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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清远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21-02-20 15:27:5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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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名称

《清远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办法》

二、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2018年修订印发《清远市推进专利工作实施办法》等惠企政策,有效推动了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快速发展。近两年来我市专利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明显提升,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贯标企业数量等知识产权主要指标攀升至粤东西北地区前列,我市企业连续多年获国家或省级专利奖表彰,获认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数量均创历史新高,成功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随着国家和省有关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系列新政策的出台以及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变化,原有政策已不能满足当前知识产权工作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创新创造,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19〕79号)、《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的通知》(粤知〔2018〕1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全面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要求,制定《清远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三、新旧政策主要变化对比

新《办法》总结了过往政策实施的经验成效和不足,保留了原政策部分行之有效的扶持措施,删除了一部分与当前知识产权工作发展不相适应的条款,更加注重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政策导向。同时,进一步扩大政策扶持范围和惠及面。主要体现如下:

(一)扩展了扶持知识产权类型:原政策主要以扶持专利为主;新《办法》将扶持知识产权种类扩展至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

(二)扩大了扶持对象和政策惠及面:原政策以知识产权企业、个人为主要扶持对象;新《办法》将扶持知识产权对象扩至知识产权企业、个人、服务机构、学校、工业园区等。

(三)更加强调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人才培养均有相应的扶持措施。

四、新《办法》的主要内容

新《办法》共七个方面,二十一项措施,包括:

一是鼓励高质量发明创造,包括:鼓励企业开展自主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加强高质量专利培育、加快培育区域品牌、加快推进版权产业发展等内容。

二是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包括: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鼓励知识产权交易运用、支持知识产权金融发展、推动知识产权转化技术标准、加强产业知识产权信息运用、强化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等内容。

三是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保护体系建设等内容

四是发展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包括:积极引进和培育高水平服务机构、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等内容。

五是强化知识产权区域协调发展,包括:提升县域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完善重点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等内容。

六是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养,包括:加快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储备、完善人才培养体系等内容。

七是强化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保障,包括:加强组织保障、完善政策资金保障等内容。

五、新《办法》的适用时间

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国内专利授权资助政策自2020年1月18日起参照执行。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新《办法》正式出台后,市知识产权局还将会同市财政局、市版权局等部门制定具体资助办理办法,对《办法》各条款的执行方式和办理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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