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清远市2016年度计划
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6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决策部署,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根据《清远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奖惩办法》(清办发〔2007〕8号)和《关于印发<2016年度清远市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和<2016年度清远市人口计生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清人口计生考〔2016〕1号)规定,市有关部门对全市2016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通报表彰单位
(一)清城区、英德市2016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评为优秀等次;清新区、连州市、阳山县2016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较好,评为良好等次。对以上5个单位授予“清远市2016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综合先进奖”。
(二)清城区东城街道、龙塘镇,清新区山塘镇、龙颈镇,英德市望埠镇、下石太镇、桥头镇、大湾镇,连州市大路边镇、三水瑶族乡,佛冈县石角镇、汤塘镇,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太保镇,连南瑶族自治县香坪镇、涡水镇,阳山县阳城镇、杨梅镇等18个乡镇(街道),2016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授予“清远市2016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综合先进奖”。
对上述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二、通报表扬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清远广播电视台、团市委、市妇联等18个市人口计生兼职单位,201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给予通报表扬。
除上述单位外,其余乡镇(街道)2016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
希望受表彰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为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其他地区和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开拓进取,确保2017年度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