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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
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1-25 12:09:2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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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为解决农房建设管控不严、乡村风貌缺失等问题,全面推进我市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水平,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六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明确了2022年、2023年、2025年的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切实抓好农房管控。一是强化规划管控。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农房建设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二是强化设计引导。各地根据当地建筑风貌管控要点,编制符合当地传统风格的农房标准图集。三是集约节约、保护耕地原则。农房建设应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村内空闲地,尽量避免占用耕地尤其是水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依法使用林地,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四是优化农民建房审批及登记流程。五是持续清理整治农村破旧泥砖房。清除重点区域、纳入改造计划的、长期闲置的农村破旧泥砖房,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经评估无保护利用价值的农村破旧泥砖房进行清理整治或维修加固。六是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等宅基地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住宅的,要将原宅基地退还村集体。七是加强农村建房全程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农村建房、宅基地使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对历史遗留问题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分类指导、逐步化解”的原则分步妥善解决。八是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引导村民有序规范退出宅基地。鼓励宅基地使用权人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条件的村民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部分:着力提升乡村风貌。一是突出重点沿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以美丽乡村风貌带建设引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以各类示范创建村为主要节点,以周边和沿线村庄为辐射带动对象,开展绿化美化,塑造节点景观。二是分类提升村庄风貌。整治提升类村庄要重点清理整治破旧泥砖房、削坡建房、危房和违法建筑;保护修复类村庄要全面保护和活化利用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工场作坊遗址以及古驿道等;地域特色类村庄要重点挖掘其地域特征和传统文化习俗,建设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美丽乡村。三是推进存量农房微改造和新建农房风貌塑造。对于存量农房,结构完整、风貌和谐、质量良好、合法合规的保持现状,严重危及安全、无纪念价值的要清拆整治,年代较新、风格不协调的进行立面完善等局部改造;对年代久远、局部破损、有地方特色和使用价值的泥砖房、青砖房要加固修缮、活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整村推进农房外立面改造,但不得过度装饰和大拆大建。

第四部分:强化支持保障。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推动市有关部门制定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二是统筹资金保障。各地要统筹上级及本级财力、省级涉农资金等相关资金,加强投入保障。各地可在省级涉农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贴息,支持村民或企业贷款,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参与新建、改造农房和乡村风貌提升。三是强化用地保障。对符合要求的村民住房建设用地应保尽保,保障村民“一户一宅”和“住有所居”。四是加强人才和技术支持。深入推进“三师”专业志愿者下乡、“大师小筑”等设计下乡专业技术服务,鼓励建立驻镇(村)设计师制度。

第五部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纳入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建立定期通报、函询约谈、追究问责等制度机制,压实各级责任。二是强化基层动员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发动村民投工投劳。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三单一账”工作机制。四是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做到管护有制度、有经费、有人员。五是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并踊跃参与。

第六部分:实施期限。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制定依据

本《方案》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级既有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制定。一是政策文件:中央的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省级层面的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粤府〔2020〕43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21号)、《广东省关于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行动方案》(粤乡振组〔2019〕4号)、《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等10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我省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委农办〔2019〕103号)等。二是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等多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我市村庄建筑布局杂乱、村居风貌缺失的问题,症结主要在于村庄规划引领力不强,“一户一宅”机制不完善、规章制度约束不力,农房审批监管不严格,随意建、随处建等乱象。《工作方案》围绕破解这些问题,提出了在政府层面应关注的重大问题。

四、释义

农房管控是指农村村民自建房的设计、审批、改造、建设和管理。

乡村风貌提升是指村庄自然风貌、房屋建筑和生产设施、村内巷道、历史遗迹、重要节点等全要素空间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五、政策解读部门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电话:336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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