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清远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布点规划》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5-03-11 18:11:2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字体:

  一、起草背景

  为建立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以及《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出台《清远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布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3号)、《关于修改〈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原粤安监〔2015〕23号)以及其他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相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

  三、主要内容说明

  《规划》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确定的“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原则,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将全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规划布点数量控制在7家[除清城区外,各县(市、区)各1家],并要求各县(市、区)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点规划,此外,该《规划》还明确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应具备的前置条件及有关要求,同时明确了《规划》实施日期及有效期。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