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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时间:2023-09-19 11:24:0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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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清远市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并细化政策措施,近日,我市制定了《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包含了六大方面31条细化措施。围绕《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提出的举措,从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减轻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拓展个体工商户发展空间、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供给等六大方面,逐项形成我市贯彻落实的细化政策措施,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全生命周期服务。

  二、贴合我市实际情况和特色做法。《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如在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中,提出简化缓缴办事流程、实行缓缴告知承诺制等具体细化举措;在落实提高知识产权能力的政策中,提出加强商标业务清远受理窗口及远程服务站建设,就地就近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特色服务;在公益性法律服务方面,提出了为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援助的相关细化措施等。

  三、明确落实上级政策的保障服务。如对省制定的税费优惠具体政策,明确了我市在执行和落实方面的配套保障和服务优化,如在实施“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深化数据分析筛选,用好‘清单+机制+指引’方法,实现政策精准识别、精准推送、精准落实,推动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保障《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在我市顺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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