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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4-03-22 17:27:1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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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清远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现将文件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对新征程上加快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系列新部署,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清远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个方面,二十一项措施,包括:

  一是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包括:促进高价值专利创造储备、支持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鼓励参加知识产权奖项评选、加快培育区域品牌、加快推进版权产业发展等内容。

  二是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营,包括: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鼓励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支持知识产权金融发展、推动知识产权转化技术标准、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强化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等内容。

  三是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保护等内容。

  四是发展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包括:积极引进和培育高水平服务机构、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等内容。

  五是强化知识产权区域协调发展,包括:提升县域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完善重点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等内容。

  六是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养,包括:加快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储备、完善人才培养体系等内容。

  七是强化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保障,包括:加强组织保障、完善政策资金保障等内容。

三、新政策主要亮点

  《办法》总结了过往政策实施的经验成效和不足,保留了原政策部分行之有效的扶持措施,删除了一部分与当前知识产权工作发展不相适应的条款,与原政策相比更加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要求。主要体现如下:

  1.进一步强化高质量发展导向:取消一般专利授权资助,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获权扶持、鼓励知识产权参评参赛、培育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等。

  2.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大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扩大专利转让资助范围、增加专利开放许可扶持等。

  3.进一步强化与地方特色产业融合:支持围绕“五大百亿”等地方特色产业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培育区域品牌、支持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支持开展地理标志维权和保护、支持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等。

四、其它事项说明

  1.政策的实施时限:《办法》自2024年4月22日正式实施,有效期3年,2024年1月1日始至本政策施行之日期间符合本政策资助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2.资助办理方式:由市知识产权局会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资助办理细则,明确各条款的执行方式、办理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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