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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远保利大都会规划条件调整的批复

时间:2015-04-29 03:43:13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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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远保利大都会

规划条件调整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清远保利大都会规划条件调整的请示》(清规〔2015〕3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清规委〔2014〕7号文对上述项目的审议意见,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清远保利大都会规划条件(申报单位:清远鑫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原控规36米市政道路两侧的25米绿化带移至道路东侧地块,集中布置为50米绿化带;项目一期须配置的3000平方米老年人活动中心,调整到西侧临凤翔北路的地块内,与其它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集中设置,形成社区公共中心;建筑限高由原100米调整至150米。

二、50米绿化带由清远鑫瑞房地产有限公司统一建设,作为公共绿地向市民开放共享;要求绿化带范围内不得布置大量构筑物,不得布置经营性建筑物,着重营造开敞、休闲、生态的景观环境。

请你局严格按照清规委〔2014〕7号文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上述项目的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工作。

此复。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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