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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之乡村振兴示范带总体规划(2023-2027年)》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01-02 17:33:1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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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一)聚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2023年1月28日,广东高质量发展大会在广州召开,广东省委书记黄坤明在大会上鲜明点题:“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广东的根本出路”。大会特设“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破解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难题”分会场。省委、省政府将举全省之力推进实施“百千万工程”,切实增强县镇村内生发展动力,加快破解城乡二元结构。

  2023年2月27日,中共广东省委印发《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指出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强化乡镇联城带村的节点功能,建设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具体要求,将从县镇村不同层级和城乡一体化角度“高水平谋划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强调以乡村振兴示范带为主抓手,稳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逐步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加强古树名木、特色民居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守住乡村文化根脉。

  2023年6月20日,中共广东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在广州召开,提出“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1310”具体部署,强调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因县施策抓好产业培育,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打造一批产业强县,通过做强县城龙头、做实乡镇节点、建设和美乡村抓好城乡建设,通过推进扩权强县和强县扩权改革、镇街体制改革、农村综合改革、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抓好改革赋能,全面推进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强化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更好强县促镇带村,不断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加快把短板变为潜力板。

  (二)以乡村振兴示范带为抓手,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2022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提出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新要求。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包括加强村庄规划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6月印发《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指引(试行)》,为我省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提供政策指导和标准指引。明确乡村振兴示范带是以中心村为节点、圩镇为枢纽,串点成线、连线成片、集片成带,统筹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的先行示范区。《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提出,以乡村振兴示范带为主抓手,推进农村道路、供水保障、清洁能源、农产品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防汛抗旱等设施建设,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线上线下结合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农村逐步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广东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实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行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到2025年,城市周边、主要交通线、重要旅游区沿线基本建成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乡村振兴示范带。

  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是省委、省政府适应新阶段发展要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乡村建设行动的重大部署,是顺应“三农”工作重要历史性转移、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探索,是新阶段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乡村振兴,规划先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乡村建设的部署,大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科学谋划推进我市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特编制《清远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之乡村振兴示范带总体规划(2023-2027年)》。

  二、实施目标与政策意义

  (一)实施目标

  按照“一年做试点、三年突重点、五年实现广东乡村振兴示范带新典范”的目标要求,构建示范村-示范带串连成珠,红色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绿色文化、田园风光、特色产业、地域文化等多主题特色的清远乡村振兴示范带,绘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清远经验”。

  到2023年底,全市达到“夯实基础”标准的示范带共21条,达到“基本建成”标准的示范带共27条,在连南瑶族自治县“瑶山那抹红”等27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先行探索基础上,系统总结经验做法,整体谋划、系统推进、集成提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

  到2025年底,全市共计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带48条,其中,达到“基本建成”标准的示范带共40条,达到“示范带动”标准的示范带8条。在产业发展上形成示范集聚效应,示范带建管运营体系更加完善,推动“美丽乡村”转变为“美丽经济”取得明显成效,“水墨丹清”乡村振兴示范效应不断放大。

  到2027年底,全市共计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带48条,其中,达到“基本建成”标准的示范带共33条,达到“示范带动”标准的示范带15条。高质量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能够代表清远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的精品乡村振兴示范带,努力在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上创造新时代“清远经验”,助力“百千万工程”。

  (二)政策意义

  编制《清远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之乡村振兴示范带总体规划(2023-2027年)》旨在打造我市乡村振兴特色品牌。树立“全域一盘棋”理念,按照“一县一品牌、一带一主题”的原则,立足资源禀赋、特色文化和产业特点,统筹开展示范带规划建设,有利于明确建设内容、标准,形成系统化推进导向;有利于更好整合资源,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激活乡村发展动力;有利于地域上打破县镇村的行政界限,集聚各级各部门的项目和资金等要素,系统集成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通过编制《清远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之乡村振兴示范带总体规划(2023-2027年)》,强化市级统筹,按照市的总主题和县的分主题,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整合资源、突出优势、有序推进、彰显特色。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4.2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6)。

  2.政策文件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

  《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号);

  《广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纲要(2018-2022年)》;

  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粤农组〔2016〕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意见》(粤府办〔2014〕59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

  《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

  《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指引(试行)》;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

  《关于开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清远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之乡村振兴示范带总体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共分“规划总则、基础研究、总体方案、建设行动、区县指引、分期建设、规划实施保障”等7个章节。主要内容如下:

  1.规划总则

  第一章“规划总则”共分7小点。一是从国家、省、市三个层面说明《总体规划》编制背景。二是结合《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指引(试行)》精神,明确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内容。三是结合各级工作部署,明确《总体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四是按照建设要求,明确《总体规划》的规划原则。五是根据各级文件要求,列出乡村振兴示范带规划依据。六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明确乡村振兴示范带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全市8个县(市、区)下辖的80个乡镇、5个街道,共1077个行政村;规划期限为2023年-2027年。七是结合省考核要求,明确重点任务。

  2.基础研究

  第二章“基础研究”共分7小点。分别从区位交通、生态格局、历史文化、农业产业、旅游产业、美丽乡村工作基础等六方面分析了我市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优势,并结合实际,提出我市目前还存在的标准不一、统筹不足、特色不显、协作不够等五大问题。

  3.总体方案

  第三章“总体方案”共分7小点。一是就广东省内包括佛山市“百里芳华”乡村振兴示范带、茂名市“精彩100里”乡村振兴示范带、东莞市“莞邑拾光”乡村振兴示范带、花都“花漾年华”乡村振兴示范带、开化百里金溪画廊等五个优秀案例进行分析。二是就相关规划衔接情况进行了说明。三是从“党建引领、三产融合、文化赋能、风貌提升、生态优先”等五方面明确了规划策略。四是结合我市情况,提出清远市乡村振兴示范带总体规划主题为“水墨丹清”:“水墨”描绘的是清远市山水底色的自然画卷,“丹”寓意着清远市的红色文化、特色民族文化等浓厚的文化底蕴,以及未来乡村地区红红火火的日子;“清”代表着清远市及当地人民清风正气的高尚品格。五是提出依据清远山水生态格局及经济发展格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构建“一环两带多节点”的总体空间结构。六是提出市乡村振兴示范带空间布局,树立“全域一盘棋”,按照“一带一主题、一村一特色”的原则,分期建设的模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带,全市共规划打造48条镇村同建同治同美的乡村振兴示范带。七是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指引(试行)》内容要求,围绕党建引领、产业兴旺、环境改善、风貌提升、乡风文明、设施完善、治理有效、运营规范八大专项提出规划指引。

  4.建设行动

  第四章“建设行动”共分5小点。按照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要求,围绕“善治清远、富裕清远、活力清远、美丽清远、绿色清远”等五方面明确提出建设内容。

  5.区县指引

  第五章“区县指引”分8小节(每个县(市、区)一节),分别从发展要求、现状、主题品牌、示范带线路、建设指引等五方面进行分析,提出各县(市、区)建设规划。

  清城区主题为“凤城寻雅”,规划涉及4个镇街20个行政村共4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坚持以城区优势、北江等资源为核心,打造一条蓝绿交织·城乡融合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展示现代化都市面貌和地方乡村本土风貌。

  清新区主题为“绿野清新”,规划涉及8个镇81个行政村共8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坚持以5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个省级休闲农业与旅游示范点、1个凤塱古村等资源为核心,串珠成链、连线成片,打造“产业、文化、村居”高度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示范带。

  英德市主题为“峰林茶韵”,规划涉及11个镇54个行政村共6条乡村振兴示范带。以北江经济带和连樟乡村振兴样板区为核心,串珠成链、连线成片打造集红茶文化体验、美丽乡村度假、生态绿色旅游于一体的乡村振兴示范带。

  连州市主题为“古邑连蹊”,规划涉及12个乡镇61个行政村共9条乡村振兴示范带。依托秦汉古道和丰阳—东陂古道两大古驿道串联镇域等古村资源,以及串联起连州地下河、福山等山水资源,打造康养宜居、文化历史底蕴浓厚的乡村振兴示范带。

  佛冈县主题为“醉美源泉”,规划涉及6个镇30个行政村共6条乡村振兴示范带。依托丰富的温泉资源、历史古村和特色农业资源,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果盘子”“菜篮子”为目标,延伸现代农业产业链;坚持发展生态旅游,深入挖掘佛冈历史文化底蕴,与广州共建大湾区北部生态文化旅游合作区,连线连片发展温泉养生、乡村旅游、特色民宿、生态休闲等旅游康养新业态。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主题为“云上画廊”,规划涉及5个镇21个行政村共2条乡村振兴示范带。致力于打造全国民族地区的“民族团结进步排头兵、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依托乡村振兴示范带,升级建设全域美丽乡村,利用一批绿美红色乡村、绿美古树和国家级、省级民族特色村寨,发展全域乡村旅游,联农带农,奋力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的特色边城、幸福连山”。

  连南瑶族自治县主题为“瑶山那抹红”,规划涉及6个镇35个行政村共6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将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转化等多元路径,打造集农耕文化体验、休闲康养度假、生态绿色旅游于一体的乡村振兴示范带,一体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推动落实“民族地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带”动民族地区共同富裕。

  阳山县主题为“多彩阳山”,规划涉及10个镇乡54条行政村共7条乡村振兴示范带。依托古邑文化、韩愈文化、秦汉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等多元文化,坚持以文化为导向差异化发展,坚持以丝苗米等现代农业产业为主导产业,通过三产融合,把文化节点、产业节点和景观节点,串珠成链,联农带农,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6.分期建设

  第六章“分期建设”根据我市实际,提出了全市规划打造的48条乡村振兴示范带的分期建设规划及分期实施方式。规划五年内,清远市整体打造48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分“夯实基础、基本建成、示范带动”三个级别创建。其中,至2023年底,全市达到“基本建成”标准的示范带共27条;至2025年底,全市共计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带48条,其中,达到“基本建成”标准的示范带共40条,达到“示范带动”标准的示范带8条;至2027年底,全市共计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带48条,其中,达到“基本建成”标准的示范带共33条,达到“示范带动”标准的示范带15条。

  7.规划实施保障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分5小点,分别从“组织保障、资金整合、用地支撑、招商引资、运营管理”等五方面提出《清远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之乡村振兴示范带总体规划(2023-2027年)》实施的保障措施。

  四、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项目评估工作小组,对《清远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之乡村振兴示范带总体规划(2023-2027年)》进行风险评估,经过综合分析,《清远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之乡村振兴示范带总体规划(2023-2027年)》的编制在合法性、程序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要求,环境风险基本不存在。风险评估结论为基本无,或低风险,完全可控。

  五、释义

  乡村振兴示范带:是以中心村为节点、圩镇为枢纽,串点成线、连线成片、集片成带,统筹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的先行示范区。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要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以改善环境为基础、以提升风貌为标志、以发展产业为核心、以特色文化为内涵、以乡村运营为关键、以农民增收为目的,在整合优势资源、发挥集聚效应、推动县域经济、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六、政策解读部门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电话:0763-336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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