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远市清新区花清
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清远市清新区花清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清规〔2016〕10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清远市清新区花清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清远市清新区花清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区总用地面积182公顷,西北至规划汕湛高速,东北至通往秦皇森林公园道路,东至龙湾大道,南至规划产业大道,西至龙湾河。规划就业人口6100人,规划村庄人口1400人。规划主要功能为先进汽车及汽配制造、研发及相关配套服务、居住功能,重点发展先进的汽配制造、整车装备和生活配套。
三、本规划是清远市清新区花清产业基地规划管理与行政许可的法定依据,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都不能违背本规划的强制性要求。
此复。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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