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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01-22 16:25:4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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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清府〔2020〕2号

2019年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清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决策部署,全市各级行政部门自觉践行新发展理论,严格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不断完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的制度配套,推进政府职能和职责法定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及时回应和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度,可容缺受理事项梳理占行政许可事项66.5%,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投资项目办理期限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类建设工程审批全流程压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二是全面实施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取消、下放市级行政许可事项33项。三是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完善广东政务服务网清远分厅服务功能,加快推行“广清通办”业务,开通“粤省事·清远”移动民生服务平台,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9万户,增长7.2%。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清远市人民政府废止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决定》,开展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精准“法律扶贫”工作。五是全力推进村(社区)综治中心接入视频监控图像资源。全市319个行政村综治中心接入乡村主要道路卡口、学校、幼儿园、广场、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人民群众公共活动场地的视频监控资源,接入视频监控摄像头共11483个,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出台省内首部环境教育领域政府规章《清远市环境教育规定》,完成地方性法规《清远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在政府阶段的合法性审查程序,《清远市排水管理办法》拟列为2020年的重点立法建议项目,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夯实法治基础。二是从严把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立项数量和制发质量。严格落实201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压减规范性文件数量,规范性合法性审查从“后置审核”向“前置服务”转变,加强向省政府及本级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规范性文件总体质量明显提升。三是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落实公平竞争内部审查程序,试点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依法制止和纠正各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决策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上会讨论,普遍制定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市政府或者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由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和存档。三是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率先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报酬支付制度,激励法律顾问在参与政府重大投资基金项目、重大国企改革、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三项制度”配套清单、规则,完善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广、使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不断加强;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对容易引起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录音记录,执法过程信息全程记载,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明确法制审核工作机构,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推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面覆盖。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专项督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三是全面推进重点执法领域严格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执法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和执法频次,治安领域全面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更新及治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进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持续深化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四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推进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五是加强信用监管。信用清远对外公开信息资源16552889条数据,并提供个人信用查询搜索、企业信息查询搜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信用相关政策法规等服务。六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行政执法备案案件2157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8件。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

一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配套政策解读。市政府办公室全年印发56份规范性文件,均配套相应的政策解读文件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有效宣传解释政策,扩大政策影响。二是门户网站管理工作上台阶。国办与省政府办公厅连续3个季度网站抽查,我市抽查合格率达100%。三是市政府门户网站影响力稳步提升。市政府门户网站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发布文章共9541篇,网站访问人次1957637,新独立访客948429,影响力稳步提升。四是政务新媒体发展健康有序。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作用,运用图解、数说、问答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效果,依托“粤省事”、“互联网+督查”等平台强化政务便民服务,提高企业、公众对政务信息和政策的“获得感”,助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领导下,分别召开立法、执法、守法普法、司法协调小组会议,对年度重要工作作出部署;市、县两级政府每年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同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落实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建议,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三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开展“天价烟”、部分高档酒特殊定制、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开展审计,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自身制度建设,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国有资金、资产以及资源,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和投诉管理。建成全市统一热线话务平台,统一受理全市各级政府职能范围内的咨询、投诉、举报、意见和建议等非紧急类诉求;建立健全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人工接听服务时间为7×24小时,实现了全天候24小时为市民提供人工接听服务。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不断完善综治中心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工作,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问题。全市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共新增网格事件100776宗,办结99705宗(含累积事件),办结率为98.94%。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受理便民化,把市县两级基层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设到基层司法所一级,打通群众行政复议维权“最后一公里”;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55宗,比上年度全年办案数提高14%,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与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优势。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建立清远特色专职人民调解员建设机制,成立连山“玖哥调解工作室”、佛冈“老张调解工作室”等一批以个人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其中连山“玖哥调解工作室”负责人离退休干部陆耀玖获评全国先进个人,个人调解品牌工作室创建工作初见成效;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向自然村或村(居)民小组延伸,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931件,调解成功7811件,成功率98.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四是落实“五级同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342个村(社区)新获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称号。五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抓源头治理和机制完善,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开展重点信访事项化解办理情况专项督查,着力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有力保障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八)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举办2019年度法治清远(依法行政)业务培训班,各地各部门开展政府常务会议法治专题讲座和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业务能力。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宪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六进+”活动,全市共举办宪法教育大课堂近400场次,参加人数达25.4万人次,派发法治宣传资料60多万份,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宪法教育全覆盖;开设清远电台FM88.7“以案释法”栏目,与清远电视台联办“生活与法”栏目,与《清远日报》共建法治栏目,组织“887律师智囊团”参与节目、答疑释惑,组织多期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推动清远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落成。三是充分发挥法治督察考评的指挥棒作用。将法治清远(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激励和引导各地各部门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稳步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开展市对县(市、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全市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评顺利完成,各考评对象单位均为良好以上等次,依法行政情况社会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客观反映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2019年,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比较明显的薄弱环节、工作短板和不足问题,导致在2018年度法治广东考评中处于落后位置。主要表现在各级各部门的一些领导和工作人员法治观念不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力度不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存在薄弱环节,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和健全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行政决策机制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够等现象仍有出现,影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和提高。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初步设想

2020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要“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体目标的收官之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清远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委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总体目标,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进落实《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贯彻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着力解决好依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从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扩大“述法”覆盖面,增强“述法”实效性,加强结果运用,全面加大“述法”力度。

(二)加快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思想、政策及理论的学习制度。建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或者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定期组织法治政府建设学习的机制,带好班子“火车头”,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治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化理解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所包含的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强化法治政府观念,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等各项要求落地落实。

(三)提升重点领域立法质量。推进政府规章项目库编制和立法专家库建设。加强立法调研,让立法需求回归本源,更好地服务和立足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更加贴近和准确地反映出社会群众的真实立法诉求,以问题和结果导向来确定立法方向和促进规章储备项目的建立,加快组建市政府立法专家库。

(四)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学习贯彻,加强培训指导和业务联系。组织规范性文件审核专项业务培训,提升各县(市、区)和政府各部门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建立网络群组、走访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联系。

(五)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学习和宣传,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定义的理解,提高公众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知晓率、参与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统筹安排,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六)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举办全市依法行政业务培训班、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法治讲座,增强各级各部门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开展行政执法证办理和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工作,把好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二是深化行政执法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监管和办事流程,整合执法监管平台,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力度,压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提高执法工作效率。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制度。进一步规范“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录入工作,防止和杜绝案件信息录入的选择性和随意性,确保“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信息准确、内容详实、有利排查;加强各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机制。四是促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作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落实好各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等信息化工作的专人管理,加强对平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是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促进行政执法制度机制体系全面完善。

(七)加快提高行政诉讼应诉率。不断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宣传力度,扩大该制度在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和群众中的知悉理解范围,促使行政诉讼观念转变,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配合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积极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八)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行政执法部门间的配合机制,深化信息共享、专业支持、行业管控、联合督办制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民营企业司法保障的执法合力,全面推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成果的整改落实。推动开展“信易+”应用场景开发,重点开发“信易贷”、“信易游”、“信易批”、“信易担”等惠民便企应用场景。摸底调查市县两级各部门业务系统建设及使用情况,推动各部门业务系统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

(九)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落实把年度法治考评和依法行政考评纳入政绩、绩效考评指标工作,落实在干部使用中优先考虑法治素养好、有法治思维的干部选拔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供高效便民的公共服务。健全行政监督体系,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加大力度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对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决策和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以及因推进依法行政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违法行政案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倒逼责任落实,切实把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我市按期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特此报告。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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