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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清远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解读

时间:2019-07-05 11:26:4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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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相关工作要求,经清远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清远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背景情况

2018年4月,中央财经委第一次会议要求明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重点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并作为七大标志性战役之首。6月27日,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快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依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8﹞12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一是认真总结经验。针对我市大气污染特点,系统总结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当前实际加以提升完善,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二是结合行业特点。根据我市行业特点,增强方案编制的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三是加强沟通联系。加强同省厅的沟通汇报,密切关注宏观政策走向。主动加强同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相关政策措施的有效衔接。四是广泛征求意见。《实施方案》共征求了8个县(市、区)政府和32个市直单位意见,经过研究修改完善,使得《实施方案》更加贴近我市实际,确保可落地、见实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落实了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相关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共有4大部分、49条主要内容,主要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省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深化各类污染源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

到2020年,国控站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各县(市、区)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并持续改善。实施协同减排,进一步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按照省下达的任务要求,完成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任务,其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相对于2015年减少6900吨。

第三部分是工作任务。一是升级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二是优化能源结构,构建绿色清洁能源体系;三是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智慧绿色交通发展;四是全面深化工业源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五是加强移动源治理,深入推进污染协同防控;六是加强面源综合防控,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七是强化联防联控,有效应对污染天气;八是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决策能力;九是凝聚全社会合力,提升共建共治水平。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二是强化考核激励,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蓝天保卫战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五是保障资金投入,做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资金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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