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远市美林湖
中心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清远市美林湖中心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清规〔2015〕10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清远市美林湖中心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清远市美林湖中心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面积约27.4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有广清高速,西临114省道,北临253省道,南接广州花都区。规划用地大部分属于美林湖、万科、碧桂园开发用地,用地性质以居住和商业商务办公为主。
三、规划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功能结构,充分利用和挖掘区位优势,以良好的生态基底,自然的山水特征,营造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梳理现状交通,规划对接花都、银盏、广清合作园以及清远市中心城区的交通性干道,实现区间的快速通达,加快了区域的发展;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工程设施,与周边建设项目形成良好的互动,打造集居住、旅游度假、商务休闲、多元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新型中心社区。
四、本规划是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强化城市规划管理、开发衔接的重要依据,请市城乡规划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批后公布及组织实施工作,切实遵照规划落实各项用地,完善公共设施体系,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特色小镇。
此复。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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