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
会议第1450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我市对省人大第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大力支持扶贫改革实验区建设树立广东扶贫新模式的建议》(第1450号)的会办意见是:
2013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的工作部署,对照全国扶贫改革试验区目标任务要求,着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扶贫改革创新,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脱贫长效机制,取得了较好成绩,也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积极推动“三个重心下移”,提高贫困群众的组织化水平。
一是推动党组织建设重心下移,夯实农村党建基础,增强党组织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创新党组织的设置方式和活动方式,推动基层党建根基延伸到最基层,在行政村一级建立党总支,在村民小组(自然村)一级建立党支部。全市第二轮扶贫“双到”重点帮扶的284条贫困村全部成立了党总支,在辖下的村民小组(自然村)成立了2357个党支部;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的261个相对贫困村,共成立2239个党支部。通过党组织建设重心下移,扩大了党的组织和工作在农村基层的有效覆盖。同时,大力支持党员创办领办致富项目,培养党员致富带头人,实施“党员+贫困户”帮扶模式,辐射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奔康。
二是推动村民自治重心下移,建立健全村民理事会,提升贫困群众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引导贫困村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全面建立村民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从本村党员、村民代表、返乡创业农民工、已退休的公职人员、各房族代表、德高望重的乡贤、致富能人中产生。2013年以来,全市贫困村共成立了5863个村民理事会,七成以上的村民理事会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7年底,各地贫困村理事会累计召开理事会议3.3万次,调解农村矛盾纠纷10385宗,协调组织开展公益事业建设8532宗。
三是推动农村公共服务重心下移,健全三级服务网络,提高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综合服务网络,在县、镇建立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在行政村(片区)建立社会综合服务站,实现三级联网办理,审批权限下放。村级社会综合服务站作为党和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为贫困户代办公共事务的服务窗口。全面实施代办员制度,安排帮扶单位干部、镇村干部、贫困村党员与贫困户“结对子”,负责为贫困户及时办理帮扶政策落实和实施帮扶措施,有效推动精准帮扶的落实。截至2017年底,全市各地贫困村村级社会综合服务站累计为贫困群众办事、服务达9.7万件。
(二)大力开展“三个整合”,夯实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基础。
一是整合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提高贫困村土地利用效率。我市积极推进土地治理,制定出台五年行动计划,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贫困群众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增收。截至2015年底,全市第二轮“双到”工作284个重点贫困村共整合细碎化土地11.12万亩;至2017年底,全市261个相对贫困村完成土地整合27.2万亩。在整合土地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全市贫困村共成立农民合作社672个,发展家庭农场477家。
二是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财政支农资金充分惠及贫困群众。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整合扶贫资金,集中投入到扶贫攻坚重要领域。一方面,发动群众推动普惠性涉农资金整合。截至2017年底,全市累计整合普惠性资金14.97亿元。另一方面,构建平台推进非普惠性项目资金整合。全市累计整合非普惠性资金36.67亿元。整合后的涉农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集中力量解决困扰贫困村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
三是整合涉农服务平台,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发展生产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健全生产服务体系,建立村级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贫困村村级社会综合服务站功能向生产和生活服务拓展,向金融服务延伸。目前,全市贫困村村级服务站共建成具有生产生活功能的涉农平台35个。
(三)通过构建“多元扶贫”格局,为加快脱贫攻坚汇聚合力。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上下联动,形成推动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我市将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委一把手任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脱贫攻坚作为各级党委“一把手”工程。不断加大财政对扶贫工作的投入力度。2013年以来,545个贫困村累计投入资金40.78亿元,平均每村投入675万元。整合各级各部门的力量推进扶贫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联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从市、县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抽调干部到贫困村开展驻村扶贫工作。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共派出758名帮扶干部到县、镇、村开展帮扶工作。
二是打造扶贫平台,动员各方力量,完善社会扶贫机制。认真组织开展“6·30”和“10·17”两个“扶贫济困日”活动,为社会各界搭建爱心捐赠的平台,从2010年到2017年,8年全市“6·30”活动共募集善款5.9亿元,帮助一批批贫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解决实际困难。全力打造慈善文化。鼓励更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扶贫,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送上温暖、带去福音。
三是明确抓手,深化扶贫模式改革,不断夯实帮扶成果。大力加强产业扶贫。突出抓好贫困户帮扶项目落实,重点指导帮扶单位帮助贫困户发展传统优势产业,通过建立完善农民经济合作社,让全部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参与一项产业以上。大力加强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借助我市已构建的立体培训体系,对贫困人口从中专到大学实施免费的劳动技能培训。加强农业技能培训。实施“全民技能培训”项目,开展电工、汽修、叉车、家政等技能培训,共培训68358人次,其中45097人通过考核获得技能培训证书,为贫困户增收奠定了基础。加强劳务输出,充分发挥民族工业园、清远华侨工业园等园区的优势,积极为困难群众创造就业岗位,增加贫困家庭的工资性收入,转移贫困劳动力一万多人。大力加强金融扶贫。我市已建立起互助金、小额信贷、农民自立服务社、“政银保”四种金融扶贫模式。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借款31650万元,为16350户贫困户解决了生产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积极推进资产收益扶贫。聚焦分散贫困人口,大力推进“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推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大力实施旅游扶贫。扶持贫困村打造特色旅游、田园综合体、农家乐、民宿等,让贫困户分享乡村旅游产业链的收益。
(四)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贫困群众生活条件。
一是着力推进“两项工程”,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发挥帮扶单位作用,广泛争取社会支持,大力帮助贫困群众实现“安居梦”。近年来,我市共完成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37457户,“两不具备”移民搬迁安置1.25万户,建成86个高寒山区移民集中安置点,有效地改善了贫困地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打造了连南县三排镇连水移民新村等一批具有岭南风格、民族特色的移民新村。
二是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造充满活力的新农村。2016年,我市出台了《清远市“十三五”期间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采取自愿申报和指令性计划相结合的办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贫困村村民主动投身建设美丽乡村的热情更加高涨,过去四年全市贫困村共建成237条美丽乡村,大大改善了环境面貌。
二、存在问题
(一)试验方向不够清晰。在推进扶贫改革试验区的建设过程中,我市的试验方向仍然不够清晰,目前还没找到更有效、更给力的改革抓手和试验载体,从而影响了改革试验的进度和效果。
(二)改革力度亟须加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的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但目前集全市之智,举全市之力来推动此项工作的力度还没有完全发挥,尤其是个别单位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全市一盘棋的大局观念,认为扶贫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只是扶贫部门的事情,与本单位无关,对创建扶贫改革试验区不过问、不参与,严重地削弱了我市扶贫改革的力度。
(三)统筹协调有待加强。由于缺乏省级层面的政策支持,承接改革创新工作任务的一些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部门配合不够密切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革试验的进度和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通过强化党的建设,打造永不撤离的扶贫工作队。
一是着力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完善贫困村基层组织,尤其完善村、组两级的基层党组织。继续将党员发展指标向农村基层倾斜,按照“好人+能人”的标准,选强配强党组织等村级基层的带头人。二是着力抓好培训。通过市委党校有针对性开展对村“两委”干部的全员培训,提高他们带领群众脱贫奔康的能力。三是着力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帮助这些党组织找准发展思路,发展集体经济。开展五级联述联评联考,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建工作经费进行挂钩,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四是落实好贫困村第一书记。在机关选派优秀干部任贫困村工作队长兼第一书记,在统筹推进精准扶贫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贫困村的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通过精准施策,提高精准帮扶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调动贫困人口自主脱贫的积极性,努力实现“精神脱贫”。二是大力推进教育扶贫,依托清远市各级教育培训基地,全面实施劳动力就业培训工程,提高贫困人口就业能力。三是实现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全覆盖。对扶贫户精准制定发展目标和脱贫计划,积极落实帮扶资金及帮扶项目,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四是实施产业发展扶贫工程,按“多镇一业”“数村一品”思路,大力发展贫困户参与度高的区域特色产业,积极培育贫困地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强化其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五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统筹解决“两不具备”、高寒山区等移民搬迁问题,改善贫困家庭的生活环境。六是强化社会保障兜底责任,加强扶贫开发和社会救助制度衔接。
(三)通过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提升贫困村发展活力。
一是有效拓展村级综合服务站功能,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化推广、农资合作供销、农村金融、农业电商等五大农业服务社会化体系。二是大力培育农事服务组织,组建一批集农业劳务、农机服务、农资配送、专业育秧(苗)、病虫统治、田间运输、粮食代烘代储于一体的社会化经营性服务平台。三是积极开展农村金融合作试点。在经济联社或农民合作社内部建立信用合作部,吸引社会零散资金,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经营活动中“小额、分散”的资金需求。
四、工作建议
一是希望省委农办、省扶贫办和相关部门对清远市扶贫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加强业务指导,使我市在创建工作少走弯路,早见成效。
二是建议省对扶贫改革试验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可参照全国其他有扶贫改革试验区的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增强试验区的发展动力,凸显扶贫改革的创新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三是希望省对创建扶贫改革试验区工作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创建扶贫改革试验区承担大量的改革和试验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希望省在专项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附件:与人大代表沟通情况登记表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日
(联系人:周朝毅,联系电话:0763-3379392)
附件
与人大代表沟通情况登记表
领衔代表姓名(名称):何镜新
建议标题:关于大力支持扶贫改革试验区树立广东扶贫新模式的建议
建议编号:第1450号
沟通方式及沟通的领导(上门拜访、邀请座谈、电话、邮件等) |
沟通时间 |
代表(提案人)是否同意将答复公开,如不同意公开,请说明理由 |
代表(提案人)对答复稿是否满意 |
其他意见 |
沟通方式:上门拜访 沟通领导:莫慧机 |
201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