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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8 09:16:2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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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各司其职,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主要通过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单位正门滚栏宣传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
    2020年,我局通过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网站(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fzhggj/)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情况1151条。主动公开的政府工作信息包括:通知公告131条、工作动态97条、商品住房备案信息430条,其它49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2

79

2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0

96.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形式、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适时建设本局信息公开网站并定期维护。二是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并及时提供,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不断改进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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