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财政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一、2016年财政工作总结
2016年,是我市“十三五”规划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2016年以来,市财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证财政持续稳定增长和收支总体平衡,发挥财政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撑作用,保障民生持续改革,“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作贡献。结合实际,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中心区域扩容提质,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高度重视“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工作,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政治任务和党建工作的重点内容。2016年以来,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在2016年全国295个地级以上市政府财政透明度排名榜上,我市位居全国第八位;我局牵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获得刘云山同志以及徐少华常务副省长的充分肯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发文,选定我市为全国涉农资金的整合试点市,是全国范围内第一个试点地级市。
(一)力促财政收支健康发展,着力抓好增收节支。
2016年,来源于清远财政总收入为2,367,163万元,同比下降14.06%。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6,32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数的100.39%,剔除营改增全面扩围体制调整和五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等因素影响后同比下降7.76%(后面的收入分析均采用此可比口径),收入增幅在全省各市中排第19位、在粤东西北12市中排在第11位。其中:税收完成607,609万元,在全省排第14位,税收增幅同比下降6.33%,在全省排第20位、在粤东西北12市中排第12位;非税收入完成348,716万元,同比下降10.14%,非税比重36.46%,在全省各市中排第8位、在粤东西北12市中排第7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033,487万元,同比增长5.16%,增幅在全省排第7位。财政支出以保运作、保民生、促发展为主,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2016年度全市因公出国(境)费财政拨款数为615.67万元,较2015年同期的338.62万元上升81.82%;全市公务用车购置费财政拨款数为355.75万元,较2015年同期的954.19万元下降62.72%;全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数为11,403.96万元,较2015年同期的14,625.60万元下降22.03%;全市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数为7,262.34万元,较2015年同期的9,007.87万元下降19.38%。全市工资、民生和公共服务等刚性支出得到确实保证。
(二)着力发挥财政“聚财”作用,维持财政稳健态势。
1.发挥财政“聚财”职能。2016年以来,在财政收入增速下滑的情况,全市共争取新增债券转贷额度35.04亿元,已落实资金35.04亿元,有效保障长隆项目、职业教育基地、广轻城轨、燕湖新区路网建设等项目资金需要。支持“创文”、“精准扶贫”、“科技创新驱动”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落实资金保障。
2.发挥财政“稳增长”职能。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大行动政策。市财政局牵头推进降成本计划,预期到2016年底,为全市企业减负约40.28亿元,1-12月份实际完成41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1.79%。到2018年底,企业负担持续减轻,企业活力不断激发,企业竞争力明显提升,形成企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良性循环的格局。二是支持市属国有独资公司开展融资工作。充分利用宽松的金融环境,支持并配合市属独资公司开展融资业务,如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企业债、中期票据、项目收益债等,增强市属独资公司实力,为我市扩容提质发挥作用。目前,已经落地的资金额度108亿元,实际到位69亿元。三是加快推动PPP工作,制定了市本级PPP实施方案,完成了省级PPP示范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和物有所值评估,并加快推进2016年市本级储备项目前期工作。
3.维持财政稳健态势。一是防控支付风险。由于2016年财政收入形势严峻,在强化财政“稳增长”的功能,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同时,市本级不断加强对各类收入(含上级转移支付)的预测,防控财政支付风险。二是防控债务风险。2016年以来,全市共申请置换债券资金103.4345亿元,已经落地103.2155亿元,优化全市存量债务结构,减轻财政负担,预计全年减轻利息或回报支出达到2亿元,置换到期还本资金40亿元,减轻财政即期压力。
(三)持续推进民生财政建设,服务政府重点改革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我局牵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获得刘云山同志以及徐少华常务副省长的充分肯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公共服务事业,建立多元化的供给体系。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拓宽服务覆盖面、提高公共服务的运作效率和专业化水平。到2016年我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80%以上,北部地区达到南部地区平均水平的80%以上。2016年全市各级财政安排用于省十件民生实事的资金为351,018万元,1-12月份,已拨付资金368,4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4.97%,快于时间进度4.97个百分点。2016年1-12月,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出为127.37亿元,同比增长10.8%。
二是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初显成效。2016年3月25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发文,选定我市为全国涉农资金的整合试点市,是全国范围内第一个试点地级市。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将对全市110项涉农资金项目合计41.53亿元进行全面整合,探索建立“一池一库六类别”资金项目管理模式,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项目实现整合优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统筹用于“三农”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涉农民生支出,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创新农业发展规划与支农政策衔接机制,创新政府支农政策体系。与市农发行研究制定《清远市涉农资金整合优化配套融资方案》(稿),对全市涉农资金整合及如何发挥资金杠杆作用,配套农发行资金投入农业和农村领域。
(四)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工业企业绿色发展。
2016年市财政安排4,208万元,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通过事后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机器换人、设备更新、提高生产的工艺、技术与装备项目,支持中小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附加值。鼓励工业企业绿色发展,实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2016年以来,已安排(包括正在公示待拨付)3,882.4万元,支持项目151个。促进我市工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事后奖补政策”,目前,我市的事后奖补地方配套政策已报市政府审定,待市政府印发执行。配合市政府做好上市公司奖励和扶持工作,设立上市公司奖励和扶持专项资金300万元。设立电子商务资金1,200万元,用于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发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重点领域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子商务行业规制建设。
(五)着力推进“阳光财政”建设,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和规范管理。
一是编制2016年预算草案报告并报市人大审议通过。2016年预算草案,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增大宣传力度和信息公开力度,首次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发布预算草案信息,并及时公开预算信息,打造“阳光”财政。将《预算法》纳入2016年度党校培训课程。目前,市委党校已将培训编入了2016年课程计划安排,通过培训,加强了新《预算法》的宣传工作,各单位依法理财意识增强,依法理财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是修订《清远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根据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市本级对原资金审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为市本级财政依法理财,提供依据。
三是继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存量债务的还本付息,以及置换债券资金支出和统计的日常工作,加快置换债资金的支出进度,实施BT项目提前回购,减轻成本。
四是加大财审核算和采购监督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共审核概、预、结算812项,送审金额102.85亿元,审定金额97.27亿元,核减金额5.58亿元,核减率为5.43%。2016年,全市采购预算总金额95.45亿元,实际采购总金额92.97亿元,节约资金2.48亿元,节约率2.59%。
五是办理财政网站、网上信访、12345政府热线等工作。2016年,在局网站发布财政动态278条,图片新闻112条,并公布了政府预决算等财政信息。办理网上信访件57件,12345政府热线85件。
六是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调整差旅住宿费标准和差旅费管理问题补充通知等政策文件,并代拟了《清远市创文突出问题综合整治以奖代补办法》;此外,根据我市车改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公务用车统一标识、拍卖车辆解编等车改配套工作,确保全市车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坚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激发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活力。从党廉着力,筑牢廉洁从政思想。局班子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与科室负责人之间主动落实党风廉政谈话,不怕脸红出汗,沟通更加深入到位。今年重点推进有财政特色的内控建设,坚持将廉政风险防控与优化业务流程、防范资金风险、改进完善财政内部管理、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相结合,构建“1(一个基本制度)+8(八个专项内控办法)+X(其他专项内控制度)+Y(各业务科室操作规程)”模式的内控体系。同时,重点在宣教方面下工夫,通过以案示警教育、现场听庭审、印发财政警示录、创新“廉洁文化走廊”等系列活动,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廉政意识,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二、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局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七个方面做好下一步工作:
(一)确保财政持续稳定增长和收支总体平衡。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经汇总各县区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3.69%,预计完成98.9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4.61%,完成 31.38亿元。处理好依法征收与减轻企业负担的关系,支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继续配合落实好“营改增”改革的各项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降成本”的有关规定,清理各类收费,确保非税收入真实合规。三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四本预算”和债务预算的统筹力度。编制实施中期财政规划(2017-2019),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继续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一般性支出。四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支出要抓早抓细,争取主动,从现在开始就要部署抓好2017年预算执行各项工作。落实抓支出的“三挂钩一通报”机制。
(二)确保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得到财力保障。
一是大力筹措资金,为我市的战略定位(南融北拓桥头堡、水秀山青后花园)、发展战略(广清一体化)和两个行动计划(南部地区加快融入珠三角、北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充足的财力支持。二是科学统筹分配资金,切实为“三大抓手”、“三大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协调发展、农业综合改革、壮大实体经济、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加大力度争取上级部门支持。
(三)确保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一是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推动率先实现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优化财政资金的筹集和分配机制,坚持民生投入只增加不减少、新增财力向基本公共服务事业倾斜的原则。二是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着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设卫生强市,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实现。三是为市委提出举全市之力打赢精准扶贫三年攻坚的开局之战提供财力保障。四是继续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四)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作用。
一是积极探索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利用市场机制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创新投融资方式,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新型投融资模式,放大财政支出乘数效应。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依法规范举借债务。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加强财政运行风险防控,防范因财力缺口引发的财政运行风险。
(五)发挥财政对供给侧改革的支撑作用。
一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把资金资源更高效地投向实体经济。如推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给予企业合规性补贴资金等。通过税费减免、减少人工融资物流成本等措施,降低当前较高的企业成本。二是落实各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财政政策措施,支持提升改造传统产业,以增量稀释存量。加大支持外贸出口工作力度,帮助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三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补齐创新领域短板,加大财政科技投入,逐步提高全市科技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四是创新支出方式,将财政资金从原来主要直接支持企业微观主体,逐步转向支持服务经济发展的公共平台建设。
(六)打造更高层次的“阳光财政”。
一是加强绩效评价工作。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评价结果向市政府专题报告。二是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制衡机制,继续推进专项资金实时在线联网监督。三是加强内控工作。加快建立由基本制度、专项办法和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组成的三级内控制度体系。四是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完整。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
(七)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党组牢固树立主体意识,发挥核心引领作用。二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加大预防腐败和廉政建设力度,对以权谋私实施零容忍,确保全市财政系统的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三是加强业务和专题培训,保持干部队伍知识更新,满足改革发展和不断变化新形势的需要。
清远市财政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