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飞霞山风景名胜区
总体规划(2016-2035)》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报来《飞霞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5)》(清规〔2018〕4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飞霞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5)》,并按相关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批复。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