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清四
公路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清四公路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清规〔2017〕48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清四公路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清四公路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区位于三坑镇西南部,清四公路和老镇区以西,西部为求雨山。规划主要功能为温泉度假、运动休闲、农业观光和养生居住。
三、《规划》实施过程中,该片区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公园绿地总面积等方面应服从经省政府批准的《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不得违背。
四、本规划是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清四公路以北片区规划管理与行政许可的法定依据,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都不能违背本规划的强制性要求。
此复。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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