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FG2024016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清远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修订)》的通知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对《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清府办〔2012〕91号)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