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燕湖新城中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燕湖新城中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的请示》(清规〔2018〕10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燕湖新城中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本次规划范围用地北临北江,东至洲心路,南至湖城大道,西至清晖中路,规划面积393.12公顷。
二、该片区要以建设具有岭南特色的中央活力区,生态宜居的低碳生态示范区为目标,把该片区建设成为清远市新的市级商务金融、文化、商业以及休闲体验中心。
三、本规划是该片区规划管理与行政许可的法定依据,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都不得违背本规划的强制性要求。
特此批复。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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