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关于《清远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3-01-03 23:08:3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字体:

《清远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解读

  1月3日,清远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印发了《清远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工作。2021年12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0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2022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粤办函〔2022〕223号),对我省“十四五”时期残疾预防工作作出部署,并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预防工作,提升残疾预防意识,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及时印发了我市残疾预防行动方案。

  二、编制依据

  1.《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2.《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一2025年)》

  3.《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覆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社会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到2025年,我市可比口径残疾发生率低于全省平均数,残疾预防主要防控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四、主要内容

  (一)主要行动及职责分工。部署了五个领域共25项重点工作任务和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实施方案》针对遗传、发育、外伤、疾病、环境、行为等致残危险因素,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我市实施残疾预防五大行动、推进措施和全市有关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残疾预防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专业性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疾病致残防控行动、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康复服务促进行动等五大行动,共有25个指标,涉及47个部门。相关指标既充分考虑了清远市残疾预防工作定位和现有基础,又与省指标进行了充分对接,进一步强化我市残疾预防工作力度,推动残疾预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考核评估、加强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对我市残疾预防实施工作进行了措施保障。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