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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活禽经营市场临时性休市的公告

时间:2017-03-15 07:13:22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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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活禽经营市场

临时性休市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等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当前人感染H7N9等疫情形势,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17314日至16日,全市范围内活禽经营市场休市三天。

休市期间,全市所有活禽经营市场不得进行活禽交易,活禽经营市场必须清空存栏,对经营场所、笼具、宰杀器具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休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经营者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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