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解读《清远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0-06-04 10:08:4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字体:

解读《清远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现就《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解读如下:

一、出台《意见》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建设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争用10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2016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对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重点区域、未来装配式建筑占比新建建筑目标、重点发展城市等进行了明确,并再次提出力争用10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2017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进一步细化了广东省装配式发展的要求。我市作为粤东西北城市,属于积极推进地区,要求2020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装配式建筑相比传统的现浇混凝土结构具有不小的优势。一是施工周期短,经济效益高。装配式构件制作在工厂进行,基本不受天气影响,在现场只需连接安装,大大缩短了施工周期,从而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二是大大提升了工程质量。传统的现浇混凝土结构作业模式中,现场建筑工人的手工操作离散性较大,使得现浇结构的质量不稳定,特别是现浇结构的钢筋工程中,全凭工人手工操作完成,其中成品质量的离散性很大,熟练工人和不熟练工人的绑扎安装质量相差甚远,常常在浇筑混凝土前面临大量返工整改。反观预制结构,由于是在工厂进行主要生产,有利于人员稳定和技术的积淀,也便于监控,质量容易得到保证。三有利于保护环境。建筑业涉及面广,对于环保的影响更是巨大,传统的混凝土结构建造过程涉及大量的建筑材料,施工过程需消耗大量的木材用于临时支撑、脚手架模板等。采用预制结构可以有效地节约木材,发展装配式建筑不仅降低了采矿、加工和处理过程中的消耗,而且也会因为能耗的降低而减轻空气中的污染程度,这种节约贯穿在建筑材料开采、生产、运输和安装的全过程中。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大势所趋,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政策措施,确保按时完成省下达的装配式建筑建设任务,出台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刻不容缓。

二、制定《意见》的依据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科〔2017〕77号)

(五)《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

三、《意见》的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1、《意见》要求重点推进地区(包括清城区和清新区)2020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2、《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地区(包括佛冈县、英德市、阳山县、连州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自治县)2020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3、《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年底前,我市建成1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或1宗省级装配式示范工程或1个省级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

(二)《意见》指出了本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大力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促进上下游产业链的联动发展;二是通过提高设计能力、提升施工水平等工作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三是通过推行工程总承包、推进建筑全装修和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实现新型建设、管理模式;四是要推动装配式建筑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

四、《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内容分为八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共一条,主要是明确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为基本原则,共三条,明确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原则要求;第三部分为工作目标,共二条,是明确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目标任务;第四部分为实施范围和标准,共四条,是明确本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范围和比例;第五部分为重点任务,共四条,主要是明确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包括扶持产业基地、提升建筑质量、创新管理模式、推进信息化融合四方面;第六部分为支持政策,共五条,包括通过规划、审批、用地、财税、金融五方面对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政策支持;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共五条,主要是明确落实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的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部门工作职责以及加强监督力度、宣传引导和人才培养等;第八部分共一条,明确《意见》施行的时间和有效期限。

五、《意见》对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理念和方法

(一)拓展装配式建筑的内涵。《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开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新局面

(二)明确装配式建筑推广范围。《意见》结合本市建筑业发展实际情况明确重点推进地区实施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范围和比例,要求积极推进地区的各县(市)参照重点推进区制定辖区范围内装配式建筑的实施范围和标准,确保按要求完成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意见》还鼓励商品住宅项目实行全装修交楼,鼓励使用预制内外墙板、楼梯、叠合楼板、阳台板、梁以及集成式橱柜、卫生间浴室等构配件、部品部件,鼓励其他建筑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三)明确激励政策。为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意见》列出了“支持政策”条文。包括:一是对实施装配式建筑方式且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建设项目,其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可按一定比例(不超过3%比例)不计入地块的容积率核算;二是对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时开辟绿色通道;三是对列入省重点项目计划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生产基地用地,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四是将装配式建筑产业纳入招商引资重点行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对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农村住房整村或连片改造建设项目,可以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五是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10%等。

(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保障措施。《意见》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从项目报建、设计审图、竣工验收等监督环节,对符合装配式建筑实施条件的项目及时跟踪,确保按照装配式建筑要求得到有效落实。《意见》提出要加强人才保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习先进发展理念和技术经验,提升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意见》还提出要通过利用报纸、杂志、网站等媒体多种形式对装配式建筑进行广泛宣传,让公众更全面了解装配式建筑建设理念,逐步提高全社会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促进装配式建筑相关产业和市场健康发展。

装配式建筑发展是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体现。《意见》的颁布实施,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建筑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