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远市城市绿地
乔木种植规划指引》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清远市城市绿地乔木种植规划指引>的请示》(清规〔2017〕71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清远市城市绿地乔木种植规划指引》。
二、《清远市城市绿地乔木种植规划指引》规划范围包括清城区与清新区的太和、太平、三坑、山塘南部四镇,规划总面积约1876平方公里。
三、本指引是清远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地骨干植物种植的依据,相关规划和建设应符合本指引要求。
此复。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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