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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清远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16 15:29:1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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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工作情况

2021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大力支持、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推动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方案的任务安排,担当作为,砥砺奋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完成市委“十大行动方案”牵头工作任务

牵头7项工作任务,已完成6项,其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覆盖二是实现工程审批第一阶段“一网通办”三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实行并联办理,办理时限均控制在18个工作日在市区范围内率先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四是实施联合验收制度,发布《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2.0版),实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即可办理联合验收,联合验收时间压缩至12个工作日五是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清远市的任务是新开工改造565个小区,改造体量较大,约占全省改造任务40%。截至1231日,完成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565个,位居全省前列。六是加强商品租赁住房管理。印发《清远市非住宅改造为租赁住房政策宣传工作方案》制作宣传栏、印宣传手册,对非住宅改造为租赁住房情况以及长租企业情况进行摸查。七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建筑施工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全面推进“一线三排”工作机制,严密防范建筑施工重点环节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基坑高边坡未出现较大安全隐患,完成建筑起重机械专项监督抽检工作。落实局领导同志带队检查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维持建筑施工监管高压态势,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在新建项目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工作进展顺利加强限额以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可控。

(二)加大监管力度,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1.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开展房地产领域专项治理,制定“问题楼盘”“一楼一策”防范化解方案。加强商品房现场销售行为监管,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协助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调研和修改工作。全市实现商品房合同电子化。加快推进“交房即发证”工作20217-12月清远市签订交房即发证合同256清远市“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在佛冈县试点上线。  

2.超额完成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全市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714户,目标任务完成率150.35%全市正在实施保障的新就业无房职工有310人,其中实物配租39人、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71人。

    (三)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1.扶持建筑业发展初显成效。制定《清远市扶持建筑业发展实施细则》《关于建立清远市小额房建市政工程建筑业企业名录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促进全市建筑业发展。自2020年《清远市扶持建筑业发展办法》出台后,新增一级施工资质企业15家。截至20211231日,市有一级施工资质企业16家。

    2.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印发《清远市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实名制系统的作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工资支付监控信息化管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招投标改革措施,优化提升全市房建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行为。认真抓好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备案工作,有效解决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时消防审批难的问题。

    3.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开展疫情防控和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毫不懈怠抓好建设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绿色发展

1.促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2021年,全市在建民用建筑面积940.21万㎡,其中绿色建筑面积665.67万㎡,占比70.80%;按照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的项目11宗,建筑面积11.57万㎡;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2.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完善海绵城市建设机制,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021年,全市施工图审查项目中按照海绵城市标准要求建设的建筑工程139宗,建筑面积202.07万㎡。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装配式建筑有10宗,建筑面积34.95万㎡。

3.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加大建筑施工扬尘执法力度。2021年,开展14822扬尘防治检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35宗、暂缓施工整改通知书219宗,实施动态扣分310宗、不良行为扣分225宗,对12家责任主体进行诚信降级处理。清远市区有21家混凝土生产企业取得绿色生产评价证书。加大混凝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力度,落实混凝土运输车辆“一车一码”准入退出制度和诚信记分管理。加强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按时完成了23个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

    1.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国家任务576户。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2021年,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荣获“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截至2021630日,清远市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全面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3.超额完成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任务。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开工3091户,开工率129.87%,竣工2818户,竣工率118.40%,开工数、竣工数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开工率、竣工率位列全省第一

4.指导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截至202112月,清远市累计公布历史建筑184处,其中8个县(市、区)完成历史建筑挂牌工作,6个县(市、区)完成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连州市中山南路和英德市浛洸镇和平路两条历史文化街区于20213月被省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正在编制保护规划。清远市有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3个历史文化名村,正在编制保护规划。清远市31个中国传统村落已编制保护发展规划。  

(六)增强人民防空力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完成市区防空警报系统升级改造和扩容工作,高质量完成市区防空警报试鸣工作加强已竣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巡查工作。加强我市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水平和人防综合救援队伍建设及提高人防指挥通信综合能力。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人防宣传教育活动。

(七)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1.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党组中心组全年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1次,跟进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54项,每一项都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住建领域的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跟进落实情况,确保住建领域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2.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深学真悟,感悟思想伟力。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推动工作、解决企业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10个项目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并已完成所有项目;其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被列为上报省委宣传部的7个党史学习教育创新案例之一。

3.抓实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机关党组织生机和活力。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推进机关党建规范化。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重点工作推进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加强机关党的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教育,落实监督责任。推进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行业监管,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积极配合市委巡察,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加强统一战线工作,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

5.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务公开、行政执法监督等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好信访、“七五”普法、“扫黄打非”、禁毒、“治乱补短、全民反诈”宣传防范、平安清远建设等工作。加大重大节点安保维稳工作力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坚持随时随地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发展和安全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方案”,统筹疫情防控和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全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提升监测和调控能力。毫不动摇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印发实施《清远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完成《清远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健全市场运行监测评估机制,加强预期引导,稳定市场预期,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增强调控政策协调性精准性,加强政策协同,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2.强化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持续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加快推进“数字住建”建设加快“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建设推广,年内在全市实现“粤安居”一体化平台上线。完善并上线“掌上签约”微信小程序,实现电脑端、手机端平行签约。完成预售监管资金、物业维修资金的自动核验,实现商品房合同签即备案提升房屋交易服务效能

3.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以“保”为首要目标,坚决有力处置个别头部房地产企业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加强房地产舆情监测,持续开展房地产风险企业排查和问题楼盘专项治理,健全开发企业诚信管理,及时根据市场实际调整预售资金监管规则

4.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350

(二)进一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1.培育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落实扶持建筑业发展奖励政策,完善扶持清远市建筑业发展配套政策。支持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建筑幕墙、地基基础、钢结构等领域专业承包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2.推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动BIM技术应用。强化设计引领作用,优化设计招标投标机制,提升建筑综合品质。

3.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企业诚信管理方式,奖优罚劣不断净化市场。加强招投标及合同履约监管,严厉打击恶意竞标和强揽工程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印发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细则,进一步提高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消防审批流程、完善办事指南,加强对消防检测机构的管理。

(三)进一步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

1.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坚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编制《清远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助力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做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指导各县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持续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预防机制,加强精细化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开展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达标和污染防治工作。完成绿色社区创建2022年目标任务。持续推动建筑工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2.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品质化发展。制定《清远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支持绿色建材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中推广应用

3.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编制《清远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清远市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修编《清远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规划》,进一步完善本地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指导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四)进一步统筹行业发展和安全

1.深入实施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好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收官战,2022年底完成整治目标。加快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委托第三方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数据质检工作。

2.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全面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动建筑施工领域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3.强化工程质量保障。推进落实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加强住宅分户验收抽查,在源头上减少工程质量通病;持续加强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格控制原材料进场质量关,确保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原材料进场质量;加大海砂和混凝土质量监管,加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守好工程质量防线。

4.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加快农房安全隐患全面整治和重点监测,完成安全等级鉴定或评定为CD级的4300多户农村房屋整治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国家任务完成全市2596户存量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

5.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加强农房设计指导,大力推进乡村建筑风貌提升。继续督促县(市、区)落实《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推广使用《清远市农村住宅设计通用图集》,加强培育乡村建筑工匠,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技术力量。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乡村振兴。

6.坚持不懈抓好疫情防控。督促指导建筑施工、物业服务等企业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建立人员流动台账,做好中高风险地区返清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工作做好疫情背景下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工地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隔离点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疫情防控到位。

(五)进一步加快城市品质提升

1.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从增量为主向提质升量并重转变。继续推进2021年开工改造565个城镇老旧小区工作。2022年新开工改造不少于27城镇老旧小区,重点改造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公共部位等。

2.健全城市体检机制。加快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信息平台建设。坚持以城市安全韧性体检为先导,拓展体检的深度,加强成果运用,实现所有体检指标全覆盖。

3.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力度协调编制市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积极申请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资金。指导县(市、区)认真落实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认定、挂牌及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指导开展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作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建立传统村落保护管理机制,有序推进传统村落的开发利用。

(六)进一步做好人民防空各项工作

编制《清远市人民防空建设“十四五”规划》。启动《清远市人民防空方案》修订工作。开展市本级和清城、清新两区人防工程普查及修编《清远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清远市人民防空控制性详细规划》《清远市区(清城区、清新区)人民防空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管和日常维护管理。抓好人防机关准军事化训练、新型人防综合救援队伍训练、指挥通信业务训练和跨区域协同训练,确保人员具备良好的战备技能。组织年度防空警报试鸣及疏散演练活动。指导佛冈县完成省级疏散地域配套设施建设。加强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进人防宣传“五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七)进一步提升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紧紧围绕提高政治能力和思想觉悟,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常态化开展“四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落实新一轮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点带面全面反思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短板,通过建章立制强化内控管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住建领域统一战线工作,积极开展政企沟通,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2.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行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继续开展“民法典”普法活动。强化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扫黄打非”、禁毒、“治乱补短、全民反诈”宣传防范、平安清远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和谐社会建设添砖加瓦

3.全力推进行业深化改革。持续优化住建行业营商环境,做好迎接营商环境考评工作。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体外循环”“隐形审批”专项治理。推进建筑工程领域企业资质管理、工程造价改革,完成《清远地区典型项目指标库》软件系统的建设。规范发展工程总承包,推行全过程咨询和建筑师负责制。深化物业管理改革,提升服务质量。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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