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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时间:2022-02-28 17:45:1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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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清府〔2022〕7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通知如下: 

    温文星 市委副书记、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市审计局。 

    黄建平 市委常委、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应急管理、消防、统计、金融、土 地储备、人民武装、国防动员方面工作。分管市发展改革局、财 政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金融局、土地储备局。协助分管市审计局。联系清远军分区、驻清部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统 计局清远调查队、市税务局、清远供电局、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 支行、清远银保监分局、驻清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严志明 市委常委、副市长,兼任广州对口帮扶清远指挥部 总指挥,负责广州对口帮扶清远工作。分管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清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 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 园临时管理委员会、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联系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 

    邱泽军 市委常委、副市长,兼任清城区委书记,负责住房 城乡建设、退役军人事务、信访、城市管理、政府工程代建方面工作。分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办)、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代建局、燕湖新城办。 

    林科聪 副市长,负责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国有资产监 管、政务服务、驻外办事机构、机关事务方面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资委、政务服务 数据管理局、接待办、驻京联络处、机关事务局、公路事务中心联系清远海事局、北江航道事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省水文局清远分局、广东粤海飞来峡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苏锦丹 副市长,负责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文化、 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供销、残疾人事业、气象方面工作。分管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文化广电旅游体 育局、民族宗教局、供销社,联系市社科联、市文联、市残联,市气象局,清远日报社、清远广播电视台、省广电网络公司清远分公司,驻清媒体机构。 

    岑中坚 副市长,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招 商引资、商贸、口岸、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林业方面工作。分管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口岸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林业局、外事局、台港澳局、贸促会联系市委外办、市委台港澳办、市侨务局,市工商联、科协、侨联,市各民主党派,清远海关、市通信建设管理办、省盐业集团 清远公司、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驻清各通信公司。 

    杨 焕 副市长,负责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史、地方志、妇女儿童方面工作。分管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医保局、史志办省职教城(清远)事务中心。联系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 

    雷 虎 副市长,兼任市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方面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联系市法院、检察院,市国家安 全局,武警清远支队。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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