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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清远市区限制高污染高排放机动车通行区范围的通告(废止)

时间:2015-08-25 08:27:23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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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清远市区限制高污染高排放机动车通行区范围的通告

为了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改善清远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清府〔2014〕136号)的要求,现将清远市区限制有关机动车通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对象

本次限行对象是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黄标车”和没有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包括公交车、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殡仪车、工程抢险应急车以及摩托车。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简称为“绿标车”,持有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简称为“黄标车”。清远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点信息表见附件2。

二、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

本通告对《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逐步限制高污染高排放机动车在市区通行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2〕139号)规定的限行区域范围和限行时段予以扩大。

从2015年9月25日起,除公交车、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殡仪车、工程抢险应急车以及摩托车外,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每日7:00—21:00时禁止进入市区下列道路连线所闭合区域道路通行(不含连线道路):

市区:清远大道→广清大道→人民三路→人民四路→江南北路→清远大桥→江北路→清和大道→太和路→环城路→明霞大道→附城大道→凤翔大道北→凤城大桥→北江一路→清源西路→人民一路→静福路与人民一路路口南行→半环东路→凤翔大道→清远大道。

清远高新区片区:清远大道→建设三路→创兴二路→建设一路→Y003→广清大道→清远大道。

详见附图。

限行区域内的国道、省道以及小区道路暂不纳入本次限行范围。

三、对未达到我市现行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注册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将机动车送经环保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 排气污染物不符合注册登记时国家和地方规定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四、外地籍号牌机动车同样执行限行规定,并可在我市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五、在限行道路的入口处设立明显的限行标识。

六、本通告实施后,违反限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七、本通告自2015年9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有效期届满后,市政府将根据本通告实施情况以及清远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适时调整机动车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

附件:1.清远市区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限行区域范围示意图

2.清远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点信息表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8日

附件1

清远市区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限行区域范围示意图

附件2

清远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点信息表

序号

发放站点名称

所属县(市、区)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1

府前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清城区

清远市新城十九号区人民一路

511500

0763-3365166

2

松岗路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清城区

清城区凤城街办沙田村民委员会柑仔园村过岗岭

511510

0763-3811989

3

清远市环境保护局

清城区

清城区凤鸣路环保大厦

511500

0763-3389633

4

清远市桥北机动车监测站

清新区

清远市清城区桥北一路257

511800

0763-5811882

5

英德市浈阳二路机动车检测站

英德市

英德市英城浈阳二路162-164

513000

0763-2667785

6

连州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监测站

连州市

连州市聚源大厦行政服务中心36

513400

0763-6668160

7

阳山县华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阳山县

阳山县城南商业大道39

513100

0763-7803922

8

佛冈县穗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环保窗口)

佛冈县

佛冈县石角镇大坪山106国道旁(佛冈县石角镇北园路佛冈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511600

0763-4275015

9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窗口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

513200

0763-8718112

10

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窗口

连南瑶族自治县

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窗口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

513300

0763-866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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