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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时间:2023-09-15 15:07:5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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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清府〔2023〕40号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清远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和范围

  2023年10月13日16:00—16:15在市区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16:00—16:03试鸣预先警报;16:06—16:09试鸣空袭警报;16:12—16:15试鸣解除警报。

  二、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三、防空警报信号(信息)发放

  全市固定警报器发放防空警报信号;FM88.7清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FM97.8清远广播电视台农村广播、FM95.9清远广播电视台交通音乐广播将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四、其他事项

  防空警报试鸣前,组织开展人防宣传教育。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市民不必惊慌,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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