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统领,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3个单位及5名个人在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以及“八五”普法中期表现成绩优异,分别荣获全国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荣誉。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一是强化学习宣传。我市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市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以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8次。各地各部门通过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宣讲会、培训、座谈交流、国家宪法日宣传、市法治文化节等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宣讲,持续推进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清远走深走实。2024年,市县镇三级党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200多期,培训2万余人次,全市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10个。二是认真落实“关键少数”主体责任。市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就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批示,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审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审议有关规范性文件等法治事项48项,科学谋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抓好《清远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落实,进一步推动实现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研究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清远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印发《清远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高位统筹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着力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构建高效法治政府体系。一是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提升立法质量与效率。持续聚焦做大做强清远五大百亿农业产业、北江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带建设、基层治理、绿美清远生态建设等重要领域强化立法保障,拟订的地方性法规《清远市促进英德红茶产业发展条例》《清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规章《清远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合法性审查阶段。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推动区域协同立法,与广州、佛山、东莞等城市签订《珠江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协同立法协议》。二是优化政府职能配置,促进政府履职协同高效。推进涉及50个市级部门、403个县级部门,共1896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二次统筹工作,开展省级、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下放实施成效评估,推进“一网通办2.0”建设试点工作,打造我市政务服务业务中台。升级优化工程建设审批系统,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镇街点菜、县区上菜”等方式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将16项消防领域执法行政检查权以及行政处罚事项委托乡镇行使。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141份,共审核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38件,审查县(市、区)政府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建立广东省首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协助审核首席专家库,公开选聘10名法学教授、律师担任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协助审核首席专家。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体系,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一是出台保障政府依法决策举措。出台首部《清远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工作要点指引(2024年版)》,进一步提升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质效,保障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发流程图(2024年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材料的参考模板(2024年版),加强对决策承办单位的指导,切实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效能。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等决策程序并如实记录和归档。三是扩大政府依法决策适用成果。组织编写《法律顾问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实用法律手册》,助力企业依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依法预防化解法律风险和矛盾纠纷。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加强调研评估,创新机制,指导镇街分类承接县级行政执法事项。推动县直部门派驻机构执法职责和工作力量纳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行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铺开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市共83个镇街完成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97%。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市85个镇街上线应用“清远粤执法”平台,以信息化推进执法办案的规范化、程序化,2024年镇街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0803宗,其中应用“清远粤执法”办理高达19841宗,平台应用率达95.4%。二是加强重大领域监督执法,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创造性地全面推行特种设备安全穿透式监管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监管系统超期未检报检动态清零。纵深推进“铁拳出稽 守护南粤”执法品牌建设,查办市场监管领域案件3312宗、“两品一械”案件461宗,罚没1687.11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41宗,查处、移送案件货值2.1亿余元。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全市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197家,发现安全隐患7382处,作出行政处罚191次,罚款金额1688.3071万元。全市涉生态环境立案157宗,发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77份,共计罚款853.4万元,办理查封扣押案件4宗,办理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0宗,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8宗,有力打击了辖区范围内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持续优化改进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与智慧执法。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探索执法“观察期”制度,印发《清远市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加强包容审慎监管。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积极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42次。推行非现场监管工作,执法部门依托非现场执法系统,累计发起云巡查、云备案任务663宗,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服务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市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160369件,行政执法年度公示完成率达100%。
(五)多元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印发《“发挥调解职能作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市共设立人民调解组织1467个(行业性专业性组织133个)、个人调解室14个,2024年共调解案件15802件,成功调解15637件,调解成功率达99%。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2024年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84宗,办结152宗,行政复议直接纠错(含撤销、确认违法)19宗,已结案件直接纠错率12.5%。修改完善《清远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揭牌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2024年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235件,经复议的诉讼案件206件,占比87.66%。市政府负责同志出庭14件,出庭应诉率100%。三是加强信访维稳。加强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制定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流程图”“导引图”,提高信访事项的处理效率和质量,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2024年,市领导同志共18人次接访信访群众54批138人次,全市信访系统依法推动化解群众信访问题7917件,按期答复率100%,信访事项群众满意率82.66%,申诉求决类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96.05%。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高质量完成人大代表建议118件和政协委员提案321件。完善1234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审计监督,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完成对112个单位的审计(调查),移送处理事项48件,提出审计建议418条,被采纳建议410条。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印发《清远市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市开展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处理涉企乱执法投诉348次,开展执法案卷评查2599宗,开展实地督促检查691次。三是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2024年,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依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95宗,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及时率均达到100%,依法保障群众和市场主体知情权。加强民生事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约2.69万条,办理网民留言和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长留言共计258条,答复办结网民留言2128条,发布政府公报12期、政策解读83篇,开展意见征集118次。
(七)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一是高位统筹部署全市普法工作。印发《2024年清远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清远市青少年普法工作指引》,进一步强化“关键少数”、重点群体的学法用法。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训。举办市政府常务会议法治专题讲座2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1期。落实本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举办2024年清远市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三是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在普法宣传重要时间节点,采用“主题活动+线上活动+线下活动”方式,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3981场次。在清远电台FM88.7《以案释法》栏目组织开展线上宣传200多期,其中未成年人专题42期。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与信息化水平得到极大提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短板与弱项,具体表现在:一是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较为薄弱。法治工作队伍力量配备地区之间差距明显,行政复议、法制审核等专业人才缺乏,制约了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效率。涉外法治人才储备不足,缺少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二是行政执法水平仍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尤其是部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业务能力和法律业务知识有待提高,对新出台的政策及法律法规理解不够深入、运用不够熟练,出现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执法行为缺乏温度的情况。三是法治宣传的途径需进一步拓宽。当前我市法治宣传与网络平台、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媒体新技术结合不够,宣传缺乏互动性和吸引力,针对青少年、老年人等的宣传方式不够精准,未能充分考虑他们的接受能力和实际需求,宣传覆盖范围和宣传效果欠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我市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清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一是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二是不断深化扩权强县改革。根据下放事权运行情况评估结果,总结经验、查摆问题、进一步打开思路,推动放权赋能改革走深走实。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四是持续提升基层依法行政水平。积极稳妥推进基层行政执法承接工作,明确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适用范围和实施依据,确保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五是加强法治人才培养。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学习交流、培训研讨、案例剖析等方式提升法治人才实务能力,深入组织律师参与涉外法律服务,培养更多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