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郝跃等同志为
清远市人民政府顾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聘请郝跃、刘韵洁、史晋海三名同志为清远市人民政府顾问,聘期两年。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